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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的境界

 阅读人生988 2015-08-27

来源:尔心贵正的法律博客



国家公务员不应该是机器,只知道职业运转之事,而不懂得为什么应当如此去做。很多时候,工作只是自己必须完成的任务,而对职业的本质和社会意义,几乎没有深刻认识。自己所承担的职责只是一份职业,而从来就没有把它当成是一份事业。这样的公务员,自然不能做到自觉,觉悟不够,境界不高。尽管在通常情况下,能够守住道德和法律底线,但在一些金钱美色的诱惑之下,常常不能自己。

千万不要以为,那些在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务员,都是具有美好品质的人。抓坏人的警察并不一定就是好人,向你发放救助款的民政官员也不一定就是慈善者,正如向你提供有偿服务的人并不一定就是有道德的人,这样的道理其实是很现实的。要知道,一种必须从事的职业行为,并不能够证明一个人的品质优劣本质。就好像太阳给我们温暖,其实一点儿也没有伦理价值的意义。从政者总是要为社会提供服务的,比如警察要抓坏人,检察官要挖贪官,法官要居中裁判。不然,他们就不是这样的社会角色了。因此,他们在为社会做好事,绝非是好人的充分证明,倒是他们不为社会做好事——失职渎职,成为了他们堕落的表现。

所以说,真的公务员不能满足职业最基本的要求,更重要的,他们还必须懂得社会本质,掌握社会体系,并十分清晰地认识到自身所处在的社会位置,以及工作的真正价值,把职业当成是自己终身追求的伟大事业。在空间上,要有广阔的社会视野,看到人类关系的方方面面;在时间上,要有纵深的历史眼光,望见人类发展的必然趋势。他们并不狭隘,只是窥看井上的一方蓝天,就自以为是。他们更不自私,绝不把职业仅仅当成是谋生的手段。“没见过大河的人,以为小河是大江大流。”(卢克莱修)故而,他们想方设法地充实自己,跳出自己的职业局限,站在国家主人的地位上,来深刻审视自己的职业生涯。正如卡耐基在职业指导中所主张的那样:“人不能像无头苍蝇般乱闯乱飞,否则就算再怎么加倍努力,也都能以有所成就。”他们能够整体地、全面地、战略地思考认识自己的职业,避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狭隘、片面和短视。(《职业指导》第183184页)唯有如此,他们才能真正明白自己所担当的重任的内涵,才有一种高度的自觉:用一种使人高尚的博大精深的理论,指导自身的工作实践。他们不仅知道了做什么,更珍贵的,他们还真正懂得为什么要这样做。

大凡优秀公务员,都具有这样显著地特征。他们的善言善行,绝非单纯是职业的使然,而是一种更高层次的激励,使自己拥有了一份崇高的事业和追求,一种神圣的使命感。一个人的道德高低,取决于惦记自己和思量他人所占比例的多少,更多考虑自己的人,不会有美好的道德,而只有更多为他人着想的人,才拥有高尚的品质。同样,公务员的品位高低,也取决于他对整体考虑得多少,愈是想到民众福祉的公务员,他的品位就愈高,否则,鼠目寸光,怎么会有高尚的品位呢。譬如三个不同境界的砖瓦匠,一个看到的仅仅是手中的砖头,一个望到的是大楼,而另一个想到的则是美丽的城市。第一个永远只是泥水工,另一个成为了建筑师,而最后一个则成为了城市的规划师。境界的不同,使他们成为了不同的人,从而决定了人的价值不同。警察破获一件案件,并不仅仅只是手头工作的完结,或者只是对被害人的保护,更重要,还是对正常社会秩序的维护。检察官揭露贪污受贿,也不只是针对张三李四的腐败,更是对政治清明的贡献,乃至对现代化建设大业的促进。而法官的每一件公正裁判,其实都是社会正义的实现,甚至是历史进步的步伐。具体的业务,都无不联系着普遍的利益,甚至是人类社会的发展。只有这样把职业上升到事业的高度,在个别事务中想到普遍利益,用宏观的尺度来衡量微观的工作,才有优秀的警官、检察官和法官。诚然,“人的生活中,最能吸引人的力量,最能激发人经久不懈热情的是什么呢?那就是事业。”(冯定)没有这份事业心,就不可能有辉煌的业绩。

相反,缺少这样境界的公务员,通常而言,都是目光短浅,眼界闭塞的人。他们也许会在某一件具体工作上,依法办事,甚至做得也不错。但是,他们绝对不会长期保持那种高昂的工作激情,因为这是需要某种信念作为支撑的。最为悲惨的是,一旦有了某种诱惑或者干扰,他们也就往往忘记了自己的身份角色,做出了与公务员职业要求背道而驰的事情。道理很简单,因为他们缺乏建立在理论基础之上的定力,懂得很少,却还妄自尊大。于是,他们的内心远谈不上强大,而只是孱弱地抖动,一旦在诱人的外部腐蚀之下,为了满足自身非分的需求,也就会放弃原则,做出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丑陋行径来。革命年代里,为什么有的人成为了英雄,而有的人却成为了叛徒,关键的原因就是英雄的内心世界充满着真理,而叛徒充其量只是知道几句标语口号而已。只是懂得是什么的人,和不仅懂得是什么,更懂得为什么的人,在品质上必然具有天壤之别,在坚守上必然具有强弱之分。

这样想来,我们对当今一些位处顶端的高官,还犯下如此丑恶的腐败罪行现象,也就不觉得惊诧了。我们自然不能否认这些人的能耐——他们的文化水平和他们的实践能力,不然何以能够“爬”上这样的高位。但是,他们之所以能够做些好事,却完全不是来自于经常挂在他们口头上的理想信念。他们不过只是为了当更大的官,才在那里“努力工作”。也就是说,他们的职业行为根本就没有良善的动机,故而也就毫无道德可言。他们身虽处在高位,但心却陷在低处,无法望远而只见眼前的利益。因此,他们根本就没有事业心,不具有很强的防范腐蚀的能力,甚至是一点儿免疫力都没有。诚如斯迈尔斯所言:“聚焦点不同,人的生活就不同。”(《品格论》第95页)于是,随着职位的不断升高,金钱美色的腐蚀不断加大,他们自然也就守不住做人做事的底线,沦为了人民的罪人。设想,处在这般位置上的高官,真的懂得职业的本质,有理想有信念,难道还会去做那些与追求背道而驰的丑事吗?

总之,要当好公务员,重要的并不是掌握是什么的知识,而是那些为什么的理论。只有我们懂得了所以然的问题,我们才能出色完成过手头上其然的事务。否则,我们不知道职业的本质,工作就不会有境界,实践就不会有自觉,职业就无法转化为事业,我们也就不能真正履行好自身的职责,甚至在最坏的时候,会走向了自己的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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