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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明帝时期的谋逆案扩大化2

 钟家台 2015-08-11

汉明帝时期的谋逆案扩大化2

3、楚案扩大化的原因

“楚王案”的扩大化,可能与汉明帝的心胸、性格有关。史载:“帝性褊察,好以耳目隐发为明,公卿大臣数被诋毁,近臣尚书以下至见提曳。”——这反映的正是由韩非传授给专制君王的法家统治术之下紧张严酷的政治空气。史载:“是时朝廷莫不悚栗,争为严切以避诛责。”

这种严酷的政治空气,使得官员养成畏罪避祸的心理倾向,这为“谋逆案”的扩大化准备了政治心理的条件。

而汉明帝之所以对兄弟可能的谋逆倍加猜忌,则可能与他当上皇帝有一点侥幸相关。汉明帝是光武帝的第四个儿子,原来并不是太子。因为他的母亲原来并不是皇后。光武帝原来的郭皇后被废,太子刘强虽然无过,但因母亲失宠不安其位。此时,他一定想起了汉武帝的“戾太子”的命运——皇后已不是自己的母亲,因此被群臣揣测上意争相陷害,最终被人诬陷造反,命丧他乡。历史上,母亲失宠,太子没有不危的。所以,刘强为保命起见,自请让出太子之位。被封东海王,虽得善终(三十八岁死恐怕也算不得善终,这里仅指无罪),但他“无过而废”,不免令人同情,也可能使明帝坐在龙椅上一生不安。

而“谋逆案”本身,则与专制皇权之下皇族内部天然的紧张防范关系有关。

比楚王谋逆案更早,事迹更“显著”的,是广陵王刘荆案。据史书记载,这位明帝亲弟弟的谋逆事迹早在明帝即位那年就开始显现了。首先是父亲光武帝死后,他“哭不哀”。同时制作了一封假信给废太子,诈称废太子的舅舅,信中说:“君王无罪,猥被斥废,而兄弟至有束缚入牢狱者……”——总之历数当下无道,鼓动废太子起兵夺位。这封信被比较完整地保留在《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中,读来颇有一点唐代骆宾王《为徐敬业讨武曌檄》的气势。

但是,这封信可把自逊其位的废太子吓坏了,马上封书上交。明帝因刘荆是自己的亲弟弟,就把这件惊天大案偷偷压下了,只是将刘荆遣回自己的封地——当时在河南。但是,刘荆不得其志,便借当时西羌反叛之机,希望天下“惊动有变”,反以暗地结交那些据说通晓星象的人与之谋议。于是,明帝又把他的封地挪了个地方——此时才叫做广陵王,仍然不治其罪。到了楚王谋逆案发的四年前,也就是永平年,刘荆又说“反动话”的事实被揭发了。

史载:“广陵王荆复呼相工谓曰:‘我貌类先帝,先帝三十得天下,我今亦三十,可起兵末?’相者诣吏告之,荆惶恐,自系狱,帝加恩,不考极其事,诏不得臣属吏民,唯食租如故,使相、中尉宿卫之。”

然而,事情并没算完,在软禁期间,“荆又使巫祭祀、祝诅”——这在专制时代可是最敏感的行为。于是,明帝下诏令长水校尉樊餗审理此案。长水校尉是汉武帝时设的官——掌屯于长水与宣曲的乌桓人、胡人骑兵,秩二千石。东汉时属北军中侯。显然,这既不是地方官员,也不是专门寒暑表理刑事案件的官员,而是由明帝特命抽调来审理此案的。审理的结果竟是“奏请诛荆”。

史载,明帝大怒说:“是不是因为他是我弟弟,你们才觉得可以杀他。要是我儿子,你们也敢吗?”

樊餗从容不迫地回答说:“天下是高帝的天下,不是陛下的天下。因为广陵王是陛下的同母弟,陛下肯定有留有恻隐之心。按照《春秋》的大义原则,我们不能揣测陛下的意思自行处置,所以才请求陛下圣裁。如果是陛下的儿子,我们自己就把他杀了。”

这话说得引经据典,堂堂正正。明帝的反应是“叹息善之”。

然而,樊餗的话,真的是堂堂正正的直言吗?

