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国土资发〔2015〕275号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配合做好国家地下水 监测工程(江苏省部分)建设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国土资源局: 近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通知,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已由国家发改革核定批准,正式进入建设阶段。我省作为首批启动的四个省份之一,将结合现有监测站网,建立较为完整的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网,实现对全省地下水动态的有效监测,以满足科学研究和社会公众对地下水信息的基本需求,为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战略决策提供基础信息支撑。为确保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江苏省部分)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方式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在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领导下,由中国地调局地质环境监测院组织各省地质环境监测机构采用分省实施的方式完成。我省地下水监测点的建设任务,由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以合同方式委托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负责组织实施与质量监控,并负责组织监测点建设任务的招投标。 二、时间安排 项目总工期为3年。2015~2017年新建地下水监测点173个(见附件1),修复地下水监测点161个。依据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年度总体实施方案(2015年度),2015年需新建地下水监测点30个、修复地下水监测点20个(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全省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省地调院做好地下水监测站点选址落实、施工协调、运行与维护等相关工作,确保我省地下水监测网建设工程圆满完成。
附件:1.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江苏省部分)新建监 测井明细表 2.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江苏省部分)2015年 度部署明细表 (此页无正文)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抄送: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5年8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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