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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黄志丽同志学习努力做好行政审判工作

 余文唐 2015-08-21

福建省高级人民院行政庭林爱钦发言。 吴隆重 摄

黄志丽同志是继全国重大先进典型詹红荔之后我省院培树的又一重大先进典型。根据会议的安排,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谈几点个人学习体会。

一、学习黄志丽同志的先进事迹,就是要把握其精神实质

黄志丽同志扎根基层,在民事审判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她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2年审结了5000多件民商事一审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她所办的案件40%在7天内审结,75%以上自动履行,93%调解撤诉,服判息诉率达到97%。她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建“黄志丽工作室”,把庭搬到乡村、社区,搬至群众家门口,将民事审判工作延伸到庭之外。黄志丽用温情的司,廉洁的操守和无私的大爱,让许许多多的群众深切体会到司的公平正义是可以感受的,是可以信赖的,更是可以实现的。她的事迹和精神令人敬佩,是我们学习的楷模。学习黄志丽先进事迹,就是要把握其精神实质。学习她忠诚于党、忠于律的崇高品质,学习她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她尽职履责、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学习她严于律已、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把个人理想和价值追求与党和人民的司事业紧密联系起来。

二、学习黄志丽同志的先进事迹,就是要转化为推动工作开展的强大动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对依治国作出决定,并对司体制改革作出了具体规定。2014年新修改的行政诉讼以解决行政争议为基本功能,以救济权利和监督行政为延伸功能,对行政诉讼的机制作出了新规定。扩大权利保护范围,立案登记制替代立案审查制,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等等,这些都为行政审判工作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学习先进典型就是要将其转化为推动工作开展的强大动力。作为行政庭的一名干部,我们要认真学习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掌握新行政诉讼的精髓,高度重视行政诉讼的救济功能,切实做好征地拆迁、劳动保障、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民生类案件的审理,依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公正司。要坚持和全面推进公正司、阳光司,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坚决克服“六难三案”,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以马新岚院长为班长的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新行政诉讼法为契机,以黄志丽先进典型为榜样,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饱满的工作激情和百倍的干劲,投入到行政审判工作中去,以更加过硬的能力,提高履职的水平,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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