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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包袋袋。------比熊贼贼

 蒹葭微霜 2015-07-25



1.

我也是背过假名牌包的人。

那时还在学校里读书。与大多数会读书且不太讨厌读书的小孩一样,我的女性意识觉醒得不怎么早:没怎么化过妆,穿宽松的衣服和运动鞋。当时虽然已是20岁出头的老少女了,可好像从未想过要让自己看起来讲究或可爱一点,每天背着的包真的只能称之为“书包”,因为里面装的全都是书,也没什么机会装别的东西。样子无非条绒或硬帆布双肩,或是卡通图案的大包,在上面挂点现在想来恐怕都要羞愧的鸡零狗碎。

x这么形容第一次见到我的情形:

“穿了一件阿童木图案的棒球服,匡威鞋明显大一号,挂在脚上,踢拉着走,双肩书包的带子太松,刘海和后面的头发过渡得非常不自然,面目懒散,表情不屑......”

可他那时为什么会喜欢上那个奇怪、散漫和不够可爱的我呢?

过了这么好几年,他不说,我也不太问。


后来,不知脑子里的哪根更古怪的弦被碰到,突然下决心要做一个社会人,一个女人,一个较为精致的人。自我改造是一项庞大的工程,其中难度最低的大概就是背包了。

看了一大堆时尚杂志之后,淘宝收藏夹即将占满时,我决定,买假名牌。现在回想起来,买假包的原因倒也不是贪慕虚荣什么的——身边的人大多比我还不熟悉那些牌子,只是理所当然地觉得大牌之所以会成为大牌,它的设计和审美会比较保险,在成为“一个较为精致的社会女人”的方向上,定能助我一臂之力。

共买了三只。虽然是假的但也没有很便宜。

一只是五百多块的gucci,裸粉色,看“宝贝介绍”里说“很适合年轻女孩的入门款”,买到的人评价都不错,说与真的相差无几,才下决心买了下来。买了之后就那么无畏地天天背着,手感大概还不错,但也忘了具体的细节——那时真的没有足够的鉴别力。可为了配那只包,购置新衣的时候好像也真的注意了一些,要简单,要纯色和基本色,不要花色和卡通。

那只假gucci早扔掉了,不过那时为了配它买的衣服倒还留了几件。

这么想来,买假包对于一个无知的少女来说,倒也并不是纯粹地在走弯路。

另一只是两百多块的白色巴黎世家机车包。那时,什么IT包IT女郎的称谓也并不是尽人皆知,只是因为看到某明星背它的街拍好看,加上之前买那只gucci的“成功”经验,就一时心动买下来。结果当然很失败。皮质差到当时的我都不好意思背出去,哪怕只是在学校里。放了两年就扔了。


第三只是旅行箱,动物园服批淘到的红色新秀丽。很大一个,只要三百块钱不到。

后来看《喜宝》,有一段这么写:

“我注意到她用整套路易维当的箱子。阔人。 我只得一件新秀丽。”

我悲哀地想:你才是阔人。起码还用得起正品新秀丽,我只能用假的。

当然这小小悲哀也只是自嘲而已,甚至还有些“终于与小说里的人扯上关系”的开心,当然过了一会儿也就烟消云散。我好像从未真正因为物质而自怨自艾,这也算是一桩因读书而造就的健康品质之一吧。

不过那件假新秀丽的结果是——到现在还在用。因为质量着实好,耐摔耐脏,分层合理又能装,且有着“反正是假的,摔坏了也不怎么心疼”的独家优势,后来的一次次旅行和出差,每当发生有别人因摔坏了Rimowa的轮子而闹到跟航空公司投诉的事情时,我就暗地里庆幸:啊,幸好我有一个怎样也无所谓的旅行箱啊。

当然也有件心疼事:某年去台北出差,在香港机场转机,到了台北酒店才发现,假新秀丽的箱子被撬开,装在里面的笔记本电脑没有了。同行者也有几个有同样遭遇的,被偷走了相机或是其他贵重的东西。小偷显然坏极了,有的箱子被打开,发现没有什么东西好偷走,便把箱子里的洗发水打开,洒在衣服上......比丢了东西还惨痛。一番报案和投诉后,深知找回无望,只得听带队教训:

“出门还是不要露富的好......你看,咱们这次丢东西的,都是用名牌箱子的......”

表面上喏喏称是,心里却比滴血还痛。








2.

