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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焕该死不该杀

 江山携手 2015-07-31

袁崇焕该死不该杀

 

袁崇焕是崇祯朝的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督师蓟辽,兼督登、莱、天津军务。可以说,明思宗朱由检是把全部对清作战的重任像押宝一样的压在了他的身上。赐给他尚方宝剑,赐给他莽玉银币,允许他“便宜行事”,在国库几近告罄、其他督抚没有人能够要到军饷的情况下拨给他三十万两银子,其受重视和信任程度无人能比和无以复加。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上任一年零八个月之后却被崇祯皇帝逮捕下狱,并于次年磔(zhe)刑处死,弃尸于市。磔刑就是俗语说的千刀万剐,一个抗清英雄落得这般凄惨下场,实在是让人内心悚然,不寒而栗。

那为什么还要说袁崇焕该死呢?这是说他应遭天谴。

明熹宗朱由校死后,崇祯皇帝即位,魏忠贤被处死。大臣们纷纷要求召请袁崇焕还朝。崇祯皇帝在当年(1628年)四月就把全部抗清军队和事务交给了他。七月,又在平台接见,询问平辽方略,史称平台召对。

见到皇帝,袁崇焕激动无比,慷慨陈词,对崇祯皇帝说:“计五年,全辽可复”。这等于向皇帝立下了一个军令状,从现在起五年的时间,他能恢复整个辽东,彻底解决东部的满清问题。不知道崇祯皇帝是不愿面对现实还是不懂得面对现实,他并没有让袁崇焕具体说说恢复辽东的具体措施和计划打算,而是兴奋异常,除了一个劲儿地夸奖就是许诺重赏。陪同召见的大臣也是欢呼雀跃,高兴地忘乎所以。

从皇帝那儿出来,兵科给事中许誉卿问他,您将如何五年平辽?袁崇焕说,随便说说,安慰皇上罢了!许誉卿说,皇上不是一个傻子,这样的事情你好随便说吗?到时候按照日期兑现赏罚,你怎么办?这时候袁崇焕傻了,一句话说不出来,好像丢了魂儿似的。

平辽这么大的事情,关系到国家的生死存亡,为了讨皇帝的欢心,竟然能够随便说说。国家大事,岂可儿戏?这样的人难道不应遭受天谴吗?

除了说话随便,把国家大事当做儿戏,那么,杀了总兵毛文龙更是不计后果,还自命不凡,洋洋得意。

毛文龙是皮岛总兵,其他官衔都是虚的,就是实际带兵冲锋陷阵的最高将军。

杀毛文龙有两个方面的问题,该不该杀,有没有权利杀。

该杀的大致理由是:不服调遣指挥,纵兵抢掠山东,独立于朝廷之外自行贸易(包括和敌方交易),私通满清,叛国投敌等等。在这些理由当中,只有一条是非杀不可,那就是叛国投敌,其他的都还在两可之间。像不服从调遣,明朝末年的将军们都是这样,不仅仅是毛文龙一个。袁崇焕被许誉卿那样一点,冷静下来感觉到了事态严重,再一次见到崇祯皇帝就开始摆困难提要求,其中就有军队不听指挥的问题,否则,皇上给你赐尚方宝剑,给你“便宜行事”的权利干什么?自行贸易也有原因,明朝崇祯年间军队总是欠饷,如果只等着朝廷发饷,这支军队恐怕早就解散了。抢掠山东沿海也是与此有关。尽管有一千个一万个理由也都不应该这样干,但这些都是在袁崇焕上任以前发生的事情,前几任为什么没有采取措施?皇帝又为什么没有专门交代?而最应该杀他的理由是投敌叛国,袁崇焕恰恰没有提及。没提不等于没有事实,那毛文龙有没有投敌呢?崇祯皇帝和前几任蓟辽督师没有这样认为,虽然崇祯帝对杀了毛文龙暗暗高兴过,但后来杀袁崇焕,给他的罪名之一就是杀毛文龙。试想,如果皇帝和大臣都认为毛文龙投敌,找这样的理由不是打自己的嘴巴子吗?袁崇焕也不认为毛文龙已经投敌。杀毛文龙是在他的地盘上进行的,袁崇焕敢这样做,肯定知道毛文龙还没有投敌。杀了毛文龙以后,袁崇焕还任命他的儿子毛承禄当部将,除了安插了自己的几个亲信,毛总兵这支军队基本没有大的改变。一个总兵要投敌叛国,手下的人尤其是将领,不可能不知道,更不可能不同意,否则,不但这件事情做不成,恐怕连命也保不住。袁崇焕没有动毛总兵手下的将领,就是认为这支军队还是明朝军队。说到底,毛文龙和满清有书信来往是可能的,但真正投敌是不可能的,至少还没有形成事实。

