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检查后的帐户调整,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帐户,就增值税检查中涉及增值税补退税金,依据“增值税检查调帐通知书”,逐笔进行调整。 1、对纳税人因销售货物、价外收费、残料收入、“三包”收入等应作销售而未作销售而少记的销项税额: 借:应收帐款等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2、对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应税项目等而少记的销项税额: 借:应付福利费(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3、对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展览、广告、无偿赠送他人等而少记的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借:应收帐款等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借:其他业务收入等 贷:产品销售收入 6、对出售不符免税规定的固定资产应交未交增值税的调整分录: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7、对纳税人因结算上年税金需调整本年期初留抵税金而企业未作调整造成虚列的进项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9、对纳税人因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和发生非正常损失的产成品、在产品所耗用的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未作进项转出: 10、对纳税人因取得假发票,虚开、代开发票以及其他不符规定发票须转出进项税额的: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11、对纳税人因各种原因造成多记销项税额或少记进项税额的调整分录: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有关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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