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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是什么?艺术是什么?文化是什么?这些看似非常清楚的问题,在8月22日至23日北京举办的“理念·视角·方法:中国音乐文化史学术研讨会”上,却成为与会学者再次重申的切入中国音乐史研究的难题。
南京艺术学院教授管建华说,“现在的音乐界反映,越来越不懂音乐了”;中央音乐学院教授张伯瑜说,“我们必须承认音乐是艺术,即音乐是声音的艺术。我们知道什么是声音,但什么是艺术呢”;天津音乐学院教授郭树群说,“因为受到社会达尔文主义单线进化观念的影响,又囿于无神论世界观的局限,加之全球化影响的姗姗来迟,我们始终没能理解中国音乐文化史如何建构”。尽管有基本概念上的困惑,老中青三代中国音乐史研究学者们还是尽力用自己的思考和实践去接近理想中的中国音乐史的学术面貌。
超越音乐的音乐史
《音乐史+?》是西安音乐学院教授罗艺峰的发言题目。
“是不是音乐史加文化,就是中国音乐文化史?音乐与文化的关系,是相互外在的还是相互内在的?”罗艺峰一开始就抛出这样的具有哲学思辨意味的问题。他认为,“中国音乐文化史”并非“音乐史加文化”。在中国古代文化传统里,音乐就是文化,音乐与文化的关系是互为目的的。如古代有用乐的政治,雅乐的内涵包括天文、伦理、乐律、度量等普适性的文化元素,古琴、钟、笙、管等乐器法式的内涵也超乎艺术,其法式的解释都不是乐器学的。所以说,音乐的审美认知主义不能完全解释中国音乐文化史,文化哲学的解释才应该成为主要的音乐学术。基于中国文化哲学的社会历史主义研究对象是多样态、多品种的音乐,主要是社会的文化认知和体验。中国音乐文化史的对象,必然是“声音文化的”,非如此,不能尽其然。而研究目标是重建古人的音乐世界,包括物质世界、社会世界、观念世界,由此阐发音乐的文化机制。音乐史学只提供认识、理解古代音乐世界的可能,需要建立在价值无涉基础上的音乐史料学,在方法上有综合的史观,态度上取同情的理解,操作上取具体的解悟。
天津音乐学院教授方建军从音乐考古学的角度谈到“音乐史+?”。他认为,音乐史研究可以添加若干个文化层面,即研究音乐之外的因素,但这不是A加B这么简单的关系。对此,可以从西方民族音乐学的研究中得到启发。由于中国的音乐文化物质资料是非常丰富的,所以他对音乐考古学对于音乐史研究的推动很有信心。“在国外,有史前、原史和历史时期的区分,音乐考古学在史前、原史时期这种只能依赖音乐文化物质资料来研究音乐发展历史及其规律的时期就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将可见的音乐文化物质资料归纳为四大类:出土乐器、少量乐谱文本、音乐图像以及出土文献中的音乐史料。他认为,音乐考古学对中国音乐史研究可以提供的帮助是研究宫廷音乐、礼乐文化的物质构成、“器以藏礼”、仪式音乐以及音乐的社会功能和意义。
著名民族音乐学家杜亚雄对音乐史的重新写作颇有期待,他用丰富的事例指出,在过往的中国音乐史写作中,各少数民族的音乐常常被低估、被忽视。“萨迦班智达,中国音乐史为什么没有他的名字,不介绍他的著作?他是修证有成的佛教大师,是将西藏纳入祖国版图的政治家,也是音乐学家。”杜亚雄提出中国音乐史写作要遵循“四个一定”:“一定要把颠倒的历史再颠倒过来,一定要关注用各少数民族文字记录的文献,一定要关注在历史上作出过巨大贡献的少数民族音乐家,一定要关注留存至今的少数民族音乐文化遗产”。他认为,现在还没有“中国的、音乐文化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