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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引子2015年08月22日 星期六A09 扬子时评

 xxjjsdt 2015-08-22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8月20日正式结束公开征求意见,高速公路离“长期收费”更近一步。专家预计,最快年内就可能公布实施。

  高速“长期收费”征集来的民意在哪里

  按照规定,政府出台重大政策前须广泛征求民众意见与建议。而所以要规定政府出台重大政策前须广泛征求民众意见与建议,是因为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往往关涉民众的切身利益,唯有在相关重大政策出台前充分听取民众的意见与建议,才会有利于避免民众切身利益因为相关政策的出台遭受损害,经由征求民众意见与建议程序,保障民众切身利益得到应有的维护。

  如果相关政府部门仅仅是对外公布相关政策征求意见稿,但是却不认真梳理征集到的民众意见与建议,也不对外公布征集到的民众意见与建议情况,而是在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后,无论实际民意如何,只径直按照程序实施相关政策,则征求民意也就流于一种形式,无法起到避免民众切身利益因为相关政策的出台遭受损害,经由征求民众意见与建议程序,保障民众切身利益得到应有维护的效用。

  就拿《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来说,交通部在对该条例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后,应当认真梳理征集到的民众意见与建议,并对外公布具体详情,如赞成该条例实施的意见有多少,反对该条例实施的意见又有多少,民众提出了哪些合理化建议,并将此作为进行政策决策的依据,真正按照多数民意进行决策,使相关政策决策反映多数民众的意愿,与多数民意相契合。

  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各地各部门就重大政策决策征求民意,时间截止后往往不向社会反馈征集到的民意情况,而是径直按照程序实施相关政策,导致征求民众意见流于一种形式,使民意无法在政策决策当中得到体现与反映,并难免因此而令民众利益遭受一定程度的损害。显然,唯有通过立法等途径规定政府重大决策征求民意的程序,包括规定政府决策征求民意结束后须公布征集到的民意情况,并将其作为政府决策的依据,才能避免政策决策征求民意流于形式,真正令征求民意发挥其旨在保障民众切实利益免遭损害的应有效用。

  (江西 魏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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