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段时间,萧山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办公室桌上的案卷叠得老高,一系列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合同诈骗案件令办案民警忙得焦头烂额。案件的受害人很多是两鬓斑白的老年人,许多老人表示,自己一辈子攒的辛苦钱、养老钱说没就没了,而“坑”他们的都是打着各色投资旗号的公司,这些公司现在都已人去楼空……

案例一 “走心”骗局嘘寒问暖糖衣炮弹轰开心理防线
今年75岁的严大伯家住萧山北干街道,是一名退休职工。4月初的一天,严大伯正在家中休息,几个小年轻敲开了房门,一口一个大伯叫得亲热,其中一人就向他推荐说公司有一个投资项目,汇报丰厚,希望严大伯可以试试。
对于这种来路不明的事情,严大伯一开始是拒绝的。可是,面对高额回报,严大伯心痒痒了,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他和杭州某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累计借款6万元,借期4个月,月息3%。业务员告诉严大伯,在公司投资,利息都是提前一次付清,所以严大伯只需交5万多,到期后公司再退给严大伯6万,除此之外,严大伯还可以参加公司提供的免费旅游,抽奖等活动。
一下子拿到这么多利息,公司还安排投资的老年人一起去旅游,期间还送米、油,搞抽奖活动,抽到的数字可以抵消本金(比如抽到1000,投1万只要交9000,利息按1万算)。当时就把严大伯乐坏了,可是好景不长,仅仅2个月后,严大伯就发现公司原先的办公处已经人去楼空,而他尚有50600元资金没有拿回,严大伯赶紧报案。
经查,杭州某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5日经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经营业务范围包括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方面,公司法人为桑某。平时主要负责管理的经理人员为于某、收款会计孙某、业务员若干。
通过网上查询,我区警方发现桑某为湖州警方的网上通缉逃犯。到目前为止,主犯桑某等人已落网,我区公安机关正配合湖州经侦大队全力侦破此案。
▄ 挑选目标有讲究专门搭讪老年人
其实,他们编织出的“发财梦”已经不再新鲜,以桑某、姚某、杨某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先在河南许昌注册一家园林公司作为皮包公司进行担保,后在陕西开采金矿为名向社会不特定群众募集资金。
该犯罪团伙先后在银川、南京、杭州(杭州某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州(湖州某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阴、上海、西宁等地分别注册不同名字的公司,在当地组织招募业务员向社会不特定群众借款,主要借款对象均为60岁以上退休在家的老人,业务员达成借款业务后提成高达5%至48%不等。
不过,如果说有个为“演技”加分的重要筹码,那就是它们所说的投资项目,有些的确是真的!
今年3月份,这伙打游击的“演技派”来到萧山,开启新一站的“忽悠之旅”。他们印刷了很多关于投资项目的广告宣传单,专门在老旧小区进行分发。家里没人就塞信箱,家里有人就敲门寒暄。当然,这样广撒网的宣传模式,需要大量的业务员。在“鼎盛时期”,这个犯罪团伙招来的业务员甚至多达上百人。
成功索要到老年人的电话号码之后,他们就会轮番上演亲情攻势。“阿姨,最近我们有抽奖活动,可以过来看看。”面对热情如的业务员,这些老年人往往会放松警惕。天气变化嘘寒问暖、闲得无聊拉拉家常,平时还在小区送米、送油,在这些业务员坚持不懈的“努力”下,他们与老人家们慢慢联络起了感情。

▄ 规模渐成便抽身 恍然大悟时已晚
首批十多位老人在业务员的带领下,特地前往园林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看到投资项目的确存在,老人们吃了“定心丸”,一传十,十传百,更多的老年人加入了投资队伍。等到这个地方的“忽悠网”编织成功,桑某等人便转战下一个城市。事实上,公司只是象征性地投资一些款项在这些园林项目上,原本希冀投资赚钱的老人家,只有看到人去楼空才发现,那个美丽的泡沫其实早已破碎。
目前,来到我区公安机关就杭州某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诈骗报案登记的受害人员已达到87人,涉案总金额达300余万元。受害人居住地主要在北干、城厢街道一带,年龄在60岁以上的退休老人。
对于此案,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案例二 投资影视:资金链断终难成就“帝国之梦”
另一个涉案金额上千万的大案,则是与一个“影视帝国”的美梦有关。