我觉得假。

您想想,如果是皇帝的儿子谋逆,一个特命承办案件的官员真的敢自主决定直接杀了吗?相反,我觉得,樊餗奏请诛广陵广,恰恰是揣测上意,迎和上意。他觉得皇帝一定容不下有谋逆之心的弟弟,才会这么说的。明帝“叹息善之”,正是君臣之间配合演戏的结果。

结果,次年二月,“广陵思王荆自杀,国除。”这个结果与几年后的楚王英一模一样。广陵王谋逆案也可以看作是几年后楚王谋逆案的预演。

可以看出,广陵王刘荆的谋逆案时间延续的较长,犯罪事实也比较“昭彰”,在明帝的一再宽容隐忍之下,他仍然“屡教不改”往死路上奔,应该不值得同情。

然而,如果我们想到明帝“性褊察,好以耳目隐发为明”的猜忌性格,如果我们想到君主“好以耳目隐发为明”所必然导致的诬告风气,我们就不能不对刘荆那些“昭彰”的犯罪事实关系产生一点怀疑。

刘荆的谋逆故事,有一点像是《春秋左传》中“郑伯克段于鄢”中那个“多行不义必自毙”的弟弟公叔段。他的哥哥郑庄公一再隐忍,直到这个恃宠骄横的弟弟罪行昭彰,才最终对他下手。但也有人觉得郑庄公虚伪阴险,因为他完全有可能也有能力尽早地终止公叔段走向死路的步伐。所以,怀疑郑庄公早有杀心,他让公叔段一步步走下去,无非是在自己最后动手时可免天下人非议而已。

——这是南宋那位写了《东莱博议》的东莱先生吕祖谦的见解。汉明帝是否也存着这样复杂的心眼呢?

在汉明帝的兄弟中,还有一位淮阳王刘延,他也是因有人告发“作图谶,祠祭祝诅”被查办。此案也是“辞连所及,死徒者甚众”。有司也是奏请诛之,但明帝念其罪恶“薄于楚王英”,加恩不杀。

在那个时代,自己既没有野心,也不想让皇帝猜忌的宗室诸王,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呢。刚好有明帝的兄弟北海敬王刘睦可以作为一个榜样:刘睦小的时候非常好学,他的父亲光武帝和哥哥明帝都很喜欢他。他移居自己的封地之后,曾经派使者到京师朝贺。中大夫临走前,刘睦问使者:“如果皇上问起我来,你会怎么说呢?”使者答:“大王忠孝慈仁,敬贤乐士,我就实话实说呗。”刘睦说:“唉!那就就把我害苦了!你说的那些,是我小时候有进取心的行为。你对皇上,就说我自从袭爵以来意志消沉,只喜欢声色犬马——你这么回答就是爱护我了。”

《资治通鉴》以这个情节来说明北海敬王刘睦的“智虑畏慎”。而明末清初的王夫之则在《读通鉴论》中读出了“明帝之疑忌残忍”是导致诸王这种扭曲人格的原因。

王夫之还说道:

且三王者,未有如濞、兴居之弄兵狂逞也,绥之无德,教之无道,愚昧无以自安,而奸人乘之以告讦,则恶知当日之狱辞,非附会而增益之哉?

……作图谶,事淫祀,岂不可教,而必极无将之辞以加之,则诸王之寝棘履冰如睦所云者,善不敢为,而天性之恩几于绝矣。

从王夫之的话来看,他也怀疑三王谋逆案成于诬告,至少有办案官员揣测上意夸张增益的成分。

其次,他认为三王并没有像汉代吴楚七国之乱那样以自己的封国为据兴兵作乱的显证。其作图谶、事淫祀等行为本可以教训,不应该做成意图逆谋篡位的大罪。而这样的结果,只能造成北海敬王刘睦那样扭曲人格以苟活的状况。骨肉间的人伦恩情几乎不存在了。

起初,我只是在阅读《资治通鉴》时偶然产生了对汉明帝时期谋逆案扩大化的印象。后来又读《后汉书》,我才发现,在《显宗孝明帝纪》中并无关于楚王英案的详细记载,只有广陵王荆和楚王英自杀、除国的简略记载。所以又查《光武十王列传》。

我由此体会到《资治通鉴》这种编年体史书相对于记传体的正史体例的优势:实际上,即使仅就陈述一代君王个人的历史作为而言,没有对楚王英案扩大化的详细记载,汉明帝的形象要光明得多,几乎完全是正面形象。而有了楚王英案扩大化的详细记载,这个人阴暗的一面就出来了。一代盛世的阴暗一面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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