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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自杀把脖子砍断三分之一,聊斋志异么?

 好一个图书馆! 2015-08-12
[原创]自杀把脖子砍断三分之一,聊斋志异么?
  文/维扬卧龙


  齐鲁网高密8月11日报道  丈夫外出打工,24岁年轻妻子娜娜在家带孩子。一个月前,娜娜被发现在家中死亡,尸检显示:脖子上致命伤5刀,全身共七刀。脖子大动脉割断,脖子割断了三分之一。当地警方调查结果称死者为自杀,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家属对此充满疑惑。



  古往今来自杀的见过听过都不少,什么上吊的跳河的跳楼的喝药的抹脖子的切腹的开枪的,但是真还没有见过把脖子砍断三分之一的!即使是功夫绝顶的侠客魔头,他们绝望自杀时,大不了也是用刀剑割了气管,没见他们把自己脖子砍断三分之一的!这一个两岁孩子的妈妈,究竟具备什么样的劲道,自杀都能这么有力气?


  一般妈妈自杀多半都会带走孩子,怕孩子活着受罪,这个24岁的妈妈正在做饭时,是什么事情刺激她连给孩子喂口奶粉都来及就用刀持续往自己脖子上砍的?人的生理是砍一刀都会疼得哆嗦,没有再砍第二刀的勇气,这个妈妈在往自己脖子处招呼五刀,身上砍两刀,怎么做到的?即使是心理变态有自虐倾向,能往胳膊腿上招呼五刀,那也招呼不了脖子致命五刀呀?她还和孩子在一起,就不怕吓着自己孩子?


  对生活绝望想自杀,都会把自己家收拾一下,把自己打扮一下,以期来生能投个好胎不再命苦,这个妈妈为啥把自己家里弄得乱七八糟?最奇怪的是,家里的钱都没了,就算她怕阴间没钱花日子不好过要带走,也没有理由先把钱烧掉不怕孤魂野鬼先抢走了?如果没有预先烧给自己存到冥府银行,那这些钱怎么不翼而飞了?


  两岁的女儿曾说,命案发生当天,家里边两个男人来过,只是因为她年龄太小,说不清楚,那这么重要的线索,警察为何不重视一下?走访一下周围的邻居,或者依据现今先进的科技技术,从死者家里的脚印、指纹来推断凶手的特征呢?或者从死者的手机、网络上查询可疑信息进而进行锁定呢?


  警方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执法者,破命案更是占理占势,那怎么要调取胡同口一处私人安装的监控都调取不了呢,我们的警方何时这么弱势了?命案报警经过尸检,家属是有权力看到尸检报告的,为什么警方不给提供呢,只是法医口述一下?这个案件疑点这么多,警方是如何认定死者是自杀的,能把认定的理由告诉家属么?


  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没能解除家属的疑惑,就一纸通知他们这是自杀不予立案,这是不是渎职?更何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死者家属7月8日报案,警方8月5日才送达通知书,这是几个七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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