前期,我区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称浙江某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浙江某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经调查,浙江某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19日,注册地点在杭州,注册资本1000万元。该公司经营模式为线下和线上P2P借贷,以年利率12-20%和承诺100%保本的诱人条件,借贷期限3至12个月,针对不特定的投资人进行集资活动。关联公司浙江某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27日,注册地点在杭州。这两家公司法定的代表人,都是薛某。
不过,民警在侦查浙江某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浙江某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时,发现他们实际控制人都为王某,他是薛某的丈夫。
▄ 有担保、有抵押 看似“靠谱”可钱就是拿不回来
通过报案人的口述,办案民警发现,这两家公司在吸引人投资时,都提供相应的合同,里面制定了相应的财产担保,即使有了这样“靠谱”的合同,受害人的钱到现在还拿不回来。
据受害人陈某表示,在2014年的时候,她通过业务员王某听说了浙江某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王某的介绍下,陈某觉得有几款理财产品还不错,就决定投资。
当时,陈某买的是为期3个月的、金额13万的理财产品,年化收益为16%。签订合同时,对方将义乌市某单元住宅作为抵押,并提供了公司担保。这样看似“靠谱”的举动,让陈某对他们的诚信深信不疑。
向对方转账完成后,陈某就开始坐等利息。陆陆续续拿到8800多元利息后,对方突然没了“声音”。这样一来,她不但拿不到利息,还损失了12万元。
而被害人徐某,则是在浙江某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的,至今未拿到过后续利息。
2014年,该公司的业务员小冯向朋友徐某推荐了一个理财产品。“我买的产品是6个月的,年化收益达18%。”徐某告诉民警,在小冯巧如簧舌的推荐之下,他花了10万元进行购买。事后,徐某的账户中打入了854元。小冯说,这个是第一个月的利息,以后的利息也会陆续发放的。
与陈某相同,徐某也签订了一份理财产品的合同,该公司以湖州市一套公寓房做抵押,并用义乌市一家饰品厂作为担保。
2014年,这两个公司下设四个办事处,大量发展“业务”。截止到今年2月15日,已经到期的还未付清本金和利息的有100多人,总计本金1500多万,其中在萧山的办事处共吸收存款人数为30余人,吸收250万左右。
▄ 公司负责人——我不会逃避责任 年底还钱
目前,公司的实际负责人王某已被警方控制,他向民警谈起了苦水。
王某说,项目原先是自己的一个朋友在负责,自己只是合伙人。后来这个朋友在吸收了大量民间存款后不知所踪,他接手了烂摊子。
“其实主要的投资项目还是赚钱的,只是现在大环境不景气,放出去的钱一时半会收不回来。”
据王某讲,他除了这两个公司之外,他还经营着一家外贸公司。其中有个办事处,地理位置靠近横店。看着近几年演艺市场发展得如火如荼,生意头脑活络的他,就想到了投资影视。在拉了多方赞助之后,他果真拍出了几部电视剧,在一些电视台和网络上播放,此外,王某还有十几部剧的拍摄计划,按他原先的设想,是要组建一个自己的影视帝国。
王某一再向民警承诺,自己不会逃避责任,该还的钱一定会还上,只是需要时间。
王某对民警说:“今年年底,我可以偿还70%左右。”
据警方统计,今年以来,萧山警方受理类似案件10起,数额1亿余元。
警方提醒:“非吸”非投资且违法市民和企业都要引以为戒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以上教训告诫我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借贷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危险游戏,最终往往血本无归。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市民应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消除“一夜暴富”的心态,不要抱有盲目的投机心理。一旦发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借贷活动的线索,应及时向公安、工商、银监等相关职能部门举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活动。
对于那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合同诈骗的企业,萧山警方将严厉打击,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