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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4大陷阱看你怎么躲?

 WZDTSG春花秋月 2015-08-10


九个头条网讯 话说最近小编每次参加聚会的时候都会被问同样一个问题:你说我们投资什么好呢?小编我看着那一张张求知欲极强的脸,实在不好意思,只能幽幽地说:可以试试银行理财(天地良心,俺可是一分银行的钱都没收过啊)。


但是等看完普益财富发的《银行理财市场周报》,小编忽然觉得俺'王牌乌鸦嘴'的名号果真名不虚传,因为从某种程度上看,有些银行理财也是坑爹货……


第一宗罪:按时披露信息能死啊


有数据曰:2015年度二季度,有297家银行被纳入到检测中,其中在运行产品信息这一项,200余家银行的得分为鸭蛋;在到期产品披露这一指标上,100余家银行得了鸭蛋……尽管一些排名靠前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在这两项指标的得分尚佳。但大部分银行都存在'季度内各月公布的产品公告数量与当月运行的产品数量匹配严重失衡的情况'。


有的银行说:我也披露了信息呀,怎么就不合格呀,但是有的银行披露的信息是这样的:



而你披露的信息中要到期时间没到期时间,要投资收益起算日没有起算日,要预期收益率没有预期收益率,都水成这样了,好意思说自己在披露吗?知不知道隐瞒商品信息也应该构成欺诈,你银行不及时地将消息告诉投资者,这不就等于耽误人家挣钱么?


第二宗罪:投资亏了算谁的呀?


很多买过理财产品的人都有这么一个共识:买之前理财顾问说的天花乱坠:'怎么可能赔本呢?';但是一旦亏本了,银行就不认账了,于是双方产生了很多纠纷。这主要是因为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并没有明确谁是风险承担主体。投资者认为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就是到期自己能得到的实际收益,而且还有银行做'隐形担保';但是银行却认为按照协议规定,产品投资风险应该是'买者自负',和银行没有半毛钱关系。





于是问题来了,亏本了算谁的?确实一般的商事行为都遵循'风险自担'的原则,但是金融产品不等同于一般的产品呀。所以银行本身就应该担负着评估客户风险承担能力的责任。一般人可以在两分钟之内学会怎么挑西瓜,但是正常人能在两分钟之内学会怎么挑理财产品么?遗憾的是很多银行在卖理财产品之前并没有对客户进行风险承担评估,也没有帮助客户推荐合适的理财产品。


第三宗罪:预期收益率竟然是下滑的


徘徊了好久之后,银行理财产品在7月上旬的平均收益率水平终于'破5'了,一个月内的短期理财产品的平均预期收益率已经跌入了'3时代'。根据普益财富发布的银行理财市场周报,在7月25~月31日期间,银行理财产品的平均预期收益率为4.80%,较上期减少4个基点,而且据说这种跌势还将继续……



很多人看到股市的惨状就把自己的钱从股市里面抽出来放到银行买理财。但是亲爱的们,整个金融市场都是彼此相关、互为因果地。买理财的人一多,理财很有可能会傲娇地降低资产端的预期回报率啊,而且理财收益率也可能继续出现大幅下调……


第四宗罪:天灾之后竟然还有人祸


虽说有的时候理财产品亏了也不能全怪银行,天要下雨,理财产品要亏,这都是没办法的事……是银行的错就打打官司,让银行承担损失;不是银行的错也就算了,谁让自己识财不明。但如果既不是银行的错也不是自己的错,而是银行员工的错呢?就麻烦了。





之前某大型银行出现了700多万的飞单事件,就是因为理财经理忽悠顾客,最后某银行把涉事员工开除了,但是投资人损失的700多万谁来补?前些日子,《法制晚报》还爆出来一个理财顾问兼赌徒为了还债坑了投资人300多万,这笔钱谁来补?


综上所诉,银行理财,你长点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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