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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真正的违法责任主体?

 神州国土 2015-08-11

谁是真正的违法责任主体?

2015-08-10 15:37:00    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    作者:胡梦龄 尚晓萍

正确实施行政处罚(处理)首先要准确判定违法行为的实施主体,即谁才是真正违法当事人?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违法责任主体应当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而言,《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以下简称《查处规程》)明确,违法责任主体应当是实施违法行为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自然人违法责任主体认定

实施违法行为的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该自然人为违法责任主体。自然人包括公民和非公民自然人。依据《民法通则》关于公民(自然人)行为能力的规定,对公民(自然人)身份的认定,一般应以身份证明文件为准。《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公民(自然人)免于处罚和从轻处罚的条件,即不满14岁的自然人有行政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法人违法责任主体认定

实施违法行为的当事人是法人的,该法人为违法责任主体。我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依照《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依法成立。二是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是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等。

企业法人,一般是指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工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包括公司制企业法人和非公司制业企法人。其法人资格认定应当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机关法人,一般是因行使职权的需要,而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级国家机关,包括各级党政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和司法机关。

事业单位法人,是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设立,具备法人条件,经事业单位登记机关核准登记成立的非盈利性社会组织,其法人资格认定一般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准。

社会团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包括两类:一类是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自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如县以上各级工会组织;第二类是经核准登记才能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如各种协会、学会等。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临时机构等实施违法行为的,设立该分公司、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临时机构的法人为违法责任主体。

其他组织违法责任主体认定

根据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违法行为当事人是其他组织的,如合伙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该组织为违法责任主体;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创办该组织的法人为违法责任主体。

受委托或者雇佣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受委托或者雇佣的工作范围内,实施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并且能够证明委托或者雇佣关系及委托或者雇佣工作范围的,应当认定委托人或者雇佣人为违法责任主体。

此外,同一违法行为有两个以上当事人的,应当认定为共同违法责任主体。

(作者单位: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

案例

问题: A县执法大队日常巡查时发现一处违法建筑物正在施工。A县国土资源局立即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进行制止,并进行调查处理。据初步了解:此建筑物由王某的施工队建设,由王某自行设计和投资,拟作其施工队办公用房;王某的施工队是B厂长期聘用进行工程建设的施工队。

此案的违法责任主体是谁?大家意见不一,有人认为是B厂,有人认为是施工队,也有人认为是王某。那么,到底谁才是真正的违法责任主体呢?

解答: B厂是否为此案的违法责任主体?经调查,王某的施工队确实长期承揽B厂建设工程,但该此案中的违法建设并非受B厂雇佣或发包施工,而是王某施工队自行建设行为。因此,不能将B厂作为此案的违法责任主体。

施工队是否为此案的违法责任主体?经调查,违法行为由王某的施工队具体实施,但施工队未经工商登记,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认定该施工队为违法责任主体。

王某是否为此案的违法责任主体?经调查,自然人王某投资组建施工队,由其招聘工人,管理日常工作,并组织实施违法占地建设行为,应当认定王某为此案的违法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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