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后续治疗费

 昵称21843734 2015-09-05
第十四章 后续治疗费

交通事故伤者伤愈出院,看起来伤者的医疗问题终于完结了。没有其他医疗问题了吗?往往不是。

就在伤者出院的医嘱上有很多时候都写着如下内容,有的是“若有不适,门诊随访”,有的是“半年至一年后须行取内固定术”,有的是“若股骨头坏死,须置换人工关节”……

怎么解决伤者的后续治疗问题呢?

后续治疗费其实分为两种:一种是必然要发生的医疗费,并且数额确定。比如某人腿里植入了钢板,这个钢板以后肯定要取出。取钢板的二次手术费确定需要发生,并且比较明确。针对这种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于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也就是说,你可以一次性主张,也可以等实际发生了主张。等实际发生了主张的情况,你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

第二种情况,就是后期可能产生后续治疗,也有可能不会产生。或者是确定要产生,但无法确定费用。

下面一一举例说明:

案例一:某人股骨骨折,医生说有可能以后会出现股骨头坏死。这个时候他非常担心,他想既然股骨头有可能坏死,那么我就要先把治疗股骨头坏死的钱拿到,以后出现这种情况我才有保障。我遗憾地告诉他,这样的想法是无法实现的。这种要求无论是车方还是车方的保险公司都不会接受,甚至法院对于当事人的这种请求都不会接受。因为法院对于这种“可能”发生的费用无法支持。“可能”就意味着“可能不会”,法院会建议当事人在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法院的这种建议对当事人是最合理的。

所以这种情况,妥善的方法是:先就现有的情况起诉,如果股骨头坏死须换人工关节了,再行主张。

案例二:我有一位当事人,胫腓骨骨折,他在医院治疗期间就被确诊患上了骨髓炎。我们带着他一起咨询了法医,法医讲:伤残评定主要考虑的是功能障碍,骨髓炎对他的腿部功能影响不是非常大,所以伤残评定的级别不会很高。

但是骨髓炎往往治疗费用巨大,并且治疗效果不佳,今后还有骨髓炎恶化导致截肢的可能。这位当事人当时听了,立即表示法医讲述的情况和医院里他的主治医师讲述的情况是一致的。问我:“你说我该怎么办?”我的回答很明确:“先就现有的情况起诉,后期医治的费用每次发生了再向对方主张。千万别一次性和解或调解,保留你主张后续费用的权利。”

案例三:小孩受伤是一个很特殊的情况。如果小孩胫腓骨骨折,康复出院,医生在出院病情证明上没有任何特别的说明,你千万别觉得这个小孩就绝对不存在后续治疗的问题。

因为小孩处在身体生长阶段,损伤的后果不是一天两天就显现出来了的。比如小孩胫腓骨骨折,看起来小 孩骨折愈合得很好,但是小孩两条腿还要长,健康的那条腿生长速度正常,受伤的腿生长速度就有可能受到影响。有部分小孩在两年之后才出现两只腿长短不一样的情况。所以对小孩的损伤,解决方案要慎重再慎重。

【律师提示】

后续治疗费其实分为两种:

一种是必然要发生的医疗费,并且数额确定。

第二种情况,就是后期可能产生后续治疗,也有可能不会产生。或者是确定要产生,但无法确定费用。

第二种情况包括有股骨头骨折、骨髓炎、小孩骨折等种种情况。

对于第二种情况,建议大家不要调解,通过诉讼解决交通事故。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