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消息传出,一台白色X6坠近河道,车顶整体拍扁,车内三男一女全部身亡。而X6属于借用车,司机并非原车主,原车主了解后奔溃了。 更加奔溃的消息是,由于肇事者已死亡,车主不但要自行承担宝马X6车辆的损失,还需承担4名乘客的死亡赔偿金。这让人情何以堪。好心借车却借出了几百万的官司··· 《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交警表示根据规定,车主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还把车借给他人,就需要担责。 那是不是不属于以上情况,就不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呢? 一、明示告知的义务 一、推给车子问题 我车子保养超时了,不安全啊,借不了。 我车子刹车不灵,容易出事,安全第一,你还是打的吧。 ··· 二、家人要用 一会要送女儿去学习班啊,你再想办法吧··· 老婆买菜必备工具,借了就没饭吃了。 ··· 三、对方目的 你不是去参加同学会么,这种场合怎么也得喝点酒,开车不安全,还是打的吧。 你驾照都才上手就准备祸害我的车?不安全啊。 ··· 其实大多朋友听到这些话都很清楚,如果实在推不了,看看对方距离,合计一下时间,自己驾车送一下吧··· 车君提醒:车子外借带来的隐患太大,现实案例太多,并不建议车友们将车子外借。 点击下面阅读原文进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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