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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标准放首位 十个严禁正风气

 s1p2cn 2015-09-07
政治标准放首位 十个严禁正风气
江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扎实起步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1日作者:通讯员 江组言

本报南昌讯 (通讯员 江组言)日前,江西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已经启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在今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明年2月底前基本完成。

注重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在人选资格条件上,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并提出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可结合实际制定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研究提出不宜当选的情形。在拓宽选人渠道上,提出可结合实际,把符合条件的村医村教选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在创新选拔方式上,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公开招聘、选聘等方式面向社会选拔村(社区)党组织成员。

注重优化班子结构。把大学生村官等各类面向基层的服务人员作为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重要来源,力争有更多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当选村“两委”成员,有更多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当选为村“两委”正职。

注重强化班子整体功能。把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和推进社区党建区域化发展结合起来,提出通过选举或协商方式,引导辖区内具有代表性的单位负责人进入社区党组织班子,推进社区大党委建设。抓住换届契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力量,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配备专职副书记,专门负责党建工作。巩固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出采取选派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和动员提前离岗、退休的干部到村(社区)担任“第一书记”、“名誉书记”或发展顾问,以及推行乡镇(街道)干部担任村(社区)书记助理、主任助理等多种方式,推动干部下到基层、转变作风、服务群众。

注重督导指导。要求各级换届选举工作机构都成立指导或督导组,重点对落实政策、规范程序、执行纪律、换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指导督查,保证每个村(社区)都有工作组驻村(社区)指导换届工作。要求各设区市委书记要带头联系1个县(市、区)、直接指导1个乡镇(街道)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县(市、区)委书记要带头联系一个乡镇(街道)、直接指导1个村(社区)的“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要带头负责1至2个换届选举工作重点难点村(社区)的“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注重匡正换届风气。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明确提出“十严禁”,即严禁通过吃请、送钱送物等方式拉票贿选;严禁利用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严禁选举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严禁对检举、控告选举工作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严禁在换届前非正常转接党组织关系;严禁换届后不按规定进行交接等。为搞好换届纪律监督,该省还将建立选风选纪群众监督员制度和候选人诚信参选承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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