上班后当然就不背假包。

总是要出门见各种大神,又十分密集地与明星品牌打交道,去的地方又逐渐多了起来,那个连正常的女性意识都未来得及完全建立起来的我,居然也练就了一番鉴假的毒眼。

想买一两只好包袋。可总不知该怎么选。众人皆知的名牌当然不予考虑——那时的我总觉自己还是有些与众不同的;真正好的又买不起——刚上班,薪水不过每月几千,一只包的预算两三千块便封了顶;自认也算“场面上的人”,不想显得很幼稚或很淘宝,指认设计的审美能力也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

对于一个刚入职场的女孩而言,选包大概比选男友还要难。

那年金融街连卡佛开业,在橱窗里看到一只agnes b。两千多块钱,刚好在预算里,可以付得起。柔软的牛皮,银白色不抢镜的五金,背带长度刚好,质感也好,可以装得下每天要带的笔记本电脑(那个装在新秀丽箱子里丢了的)和各种资料。重点是带子上分布着银白色的铆钉小星星,温柔里带着一番硬朗,又可爱,又酷。

彼时的agnes b不同今日,没有那么多的荧光色和logo,每一件小物都足够清新和文雅。不过当时的我真的是没买过什么好东西,一时有些犹豫,不太舍得。第二天,x在我面前祭出一个纸盒,里面就是那只包。

其实后来那只包背出去也不太有人认识,也很少有人夸过它的好,但总是背着,因为太适合我,也太舒服实用,也好搭配。过了好几年,一个当初在工作中认识的,交往已是颇深的好友和我谈起最初:

“你知道吗?当时是觉得你背的包低调又好看,得体又衬你,才想要和你搭讪的......”


后来,熬过了见习期,收入涨了一些,工作也愈发顺利了。那两年颇买过几只满意的包。价格多在两三千块,以当时的收入可以不太费力地买(当然刷卡的时候也不无心疼),没有什么大名牌,但都是属于自己的那一只。

那时Initial还没在大陆开门店,每次工作赴港,都要去逛逛。住港岛就去兰桂坊那家,住九龙就去尖沙咀那家,旺角那家有个像木村的型男店员,有时也会特地拐过去看看。代理的Antique包买过两个,皮质和设计都物超所值,虽然自重很沉,但真的好看。可是世界变得好快,只四五年间,这家做衣用料从羊毛棉麻变成了腈纶雪纺,lookbook上的模特也从灵动变得浓艳......虽已不愿再买,它家的门店却越开越多。

tsumori chisato的一只包曾经拿得最多。牛皮包,短提手,只可以挽或挎,方方正正,配有些正式的风衣都没有问题,红色,刚好可以调剂一下黑白灰。前侧的搭扣却整个做成一只得意的猫。算是一点可爱的恶趣味。一年四季都可以背,背到搭扣都磨花了仍不舍得放弃。

在巴塞罗那闲逛很老派的商场打发时间,看到一个叫lupo的当地牌子,一只普通大小的软羊皮包,两三百多欧,手感完全不亚于上万的牌子。买了一只,医生包的样子,却没那么死板和方正,棱角圆圆,没有在刻意地复古,气质很温润。磨砂的黑色金属链,带短提手,可背可挎,绯红色包盖配米色包身,适合冬天。打开来,内衬布是令人心里温顺下来的淡紫。背回来以后被问“咦?celine的吗?今年他们有出这个配色和形状?”心里蛮得意。

印象颇深的还有一只burberry,非常不burberry的一只burberry。并不是格纹,也不是常见的淡金色,是有一点分量的金属链条,酒红色牛皮,小小的一只,只能装个手机钱包和口红之类,一只手就可以打开。随意又硬朗,夏天穿得再怎么普通随便,背上它便会看起来精神许多。经常会被问“这个包很好看,什么牌子?”我说是burberry,然后就会听到“你为什么会买一只这么不象burberry的包!”

可好看,好用就已经足够了。


也买过几只失败的包。

原因无非是买的时候觉得“很有性格”或是“那个xx就在背,且背得很好看”,回来以后却发现并不属于自己。放着放着就处理掉了。

当然也有错过的包。当然也不怎么可惜。

还是在香港机场,去早了,逛完pageone就挨个逛名牌店。看到角落的货架上一只chanel,只觉得“那就该是我的呀”——作旧的银链,灰中带点紫,经过处理的羊皮,看起来有型又舒展,摸上去却是软玉温香。有点大,有点方正,有点神秘,有点不同的风格。总之与所有的“小香风”全不一样,甚至看不出是这个在国内被太多误读的牌子。

机场的chanel好像不限人流,里面人很多,全是游客在试包买包。在一片喧嚣里试背了好几次,拿起又放下,店员用不熟悉的国语说“港币两万六”,又说“明年年初我们就要涨价了,现在买很划算的”。想了很久,又请店员放了回去。

