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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易士《支付业务许可证》被注销 为全国首例

 载芟 2015-08-28

  中国证券网讯(见习记者 袁盼锋)28日,记者从央行了解到,央行已依法注销了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公司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这是全国首例《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注销事件。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于2011年12月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在浙江省开展多用途预付卡发行和受理业务。2015年初,浙江易士被爆出资金链断裂,易士卡支付受限进而停用。

  央行方面表示称,在行政执法中,发现该公司存在大量挪用客户备付金、伪造变造交易和财务资料、超范围经营支付业务等重大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人民银行依法注销该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并向公安部门移交其涉嫌犯罪的证据及相关资料。

  据央行介绍,为保障易士客户的权益,央行配合地方政府制定了详细的方案,包括协调相关机构按照商业化原则收购持卡人债权;对于拖欠商户款,先通过司法途径确认债权金额,再由相关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与商户协商办理债权收购;对于持卡人和商户之外的其他债权人,通过诉讼等司法途径处理。

  据了解,易士公司持卡人债权收购工作也已于2015年7月2日启动,目前进展顺利。对相关商户的债权收购工作也已启动。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注销支付牌照的事件对整个支付行业是个重要的警示,对支付行业严监管有利于行业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同时,央行强调,支付机构经营必须坚持依法合规,不能触碰监管红线。保障客户备付金安全是人民银行对支付机构实施监管的重中之重,不得挪用客户备付金是各类非银行支付机构经营的一条红线。

  “对于擅自挪用客户备付金、肆意损害消费者权益和破坏支付市场秩序、存在重大支付风险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人民银行将‘零容忍’,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处理,绝不姑息。”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称。

  下一步,央行将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监管办法,改善监管手段,提升支付机构监管的有效性,防范支付风险,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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