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1376—1435),字简谅,号石泉,永新县芦溪乡炎村人。明永乐二年(1404)考中进士,任苏州府大仓州崇明知县。 崇明是座小岛,位于长江口,由几个冲积沙洲连缀而成。小岛面积一千多平方公里,海拔3至5米,经常受到海潮与台风的袭击。岛上人烟比较稀少,多是渔民,生活十分贫困。刘宏一上任,便组织民众修筑海堤,开垦良田,在他的治理下,崇明的农业生产得到较快的发展,百姓得以休养生息。 刘宏心胸宽厚,平易近人,勤于政务,公正廉洁,办了不少好事实事,得到了崇明百姓的拥戴。三年任期已满,他将离开崇明。当地百姓舍不得这位父母官离去,想方设法将他挽留。有个叫史彦明的,邀集了众多父老。请人代笔上书朝廷,恳请刘青天继续任崇明县令。盛情难却,刘宏只好留任崇明。 为感谢百姓的厚爱,刘宏朝乾夕惕,经常深入民间,下到地头,了解百姓疾苦,解决各种纠纷。由于治理有方,崇明社会安定,生产发展,刘宏美名远扬。 永乐初期,南疆常遭海寇骚扰。朝廷派英国公张辅率部征讨。张辅得知刘宏治理海岛崇明有方,是位干练之臣,便奏请朝廷将刘宏调到自己麾下。因为军情紧急,出征匆忙,刘宏行前没能安置好一直跟随自己生活的继母,万不得以,只好让她继续寓居崇明,打算以后南找机会送她回永新。 刘宏跟随英国公征战,或出谋献策,或冲锋陷阵,深得张辅的信任。海寇平息后,刘宏本该论功受赏。然而,宦海风云,变幻莫测,他不但没有得到奖励与提升,反而横遭诬陷,被贬还乡。遭受如此沉重的打击,刘宏59岁就含恨离开了人世。 刘宏为官,公正廉明,不懂敛财之道,家境向来贫寒。他发病后,弥留时间甚短,因而未能将继母从崇明接回来。继母寓居海岛,生活十分困难。好在当地百姓感念刘宏的恩德,主动关心这位老妇。有位彭昌,常送衣物钱粮给她,并且带动了不少好心人。这样一来,老妇晚年,衣食有了着落。人心是杆秤,为百姓做了好事的官,百姓自然会记住他,报答他。
供稿:龙溪淼 陈 军 责任编辑:陈 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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