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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重型燃气轮机维修维护现状的思考

 细直紧园 2015-08-26

北极星火力发电网讯:近几年我国天然气发电装机容量不断增加,装机和发电量占全国总量的比重逐渐增大。2009年天然气发电装机为2403万千瓦,占总装机的2.75%;截止到2014年年底,天然气发电装机为5678万千瓦,占总装机的4%;全国燃气发电企业共有150余家,燃气发电机组600多台(套),其中F级、E级等大中型燃气机组167台(套),4200.6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90%以上。

燃气轮机发电成本中,燃料费、设备折旧费占主要部分,其中燃料费占86.5%,设备折旧费占8.5%,设备折旧费中的主要部分是热通道部件。热通道部件是燃气轮机的心脏,其工作条件恶劣,对材料、制造工艺要求很高,核心热部件采用单晶、定向结晶、多晶铸造等工艺,科技含量高,是高科技产品。目前国外进口热部件价格较高,燃机电厂很难承受。另外,因热部件铸造工艺复杂,有些厂家制造的热部件质量不够稳定,叶片表面喷涂质量有好有坏,在为期只有一年的质保期过后还能安全运行多长时间,也是电厂所担心的问题,有的部件甚至在质保期过后不久就发生损坏,更加重了电厂经济损失。

2001年,发改委发布《燃气轮机产业发展和技术引进工作实施意见》,决定用“以市场换技术”的方式,进行技术引进,通过上海汽轮机厂、哈尔滨汽轮机厂、东方汽轮机厂和外企合作生产燃气轮机。

虽然国内哈汽、上汽、东汽等国内主要汽轮机设备制造厂通过打捆招标方式获得了燃气轮机的生产许可,使燃气轮机生产的国产化率达到70%以上,但是燃机的关键部件制造技术和设计技术掌握在国外公司手中,没有相应的燃机关键部件配件制造技术,也就不具备关键部件的检修、维护能力。到目前为止,全球的重型燃机市场几乎被欧美三大燃气轮机主机制造商垄断,三大主机制造商不仅垄断了新机市场,更垄断了服务市场。国内燃机的调试、检修、维护等工作几乎全部由国外燃机制造企业完成,每年要为此付出非常惊人的费用,维修维护的费用甚至高于设备采购费用。而随着海外燃机制造巨头的加速兼并,中国市场上受国外垄断情况可能会愈发严重。

国内燃气电厂维修维护服务现状

1、燃机制造厂(OEM)维修和维护服务模式

燃气电厂与主机设备制造厂签订的检修和维护合约,常见的有以下几种形式:

(1)服务式合约(Contractual Service Agreement,简称 CSA)

该类型合约实质是交钥匙式长期合约。其核心内容包括 :由制造厂派工程师常驻电厂,按燃机运行维护手册指导运行,进行燃烧调试、热通道检查,承担机组大修,同时向电厂提供合格的热通道部件,保证机组的出力和效率。电厂按运行时数付款,或按发电量付款。

(2)长期维修合同(Long Term Maintenance Contract,简称 LTMC)

该类型合约实质为督导式长期合约。其核心内容包括 :由电厂按燃机运行维护手册的要求运行维护。制造厂设立项目部,负责燃烧检查、热通道检查和大修的核心工作,同时提供寿命期内可用的热部件以及相关的计划备件。是否派驻厂工程师,按电厂的技术力量强弱而定。电厂按运行时数付款。

(3)多年维护合约(Multi-Year Maintenance Program,简称 MMP)

该类型合约实质为菜单式长合约,其核心内容包括:由电厂按燃机运行维护手册要求运行维护,电厂负责燃烧检查、热通道部件检查以及机组大修。燃机备件(热部件及其它计划备件)按计划向制造厂采购,按计划对备件进行维修,按需要请制造厂工程师来厂解决急需的技术问题。电厂按该长期合约所订的热部件享有一定折扣,但按目前电厂的生存环境,电厂仍无法承受。制造厂对热部件提供一年的质保期,一年后热部件能否安全运行的风险由电厂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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