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們接到警察通知,表示我先生前天在購物中心停車時,撞到別人的車子,我先生說他根本不知道有這件事發生,因為他沒有感覺到撞上別人的車子,警察一共開了三張告發單,並要求我先生一定要出庭,請問我們應該如何處理? 答:你先生接到在購物中心撞到他人車子的告發單,不知如何處理。 1.一般在新澤西州,一旦發生車禍,當事人一定要馬上停車,報警處理,否則會接到警察的告發單,即意味「車禍逃離現場」,即使車禍肇因是對方過失。 2.你先生的三張告發單,一般應是附帶車禍逃離現場的過失駕駛及違規停車。若你先生不適當處理三張告發單,累積起來的點數,可能會讓你先生駕照被吊銷。 若車禍對方有受傷,你先生可能還會遭遇官司的麻煩。 3.若你先生當時沒有察覺發生車禍,有時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必須提出證明:沒有車禍發生,也沒有逃離現場。當然,對方也須提出指控你先生的事實。 4.你先生應馬上通知汽車保險公司,準備上庭,並諮詢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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