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成都交警出重拳:行人交通违法“抄送”单位

 弟朱三千 2015-09-07
 
 

成都交警出重拳:行人交通违法“抄送”单位

来源: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作者:刘睿

  行人交通违法光处罚还不够 民警会向你单位“告状”

  天府早报记者刘睿

  你以为行人过马路闯红灯、骑“电马儿”载人这些只是小事一桩?罚几十块钱就可以走人?NO!成都交警出重拳啦!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会被处罚,民警还将向你所在单位或者社区“告状”,让全单位的人都知道你过马路闯了红灯!昨日,交警三分局在南打金路口就首次进行了“抄告”,民警李明昭表示,如果抄告效果较好,下一步还将在全市逐步推开。

  行人闯红灯,民警将其抄告单位

  昨日下午,交警三分局民警在南打金路口对行人、“电马儿”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首次将违法行为抄告给违法者所在的单位、社区。3点35分,市民应女士骑着电动自行车驶来,后面还载着她的同事,被民警拦下。应女士对自己载人的违法行为并不以为然,下车就拿出一张100元钱说:“给钱嘛,罚嘛。”不过,她没有想到,此次交警不仅罚款,还将把自己的违法行为告诉单位,应女士立即“反弹”,情绪激动起来,“我是肯定不会说自己的单位的!这才好大一个事情嘛,还要告单位!”

  昨天下午5点左右,记者和民警一起来到了应女士所在的公司,民警将抄告记录单交到了公司行政部门。该公司的工作人员显然从未遇到过这样的事情,表示不接受采访。而应女士也没想到,民警真的前来公司“告状”,情绪相当激动,她说,把抄告记录单送到公司来,感觉自己有损公司的形象,“就是那么小点事,根本用不着这样!”

  违法成本低,抄告起到震慑作用

  2009年4月,成都交警首次推出“市民交通违法抄告制”,行人闯红灯、司机酒后驾车等都在交警“抄告”之列。时隔多年,成都交警再次启动“抄告制度”,抄告范围为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成都交警表示,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成本较低,此举将对交通违法者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成都交警三分局民警李明昭称,一定时间内,若一个单位或一个社区的违法数量过多,交管部门将约谈相关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公民应随身携带身份证件,同时有义务配合执勤民警的执法!”李明昭称,对于拒不提供个人身份信息的交通违法者,交警将带其至辖区派出所核实其身份。

  数据

  据成都市交管局透露,昨日已实施抄告137件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UN652)原标题:闯红灯抄告单位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