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九):《新 四 军 军 歌》
发了《八路军军歌》,就得跟着发《新四军军歌》,这两首歌是姐妹歌。
《新四军军歌》是由新四军的高级将领集体作词(主要是陈毅执笔,初稿是陈老总写的),新四军鲁迅艺术团团长何士德作曲的一首著名军歌。早于1939年春,新四军为了配合部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军部首长动议创作一首《新四军军歌》。3月间,首先由陈毅写出歌词初稿《十年》,后经叶挺、项英、袁国平、周子昆、李一氓等将领集体修改定稿,于1939年6月发表在新四军的刊物上,署名为“集体创作,陈毅执笔”。经何士德再三谱曲并试唱后,这首歌被新四军军部规定为官兵必唱之歌,每逢休整集会,必全体高歌《新四军军歌》;在小部队全体出发作战之前,由带队军官领唱,最后高歌这一曲,以此向首长和同志们告别。这首歌和《八路军军歌》一起,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历史战歌。这首《新四军军歌》以昂扬振奋的旋律,威武雄壮的气势,表现了新四军军人誓死完成中央军委规定的“东进”任务的一往无前的战斗精神。
这首歌在解放初的老百姓中也是广为传唱的。因此我把它列入了本系列歌曲。它和《八路军军歌》是一对革命军歌中的姐妹花。由于这两首歌,都产生在抗日烽火之中,因此这俩歌是抗战歌曲是铁板钉钉的。我把这俩歌作为抗战歌曲的开首两篇,我想是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