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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島斷易》41 損

 edwihik 2015-09-08
  《高島斷易》41-損

  


  卦體上山下澤,

  山高也,高者愈高,謂之益上;

  澤卑也,卑者愈卑,謂之損下。故

  下不可損,[損]在下而[益]在上,謂之[損]。

  下本當益,[益]在下而[損]在上,謂之[益]。

  損益之理固相反,而損益之用適相濟。

  人第知其損也,而不知益即益其損;

  人第知益也,而不知損即損其益。

  是以《序卦》先損而後益。事先簡而後繁,禮先儉而後奢,物先虛而後盈,故易道先損。

  損兌益益,所以為損。

  損,有孚,元吉,无咎,可貞,利有攸往。

  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損]通[咸],有心為感,無心為咸。咸,感孚也,故曰:「有孚」,

  以其所損者,出於中心之誠,有足以見信於人也。

  不然,損主節儉,而儉不中禮,葛履公路,卒來譏刺,咎且難免,奚見「元吉」乎?

  唯損而「有孚」,斯人感其誠,自得「元吉」,復何咎而可正?以斯而往,無往不利也。

  損儉如此,何用豈為乎?

  約之「二簋」,亦可「用享」,不特有孚於人,且可上孚夫神明矣。

  《彖傳》曰:

  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

  損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貞,利有攸往。

  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應有時,損剛益柔有時,損益盈虛,與時偕行。

  損,減省也,減[乾]下之剛,以益[坤]上之柔,

  故謂之「損下益上」,亦即「損剛益柔」也。

  益在於上,故謂之「其道上行」。

  「有孚」者,以孚行損,則損下而下不病其損,益上而上不嫌其益,

  上下交孚,吉莫大焉,復有何咎?

  「貞」,正也,謂可以正其未孚也。

  [艮]在上,艮止也,艮得其益,則不為止而為往,故曰:「利有攸往」。

  損既「有孚」,損自「無咎」,何必用豐?

  損之又損,即「二簋」亦可「用享」矣。

  [震]為祭,為鬯,[艮]為宗廟,有「用享」之象。

  「簋」,盛黍稷之器,按《禮》簋多用八用六,今用二,是從損也。

  享以誠孚,故雖二簋可也。

  然損宜應時,時而當損,太羮不以為儉;時不當損,豚肩終傷其隘。

  故損益盈虛,要貴「與時偕行」也。

  以此卦擬人事,損,節省也,節財為損,節欲亦為損。

  節財所以利用,節欲在於清心,此固人事之要也。

  顧可損而損,雖損之而不以為損;不可損而損,即不損而已疑其損。

  凡人事之動輒得咎者,皆由於損其所損,而不能見信於人;

  不信於人,則有損無益,咎且不免,奚以得吉?或損大益小,止且不可,奚以能往?

  是以[損]卦,首曰:「損,有孚」。

  卦體[艮]上[兌]下,艮、止也,兌、悅也,

  有孚則悅止相承,「山澤通氣」,剛柔合志,上下交孚矣。

  不特在已願受其損,即在人亦不疑其損。

  故用之於家,而財用省;用之於身,而情欲寡;

  極其用以格神明,而神明亦享其誠,從其嗇,可無用豐也,有所往,無乎不利也?

  夫亦因乎其時而已矣,若時不當損,而概從節儉,

  或譏其損人而益己,或斥其損公而益私,是為人事之患,咎復何辭?

