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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与中国文化

 飞云阁0811 2015-08-07


书法对于中国而言有着两重含义,第一重含义是作为艺术被对待,但这一层含义的起源比较晚,第二重含义是作为中国文化的一个表现形式。因此跟许多艺术门类相比,书法有着与文化更为密切的关系。中国是唯一一个到目前为止仍在使用着最古老文字的国家,中国文字诞生之初就是先民对生存环境的认知和记录。汉字在没有被作为专门的艺术来对待的时候,具备形、音、意三者功能合一的特质。其中的“形”就是造型。汉字当中的笔画结构和搭建起来的空间关系,自然就生成了一种图画美感,叫做“无色彩而具图画之灿烂”。同时通过笔画的添加使一个字成型之后,还能寻求和谐之美,这也就叫做“无音声而具音乐之和谐”,因此汉字在不成为专门艺术之前,它已经具备了与生俱来的带有音乐和图画这两者的审美特质。

书法的发展过程跟汉字的发展过程是一致的,隶书才是古今文字的分水岭,隶书的笔法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因此练习书法从隶书入手,是一个便捷的符合客观发展规律的起点。楷书是所有书体当中最后一个成熟的。它的起步阶段也非常早,在隶书阶段也开始有了楷书的意趣,但最终具有完整、严谨的楷书法度是在唐朝。

中国书法千余年的发展史,有着很高的艺术造诣。书法艺术的支撑点,也就是说它的要素和特质主要是法度、境界与情感。一篇好的书法作品必须具有严谨的法度,高妙的境界以及真实完整的情绪。中国书法审美的一个原则,跟传统儒家的中庸理念相一致,要寻求分寸的得体,达不到不行,过分也不行。

和谐,在中国书法当中是一个永远不变的原则,非常符合儒家文化的核心理念中庸。这种和谐是多层次、多重意义、多重角度、多种手段的和谐。如唐代书法家孙过庭说过:“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正。”

清代文学家刘熙载在《艺概》中论到:“凡论书气,以士气为上。若妇气、兵气、村气、市气、匠气、腐气、伧气、俳气、江湖气、门客气、酒肉气、疏笋气,皆士之弃也。”今天来看,晋代崇尚韵致,唐代崇尚法度,宋代崇尚意趣,民国以后则崇尚文人气。书卷气成为民国以来中国书法又一种审美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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