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合理布局城镇化进程中的宗教活动场所

 無情360 2015-08-10

国正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如何在城镇化总体格局中科学规划与合理布局宗教活动场所,是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不容回避的问题,也是摆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现状及影响

宗教活动场所不能满足宗教生活需求。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农村信教群众不断向城镇聚集,但城镇宗教活动场所本就缺乏,无法满足信教群众正常宗教生活需求。以某县级市基督教为例,2002年至2012年基督教信教群众从1500余人增加到4000余人,而该市仅有120世纪90年代初期落实宗教房产政策恢复建成的可容纳1000人左右的基督教堂,场所的设置已远远不能满足信教群众过正常宗教生活的需要,特别是逢基督教重大节日,由于信众太多,过宗教生活只能分批次错时进行。

宗教活动场所未纳入城镇建设规划中。在新城镇建设初期,大多没有将宗教活动场所纳入城镇通盘规划布局中,导致搬迁后,信教群众居所周围无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生活,而自发形成多处小型私设活动点。

宗教活动场所拆迁安置难以得到法律保护。比如,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基督教分点采用以堂带点的形式存在,没有正式登记,在城市拆迁改造中只是将其作为一般民房给予安置补偿,因其不具备法人资格,维权无法寻求法律支持。如某街道西南园基督教会多年来一直是北关教堂的一个分点,信教群众100多人,场所建筑面积400余平方米,该处房产系信教群众集资购买民房改建而成,并以教会负责人名义与卖方签订合同。因是分点,政府宗教工作部门没有对其进行登记。在城镇化建设拆迁改造中,拆迁部门没有将其作为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妥善安置,而是作为普通民房给原教会负责人个人安置补偿,引起信教群众强烈不满,多次上访。

存在安全隐患,不利于社会稳定团结。在城镇化进程中,如果不重视宗教活动场所的合理规划布局,就会带来一系列社会矛盾和问题。以某县级市为例,由于在城镇化建设改造中没有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合理规划和及时妥善安置,因此产生了一定数量的私设聚会点,使得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规不能得到全面有效地贯彻执行,爱国宗教团体、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地保障,周围居民生产生活受到影响,管理宗教事务的工作难度加大,消防、治安、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二、思考及建议

高度重视,合理规划。在城镇化进程中,宗教活动场所总体规划及拆迁安置问题,各级党政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主动、正确对待、客观分析、合理规划,处理好城镇化各个发展阶段宗教活动场所布局问题。

妥善解决好宗教活动场所拆迁安置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好、实现好宗教界合法权益,是构建和谐宗教关系,保持宗教领域稳定,把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经济社会发展上来的坚强政治保证。

在城镇化建设初始阶段,应考虑现有宗教活动场所承载能力有限、信教群众人数可能会持续增长等诸多因素,给宗教活动场所空间布局留有余地,以满足伴随城镇化建设而产生的对宗教活动场所的需求。另一方面各级宗教工作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制定宗教活动场所建设规划,与规划部门紧密配合,就合理安置拆迁宗教活动场所等相关问题统筹考虑,共同制定。

依法拆迁,以人为本。城镇化进程中宗教活动场所拆迁要依法进行,以人为本。在具体工作中要注重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坚持依法行政,做到管理“有理、有据”、服务“有情、有义”,要与宗教界进行广泛交流协商,最大限度地取得信教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真真正正做到“以人为本”。对于具有文物价值,又符合城市文化功能定位的宗教活动场所尽量予以保留;对于确需拆迁的宗教活动场所,应与信教群众、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有关宗教事务部门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后再实施,防止简单粗暴、以“补”代“建”,实现和谐拆迁、合理安置。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信教群众不断向城镇聚集是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在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如果能够超前谋划、统筹考虑宗教活动场所合理布局问题,就可以真正实现宗教界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协调统一,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推动城镇化建设的组织实施。

孙景银 王家国(作者单位为山东枣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滕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