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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做市交易一周年记

 庄小尘 2015-09-03

新三板做市板块的市场功能发挥优于协议,做市使得原本离散、跳跃的价格开始形成连续的价格曲线,同时做市使得股权快速分散,虽然成交量未必明显放大,但做市交易大大增加了交易频次。

主要结论摘要

做市是挂牌公司与做市商双向选择的结果。1)做市家数占比经过两个阶段的快速提升,目前暂时稳定在20%左右。2)通信、建筑装饰、计算机、采掘、公用事业、汽车和休闲服务七大行业做市概率高。3)做市公司财务指标远好于协议公司。4)做市公司股本大多在3-4 千万,做市起始日流通比例已达43%,股权结构上有一定流动性基础。

做市板块的市场功能发挥优于协议。1)流动性:做市使得股权快速分散,虽然成交量未必明显放大,但做市交易大大增加了交易频次,缩窄了交易价差,从而大幅提升成交效率;2)价格发现:做市使得原本离散、跳跃的价格开始形成连续的价格曲线,股价的市场公允性大为提升,开始构建估值体系;3)融资:做市公司融资规模更大。

做市商提供流动性的执业情况分化大。做市商参与做市家数、成交量和成交额前十大占比分别为36%、66%和67%。

做市制度需完善,但风物长宜放眼量

1)不要以A 股的眼光来看待新三板,不要以A 股的标准来预期新三板;

2)新三板有希望向成熟资本市场的方向努力,但其制度基础、标的特征和投资者特征决定它的方向一定不是A 股,可能的两个基本市场特征:高预期会享受高溢价,但概念炒作不能持续;高度分化是常态,壳价值不能持续;

3)做市交易确实对市场功能发挥起到积极作用。

4)当前做市交易最大不足在于价格发现和价格稳定方面。做市商的定价能力有待提升,在市场大幅波动时,做市商需要起到稳定锚作用,而不是完全随行就市,甚至成为放大器。

5)关于做市商制度完善,扩围与混合是未来方向,建议首先形成正向激励机制。一是建立做市商评价体系,除做市家数和成交量,还需加入比如价差、连续报价时间、响应速度、成交频次等方面的指标,关注在市场巨幅波动时做市商净头寸的变化;二是用市场化的手段激励做市商更好的提供流动性和估值功能,比如做市资金达到净资本一定比例、且成交量达到一定水平的,可允许拓宽做市资金渠道;根据提供流动性的量(成交量等)和质(价差等)设定阶梯式交易费用,对积极报价的做市商给予规费和税收减免,反之则加重交易成本。

6)制度建设应着眼基础和长远,不必操之过急。一要尊重市场规律,甚至可以稍慢些,相信市场的效率,确保制度公信力;二是从制度设计的层面上,更着眼于基础性和长远性的考虑,而且需要一个清晰的整体制度框架,单项制度并非孤立起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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