  故人事當察夫天時,觀日月之盈昃、寒暑之往來,即可知「損益盈虛,與時偕行」之道也。

  以此卦擬國家,國家之制,田有賦、廛有征,貨物出入有稅,此皆損下以益上也。

  當其全盛,上不必需索夫下,下自樂輸將夫上,上施其仁,下懷其德,朝野一心。

  無事則獻豵私豜以奉上,有事則簞食壺漿以迎師,所謂「信則民任」者,此也。

  得其信,則上下交孚,其道有吉而無咎,其用無往而不利,

  其義貴與時而偕行, 取其約勿取其豐。

  惟其誠不維其物,可以裕國,可以理財,推之亦即可以格宗廟。

  凡國家之損益盈虛,唯在法夫天以應夫時而已矣。

  六爻言損,酌盈虛,審彼我,度終始,義各有在。

  初「酌損」、二「弗損」、三「損一」、四「損疾」,五不曰損,上亦曰「弗損」。

  蓋卦雖曰[損],爻多不言損也。

  初、二、上皆曰「志」,三曰「疑」,四曰「喜」 ,五曰「祐」,其道皆取其孚也。

  蓋治國之道,首在得民心,民心未得,雖上曰施其惠,而民不知感也;

  得其民心,民將曰小民之飲食日用,皆出自上之所施也。何敢自私其有乎?雖損之不以為怨也。

  [損]卦首揭「有孚」二字,其旨深遠,最宜體玩。

  通觀全卦:卦下體,本[乾]三畫皆剛,為有餘而當損也。

  上體本[坤]三畫皆柔,為不足而當益也,謂之「損下益上,其道上行」。

  [損][益]為盛衰之機,亦即為[否][泰]之兆。

  [損]自[泰]來,[益]自[否]來,[損]二五失位,[益]二五得位,

  可以見[否][泰]相反也。

  損[兌]有餘,補[艮]不足,上下相洽,止悅相承,

  是以[益卦]不待孚而民悅,[損卦]必先孚而乃吉。

  以損為人情所不欲,然人情固憂缺乏而求盈,君子則惡盈滿而思節。

  「二簋」雖薄,可享宗廟,道在以誠為貴耳。

  「二簋」指[兌]之二陽,謂其簡略也。

  上卦爻辭,多取「有孚」之旨,

  下卦爻辭,多取「用享」之象,合之皆取「悅而止」之義。

  然非謂剛之盡可損,柔之盡可益也,時可損則損,時可益則益,非人之所能強致焉,

  故曰:「損剛益柔有時,損益盈虛,與時偕行。」

  《大象》曰: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忿窒欲。

  地以益而成山,即以損而成澤。

  山澤本損益之物,不益則山必崩,不損則澤必潤,此卦之所以名[損]也。

  在人之易發而難制者、無如忿,易熾而難絕者、無如欲。

  君子見此象,知

  怒氣之盛,勢足拔山,故必懲之,以遏剛強之性;

  貪念之深,盈難填墼,故必窒之,以塞利竇之源。

  怒起於剛,「懲忿」以息其既往;

  貪牽於情,「窒欲」以閑其將來。

  [艮]山止而[兌]澤塞,皆有[損]之象焉。

  【占問】

  問時運:目下性情不定,由於行運之不正,宜自懲忿。

  問營商:營商原在謀財,宜和氣,不宜恃氣,宜審利,不宜放利。

  問功名:忿欲不除,雖有功名,恐不能保其終也。

  問戰征:「山下有澤」,防山下深處,有敵兵埋伏。

  問婚姻:卦自[咸][恆]來,女悅而男止,夫婦之道,得其正也。

  問家宅:此宅後有高山,前有深澤,地勢頗險,宜開鑿之使平。

  問訟事:不使氣,不貪財,訟自平矣。

  問失物:不得。

  問六甲:單月生男,雙月生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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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九,已事遄往,无咎,酌損之。