既然毛文龙只是与满清有联系,实际上并没有投敌,剩下来就是袁崇焕有没有权利杀毛文龙。应该说,没有。毛文龙是一品大员,级别比袁崇焕高,要想杀他,必须得到皇帝的旨意,且必须是书面的。你有尚方宝剑,但毛文龙也有,尽管是先前那个皇帝赐予的。所以说,所谓尚方宝剑,只不过是一种象征性的东西,实际上要看对待谁,所谓先斩后奏,对低级军官可以,对毛文龙不适应。正因为如此,崇祯杀袁崇焕也给他安了这样一条理由。

如此看来,袁崇焕杀毛文龙是自断臂膀。在此以前,皇太极要对明朝军队发起攻击,多少还要顾及侧后的这个毛文龙,袁崇焕将他杀了,等于解除了皇太极的后顾之忧。这种令敌人高兴,让毛文龙部下胆寒的事情,不该发生在一个大明王朝前线最高指挥官身上。杀了毛文龙,给他的军队发了最多的军饷,他的部下还是叛变了。毛承禄自不必说,孔有德、耿精忠、尚可喜都反了。这三个人都成为大明王朝的劲敌,孔有德是清朝封的两个汉人王之一(另一个是吴三桂),耿精忠、尚可喜是三藩中的两藩,能不说这与杀毛文龙的初衷背道而驰吗?中国有句老话,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袁崇焕不是在为这句话做注脚吗?

但是,袁崇焕却不该杀。上任一年间,袁崇焕守卫关宁防线,屡次与满清军队作战,没有让皇太极前进一步。由于他的存在,这条防线完好无损,皇太极再也不敢对山海关有丝毫奢望。同时,他还想在巩固锦(州)宁(远)的基础上,整顿兵马,渡过大凌河,向满清的老巢发起攻击,变被动防御为主动进攻。只是他的这些想法还没有实施,发生了“己巳之变”,即崇祯二年(1629年)十月,皇太极率领着数万精兵,绕道蒙古,避开山海关,直接攻到北京城下。此时的袁崇焕,率师回援北京,在没有后方依托的情况下,率领关宁骑兵,以少战多,并披坚执锐,上阵厮杀,最终取得了北京保卫战的胜利。然而,胜利了的袁崇焕,却在 十二月一日被崇祯皇帝下狱问罪,并在崇祯三年(1630年)八月磔刑处死,弃尸于市。

我们今天的人都知道袁崇焕不该杀,那么,在当时的情况下袁崇焕该杀吗?先看看给袁崇焕定的罪名吧!

“咐托不效,专恃欺隐”,这一条有点儿笼统,如果是指“五年平辽”那句话,可以指责,也可以撤职,但难说这是一条罪状,何况你给人家的时间还没有到。

“以市米则资盗”,是说袁崇焕通过边界开市贸易资助敌人。明朝为了分化北方游牧民族,经常采取这种办法。袁崇焕被指资敌对象是朵颜部,但这件事是王象乾提出来的,也是经过崇祯皇帝同意的,让袁崇焕承担责任,实在是找错了对象。

“以谋款则斩帅,纵敌长驱,顿兵不战”,意思是打算投降敌人,斩了毛文龙,放纵敌人长驱直入,跟在清军后边,让军队疲惫,却不作战。准备投降敌人就是说还没有投向敌人,斩毛文龙,那是一年前的事情,当时崇祯还暗暗高兴来着,这时候提出这件事,只能是为了凑罪名。至于说“纵敌”,袁崇焕虽然是总督蓟辽,但真正管辖的是山海关以外地方,关内的事情他说了不算,何况他曾两次提醒过,要注意蓟门这个地区,防止满清人从这儿进攻北京。及至清兵来了,袁崇焕确实跟在清军后边绕着北京打转转,一直到北京城下才和清军作战。这的确是袁崇焕政治上的失误,但作为军事上来说,清军善于野战,他只是想依托坚城,发挥明军的优势而已。当然他不懂政治,忘记了这儿是京城,是皇帝住的地方,坚城可以做依托,北京城不可以做依托。尽管如此,在城外作战的袁崇焕,还是真心舍命地和清军作战的,这些事情作为皇帝和朝廷大臣是应该看得到的。即便是“援兵四集”,又把他们“尽行遣散”,袁崇焕还是取得了北京保卫战的胜利,皇太极却是惨败而归。

实际上,真正的罪名是“坚请入城”。皇太极领着军队来到北京城下,是朝廷里谁也想不到的事情,颇有点儿神不知鬼不觉的意味,问题在于,在崇祯皇帝的思维里,朝廷里的人不知道,你袁崇焕难道也不知道?那我要你这个蓟辽督师干什么?你袁崇焕“顿兵不战”还要“坚请入城”,到底想干什么?说到底,一个政治上不敏锐的袁崇焕,死在了一个对于皇位过于敏感又始终觉得自己英明无比的崇祯皇帝手里。

也许袁崇焕挽救不了已经腐朽没落的大明王朝,或者像袁崇焕诗里说的那样“死后不愁无勇将”,袁崇焕死后大明王朝又挣扎残喘生存了十四年,但无论怎样,一个人都不应该死于他所效命的政权之手。这也就是说袁崇焕不该杀的最大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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