要等的飞机晚点了。我又转回来,这只包仍在角落。它前后左右的邻居都很经常地被拿下来试背,我知道那些包的名字分别叫le boy或cf——身边总有人在背它们,买它们。而我最中意的那一只,却不知该如何称呼它的芳名。

后来又去了新光天地找它,再也没找到,过了不久又去香港,机场那只也没了。这些年来最中意的一只包,就这么错过了。想想还是有点后悔的,不过也还好——若是对它的价格或状态是仰望着的,那么不要也罢。

我的东西,本该从属于我,服务于我。若勉强买下,那便是力不从心,以后或成为尴尬的来源也不一定。





3.

2011年,x突发奇想开始做皮包。

虽然他是理工男,我总觉得他该是个手工艺人才对。他可以画画,拍照,做一些设计,虽然他和我一样懒惰,但作品也参加过小的展览,以及被收入书籍。一些认识我的人后来又认识了他,会说:“没想到他比你文艺很多!”

那时做包的人还没有很多。他逃班去鼓楼大街拜师学习,苦练几天学成基本技巧,交出入门大作——钱包一只(我妈看到以后收走用了)。那段时间他总在做包,总在说各种皮的好与不好,家里也到处都是他做包的工具和原料。(我有天问他,会不会把我和狗狗的皮扒下来做包?他很严肃地回答:当然不会。你们的皮不好处理,也不好上色......)

他做的第一只背包被我收走,到现在仍很喜欢:古铜色,做旧感,非常“antique”,很方正,可以斜背也可以单肩。他用烟在包身烫出了几个疤痕,很自然。

那年夏天american apparel刚在三里屯开了店,我和我的女朋友们都很喜欢,一整个夏天,我们都穿得像一群美国高中女生,为了穿那些露胳膊露腿露腰的衣服,我短时间内起码瘦了七八斤。然后就拿x做的那只antique包来配。很骄傲的。

后来他又做了好几只。我轮番背出去。许多人看到以后说要买他做的包,问能不能做一只一模一样的,回去与他商量,结果还是算了——做一只包的手工太辛苦,要敲敲打打缝缝补补好几天,如果只卖几百块实在对不起自己;要价高了又怕别人会觉得不值——有这个钱干嘛不去商场里买个有牌子的?很多人会这么想。所以就真的算了。

真正的心血真的不太方便被定价。而设计和创作的快乐,则是无价。



4.

再后来我成为了一名自由职业者。开店和写作,间或看书,学习,玩耍。

这两天在家收拾东西,发现最近两年几乎没有买一只皮包,买的全是帆布或其他种类的布包。原来现在外出最重要的诉求无非轻便省心,如有要见人的什么场合,就用那几只旧包充场面。因为拿它们久了,所以无比自在安心。

以前最理解不了longchamp,不知道为何那么多人要花几百块买一只毫无个性的包。但最近总去图书馆日语班,总嫌以前所有的包都不趁手,要么太小,装不下许多书,要么就是太松垮没有形状,要么本身需要呵护,不能随便地放在课桌前的地上。后来一个女朋友推荐我买了只深蓝色长柄longchamp,才发现最没个性的包反而能解决最多的问题。出远门的时候带着也方便,伸展开来比想象中能装,折叠起来放在箱子里完全不占地方——这对于一只手提包来说,简直就是最大的两个美德了。

之前写《女孩N》的时候,曾经写到过跟她暧昧的那个男生喜欢收集帆布包。其实那个故事是我虚构出来的,写这个细节,也是因为我喜欢背帆布包的男生,觉得有一点癖好的人会更可爱。我写他到东京出差,特地坐了新干线到京都买了几只一泽信三郎帆布回来,而这次我自己去京都,当然也会到一泽去看一看。

在店里徜徉许久,买了四只布包,第二天就背着最小的一只去了东京。最大的一只是淡蓝色,中间大小的是藏蓝,和一只可以挂在自行车前面也可以斜背的,以及一只白色、娇小玲珑的小布包。看照片或第一眼都不能知道它好在哪里,背在身上才能切实地明白:大概它的好并不只是徒有虚名。针脚细腻整齐,五金规整结实,随便装些什么都能挺括如一,装再多的东西底部也不会下陷。一只布包做成这样已经尽到本分,也真的比一只随便的布包好了太多。

回来以后就一直背着藏蓝色的那只,装电脑和书,出门吃饭见人就背白色的小布包。好的包其实就像是好的恋人一样令人安心,也和恋人一样都值得被感谢。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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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转自独自摇曳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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