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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微咨询
2015-08-22 | 阅:  转:  |  分享 
  
【劳保微咨询】关于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问答

关于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相关问题1什么是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项目?

答:为提升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幸福指数,帮助老年人建立意外事故风险保障体系,厦门市老龄办牵头推出老年人幸福安康险项目,并由市政府列入2015年为老年人办实事项目。该项目主要针对老年人容易发生的意外事故的风险,经过多方调研后设计的综合意外保险,为老年人的幸福安康生活保驾护航。

2老年人为什么要投保幸福安康险?

答: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身体机能下降、行动不便等问题日益突出,容易引发摔倒、碰撞等意外风险,为老年人的生活及健康带来了隐患。意外事故发生后,可能会因治疗、康复给老年人造成经济负担。老年人投保幸福安康险后,可以通过保险,获得意外伤害造成的医疗、残疾、骨折等费用的赔偿,减轻老年人的经济负担,保证生活品质。

3什么人能够参保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对年龄有什么限制吗?

答:本项目是专门为本市60岁以上老年人设计的险种,年龄不设上限,只要本市2015年12月31日前满60周岁的老年人都可以参保。

4户口不在厦门,也可以参保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吗?

答:可以。本项目的参保人员包括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5老年人户口在厦门,人在外地居住。如果在外地发生意外伤害,可以赔偿吗?

答:本项目仅对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承担保险责任,对于在厦门区域外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不予以赔偿。

6如果老年人在家里发生意外伤害,可以赔偿吗?

答:只要发生意外伤害的地点是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不论是在公共场所还是在家中,都可以获得赔偿。本项目的保障地域为厦门市行政区域内任何场所。

7投保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能获得什么保障?

答:投保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可以获得四重保障:

1、遭受意外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一年最高赔偿2万元;

2、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根据残疾等级,可获得相应比例的残疾赔偿金,最高可获得10万元;

3、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后,虽然没有达到残疾等级,但是经医院诊断为骨折,根据骨折程度,可获得相应比例的骨折赔偿金,最高2万元;

4、遭受意外伤害,并在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导致身故,可一次性获得2万元身故赔偿金。

8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与市场上保险公司销售的意外险相比有什么优势?

答: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是市老龄办委托保险经纪公司经过多方调研,专门为老年人设计的一款综合意外保险,与市场上保险公司销售的意外险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优势:

1、对参保老年人不设年龄上限;

2、性价比高;

3、保障相对全面,尤其注重老年人身前保障,特别针对老年人身体机能特点,增加了骨折保障;

4、投保、索赔手续简便、单证简化,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收单服务;

5、第三方全程服务,督促保险公司依约理赔、及时理赔,切实维护老年人的保险权益。

9什么样的情况算意外伤害?

答: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比如老年人发生交通事故、不小心滑倒、摔倒等。凡是故意行为使自己遭受伤害,如自杀、自伤、打架、酗酒造成的伤害,均不属于意外事故。因自身疾病导致的也不属于意外伤害。

10什么是意外伤害身故?

答:在保险有效期内,参保的老年人猝死或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含)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受益人就能获得2万元的保险赔偿金。(猝死:指自然发生、出乎意料的,发作后6小时内的死亡。因投保前已患的疾病,已有的症状、体征,已遭受的意外伤害以及已有的伤残导致的猝死属于保险责任。)

11什么是意外伤害伤残?如果因意外伤害导致伤残,能获得多少赔偿?

答:在保险有效期内,参保的老年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受伤,并自受伤之日起180天(含)内经过专业机构鉴定为残疾的,就能获得意外伤害残疾赔偿金。根据残疾等级不同,所获得的残疾赔偿金也不同。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例如,经评定,被保险人的伤残等级为10级,则获得的保险金为10万元×10%=1万元;若伤残等级评定为9级,获得的保险金为10万元×20%=2万元,依此递增,当伤残等级达到1级时,则可获得最高10万元的保险金。

12如果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答:要根据骨折的部位和严重程度进行判断。不同程度的骨折对应的骨折保险金的给付比例也不同。例如,若经诊断为踝关节骨折,按照保障额度的60%赔付,也就是可以获得2万元×60%=1.2万元的赔偿;若经诊断为股骨骨折,则按照保障额度的100%赔付,即可获得2万元的全额赔偿。

13如果发生意外伤害导致骨折,经过伤残鉴定又达到残疾,可以同时获得骨折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吗?

答:可以。意外伤害伤残和意外伤害骨折两项保障是相互独立,分别赔付的。如果因为意外伤害导致受伤,经诊断为某部位骨折,同时经伤残鉴定,又达到残疾等级,则可以同时获得相应的骨折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

14什么是意外伤害医疗?是不是所有意外伤害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

答:在保险有效期内,参保的老年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需要去门急诊就诊或住院,因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具体报销的费用,要根据医疗费用的具体项目来判断。首先是要在医保定点机构(有医保定点标志)看病,其次药品和检查项目要在医保目录范围内。对于符合上述要求的实际发生医疗费中个人帐户支付部分和现金缴费部分(不含自费项目),扣除100元后给予赔付。年度最高赔付医疗费2万元。

15参加了厦门基本医疗保险,如果已经通过医保报销了医疗费用,还可以得到赔偿吗?

答:可以。如果已经通过医保报销了一部分的医疗费用,我们将扣除已经报销的金额,对于剩下的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扣除100元后给予赔付。

16该项目的保费有什么优惠吗,要交多少钱呢?

答:本项目是厦门市政府大力推进的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由政府招标采购,覆盖人群广泛,因此能以低保费获得高保障,年度保费为27元/人。本项目的主要对象是三类人群,交费标准有所不同:

第一类是本市户籍60周岁以上的城乡低保(含“三无”)老人、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失独老人等老年人,保费由市财政统一支出;

第二类是除第一类以外的本市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由市财政补贴三分之一的保费,剩余三分之二的保费由个人自行承担,即个人每人缴费18元;

第三类是非本市户籍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费由老年人全额自行承担,即每人缴费27元。

17老年人应到哪里去投保呢?

答: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项目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个重要举措。为了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这个项目带来的好处,我们正在争取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老年人出资投保。个人投保时间和办理方式将随后在媒体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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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老搭档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