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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2O的破局
2015-07-31 | 阅:  转:  |  分享 
  
O2O的破局(二)?游戏的主人梁宏伟原创.目前从事O2O的人大致地可以为类两类,一是IT人,一是商人。这个恰好就是这两个O的具体表现。如果两
个O都是自己人,那商品该卖给谁呢?这个问题问得好。阿里还曾经提出过B2B、B2C、C2C,这分别代表着企业卖给企业、企业卖给个人、
个人卖给个人。那现在O2O难道是商人卖给IT人,还是IT人卖给商人呢?是线上卖给线下,还是线下的卖给线上?或者是我们自己把简单的
问题复杂化了。马云的时代,就是在网上把东西卖掉,卖给有需要的人。但是马云偏偏要在他自己架设的这个大桥路上设收费站,商品过路要收过路
费,这时候就有很多人就不爽了。凭什么呢?我为什么要给你这个过路费?于是,IT人先懂得了这个道理,他们是最先跑出来的一群人。马云收我
的过路费,不就是买流量吗?如果可以自己弄到流量,哪还需要马云的存在。网站、论坛、空间、微博,这里都不是神器,微信的到来,时代也将
至,一个万能的朋友圈成了绝世武器。IT圈内人擅长于使用高科技产品,所以他们最先尝到新鲜和甜头。商人的嗅觉永远也都是敏锐的,他们当然
也不甘于落后,很快也就追了上来。在马云的时代,IT人是不会独立去运作一个商业店铺,因为他们手上一没产品资源,二没客户,三没资金。
淘宝的运作是居于第三方平台运作,无投资的意义,所以基本上也没有听说过有风投投资于一家淘宝店,即使他们做得再好。但在O2O的时代,第
三平台是开放的,一群IT人再加上一个能运作市场、吸粉的高手,再加上一份看起来行之有效的商业概念计划书,资金那便是手到擒来。至于产品
是什么嘛,这个问题已经显得无足轻重了。商人就是商人,在商业圈子里,他们永远都是高度敏捷的,他们又怎么会让别人捷足先登呢?前面
说过了,O2O不需要寄放于第三方平台,只要他们有足够的资金,人才、产品,以及配套服务体系,一个新的商业渠道就此可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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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55222676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