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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的最新消息!

 方珺逸 2015-09-04

在上周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证券法》草案无缘审议。而下一次会议要等到十月份,也就是说,还得等。

那么还要等多久?笔者在阅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中,找到了蛛丝马迹:

在其中“二、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的最末,笔者看到如下一段话:

此外,为了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反恐怖主义法、立法法(修订)、国家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案,初次审议证券法(修订)、种子法(修订)、网络安全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慈善事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红十字会法(修订)等法律案,做好相关工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

也就是说,按照我国一般实行三审制来看,年内新《证券法》没戏了,即便我们用乐观的眼光来看,新《证券法》关注的注册制将会是A股的利空,中小微企业的利好,在这个节骨眼上能否加快推出新《证券法》,从监管层的改革动力和改革能力考虑,笔者不抱任何希望。

不过从事“股权众筹”业务的人士也不要灰心,笔者还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同样是国务院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中,还透露了这么个消息:

在“一、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急需的项目”中,写到:

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对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立法项目,要根据改革进程和改革方案,条件成熟的及时办理,尽快完成起草和审查任务。这类项目主要有:【……前面的一大片省略……】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证监会起草)【……后面的一大片省略……】

众所周知,对于“股权众筹”平台而言,大多数的操作方式都是以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的形式介入具体项目,即采用“众筹股权”的模式。

这份条例会有多重要?在笔者看来,此条例关于“合格投资者”和“资金募集方式”以及“行业自律”等方面有着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的从业人士们不要太担心,国家还是很看重这块业务的。


而本轮证监会摸底的平台调查表还在陆续回收中,所以关于“股权众筹”的各方面管理办法……让我们抓紧时间慢慢等吧。


笔者坚持呼吁在顶层设计的层面要加大改革的力度,然而具体的探路工作,还要靠各位从业人士不断的探索。这就是我们做这件事情的意义所在,而不论最终的规则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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