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街巷系列(28)——同仁路的历史由来(七)

清代满族旗人市井百像(图画)

成都街巷系列(28)——同仁路的历史由来(七)
接上篇说说清末旗汉分治的解体。
顺治五年,曾经有过鼓励满汉通婚的上谕: “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民,皆朕赤子,欲其各相亲睦,莫若使之缔结姻婚。”当时正值民族矛盾尖锐之际,清统治者有意拢络降臣,缓和矛盾,“恩准”将宗女嫁给“三藩”。此外,除满族权贵掠汉人为妾外,还谈不上民间的自愿联姻。
此后,在八旗内部,满族与汉军旗人通婚的渐多,有的满族并改用汉姓。嘉庆时期又曾明令禁止满、汉通婚(包括汉军旗人),直到光绪二十七年,八旗制度已经解体,清统治者才宣布废除禁止满汉通婚的律 令:“满汉臣民,朝廷从无歧视,惟旧例不通婚姻。原因入关之初,风俗语言,或多未喻,是以著为禁令。今则风同道一,已历二百余年,自应府顺人情,开除此禁,所有满汉官民人等,皆准其彼此结婚,毋庸拘泥。”
在光绪以前,成都旗人均在八旗内部缔婚,满族和蒙古族之间通婚较普遍,严格地遵守旗汉不通婚的禁令。在光绪解除禁令以后,由于旗汉人民之间长期隔阂,彼此的往来较少,因此,旗汉通婚的情况并不普遍。
清王朝实行旗汉分治政策,客观上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旗兵扰民的事件。我们知道,在元代进入中原地区的蒙古、色目军队,由于与汉民杂处,直接压迫和蹂躏汉族人民,加剧了民族之间的矛盾。“(元代)鼎革以来,编二十家为一甲,以北人为甲主,衣服饮食唯所欲,童男少女唯所命。城乡遍设甲主,淫人妻女,有志者率皆自裁。”可见为害之烈。 但是,八旗军队在本质上是巩固清王朝统治、镇压各族人民反抗的武装,旗汉分治并不能阻止八旗将领对人民的压迫和掠夺。康熙中期,就发生驻防八旗掠夺人民的事例:“驻防将领持威放肆,或占夺民业,或重息放债,或强娶民妇,或谎诈逃人,株连良善,或收罗奸棍,巧生狡诈,种种为害,所在时有。”在成都,八旗官员扰民的事件也是不少的,只是由于旗汉分治,使之受到一定的限制,比之元代,程度较轻一些而已。
清王朝为了保证“清语骑射”而实行的旗汉分治政策,给旗人带来极其深重的灾难,它是导致八旗制度解体的根本原因。第一,在清代中叶以后,旗人的政治地位虽高,但生活上却日益贫困。清人周洵谈到成都驻防旗人“多有数支子孙共食其祖遗之一分马甲者,至……前清中叶以后,穷褛不堪者居多,因房屋为官给,甚有摘拆瓦柱,售钱度日,仅留住一间以蔽风雨者。” 咸丰十一年,成都将军崇实任内甚至采取筹款施粥的方法拯济八旗孤贫。第二,由于生活贫困,不少八旗闲散一生无粮饷收入,贫不能娶妻生子,严重地影响旗人人口的增长。从康熙六十年到光绪三十年(1721一1904年)一百八十三年之内,成都旗人的人口约增长4.2倍,同期四川省人口增长24.1倍@。第三,旗人不从事其它职业,形成大量的寄生阶层,他们没有工、农、商业的知识和技能,缺乏谋生的本领,在辛亥革命以后,“裁旗停饷”,不少旗人立即陷入贫不能自存的悲惨
境地。“旗人束手无策,呼诉无门,儿啼于旁,妻缢于室,甚至白头之父母不忍重累其子,因而自杀其身;其男女老弱中宵举家自尽者,不可一二数。凄惨之状,见之痛心,闻之酸鼻。”以上情况是八旗制度带来的恶果,也是全国驻防八旗的普遍现象。
八旗制度由于内在的不可克服的矛盾,在广大旗民的反抗下逐渐解体了。道光五年(1825年)上谕:“闲散旗人告假,但令告明佐领、参领,给以图记, 即准出外营生……或在外年久,愿改民籍者,准其告改。”从此给八旗制度敲响了丧钟。鸦片战争以后,由于枪炮的输入,八旗的“骑射本业”已黯然失色。“旧式刀矛弓矢,已无实用”(《清史稿·兵制训练》)。随着满、蒙、汉之间的接触日益广泛,清语逐渐为汉语所代替,在八旗里已普遍应用汉语了。驻防八旗虽然支撑到清末,但八旗制度的束缚早已被冲得七零八落,到光绪时期,“清语骑射”已成历史陈迹了。
旗汉分治政策的瓦解,加速了满、蒙族与所在地区各族人民的经济文化交流。如“杭州旗营,旧称旗下,在未裁撤前,久已满、汉同化。”在宣统时期,成都驻防八旗的上层与汉族官员和知识界往来已较频繁,不少八旗子弟到大城读书,满城内的“少城书院”也有少数汉人入学,满、蒙、汉族之间的,同窗、门生、故旧的关系盘根错节;在四川广泛流行的哥老会已有旗人参加并当首领。人民之间的交往逐渐增多,“满城”的高墙已经动摇,民族的经济、文化交流已成为势不可阻的时代大潮。
下篇再综述满汉隔离的消亡,满城同仁路形成与变迁。


贴几张满族旗人婚娶场面 以飨博友
迎亲队伍演示图(1)

迎亲队伍演示图(2)

踩花轿演示图

新人进门演示图

拜天地演示图(1)

拜天地演示图(2)

揭盖头演示图(1)

揭盖头演示图(2)

载歌载舞
喜结良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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