  《象傳》曰:已事遄往,尚合志也。

  初爻處卦之始,即為謀事之始也。

  「已事」者,已其事也,即艮止之意;「遄往」者,遄,速也。

  事既可已,即當「遄往」,一經因循,必致誤事,是以有咎,故曰:「已事遄往,無咎。」

  若事在可已不可已之間,已之則失業,不已則害公,惟當酌其輕重緩急之宜,

  故曰:「酌損之。」

  《象傳》以「尚合志」釋之,「尚」作上,庶幾也,「已事遄往」,庶幾與上合志也。

  虞氏以「已」作祀,謂祭祀,祀事而云「酌損」,即《彖》所云:「二簋可用享」之義,

  其說亦通。

  【占問】

  問時運:已往莫追,目下宜急加勉,自可免咎。

  問戰征:宜速進兵,不可遲緩,輜重糧食,亦須「酌損」。

  問營商:販運宜速,審時度勢,宜酌量前行,定可獲利,必無咎也。

  問功名:速往則得,遲緩無成。

  問婚姻:即日迎娶,兩姓好合。

  問家宅:須速他遷,吉。

  問訟事:即速了結罷訟。

  問失物:速尋可得。

  問六甲:生女。

  【占例之321】

  友人某來曰:「有朋友以急需借金,請占後日利害。」筮得[損]之[蒙]。

  爻辭曰:「初九,已事遄往,无咎,酌損之。」

  斷曰:

  爻居內卦,又在初位,內卦為兌,兌為口,有開口求人之象。

  爻辭曰:「已事遄往,無咎」,

  謂當此時處困難,宜拋棄其事,趕急前往,以求救援,得季布之千金一諾,斯可無咎矣。

  「酌損之」者,謂其所借金數,或有不足,又宜酌量多寡,以賑其乏。

  玩此爻辭,知需用急切,有不可片刻寬緩者,緩即有咎;

  但所借之款,必有減少,亦不至空手而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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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二,利貞,征凶,弗損益之。

  《象傳》曰:九二利貞,中以為志也。

  二處內卦之中,凡事之有待損之益之者,必其未協於中也。

  二得中,則以「弗損」為「利貞」。若不可損而損之,則損之反失中,是以「征凶」。

  [損]與[益]相對,人只知損其所損,以損為益,不知不損其所不損,不損乃為益。

  蓋其所弗損弗益者,惟在守其中道而已,得其中,即「利貞」也。

  《象傳》以「中以為志」釋之,「志」,猶射之的,以中為的,志之於此也。

  【占問】

  問時運:好運方來,不減不加,萬事得中,自然獲利。

  問戰征:不必減糧,不必添兵,堅守中營,有勝無敗;若魯荚前往,恐有凶也。

  問營商:貨物合宜,不必減價,無不獲利。

  問功名:無榮無辱,青氈守舊。

  問婚姻:兩姓門戶相當,吉。

  問家宅:地位得中,不必添改,大利。

  問訟事:平和。

  問失物:原物無失。

  問六甲:生女。

  【占例之322】

  友人某來曰:「余為家兄在大阪壟斷米市,大受虧耗,

  有獻斡旋者,以電報來告,催余運送多金,猶得轉敗為勝。

  余恐再失,則受虧愈大,因占其成否如何?」筮得[損]之[頤]。

  爻辭曰:「九二,利貞,征凶,弗損益之。」

  斷曰:

  卦象澤低而山高,知一時米價,大有高下之勢。

  初次見價低,而多數約買,今臨期騰貴,不能不如數應付,以致受耗。

  東京支店之金,不可動也,謂之「利貞」,若送金而往,謂之「征凶」。

  大阪本店雖虧,以東京支店維持之,自可挽回,謂之「弗損益之」。

  後果如所占。

  【占例之323】

  明治六年(1873),貴顯某任某縣縣令,來請占氣運,筮得[損]之[頤]。

  爻辭曰:「九二,利貞,征凶,弗損益之。」

  斷曰:

  損卦為損下而益上,二爻曰「弗損益之」,是明明言下不必損,上不必益也。

  今足下出任某縣令,占得此爻,爻辭曰:「九二:利貞,征凶。弗損益之。」

  以九二爻位得正,宜固守成規,不必改作,自得其利。

  若妄自更張,竟求進步,反致凶也,故無取於損,「弗損」即為「利貞」。

  足下其謹遵爻辭,行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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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

  《象傳》曰:一人行,三則疑也。

  六三辰在亥,得[乾]氣,[乾]為人,又為行,三爻為三人,故曰:「三人行」。

  [乾]上至三而變[兌],是三損一也。

  上互[坤],變[坤]之上畫成[艮],二陰一陽,故曰:「一人行。」

  三為[損卦]主爻,居[兌卦]之終,[兌]為友,故曰:「得其友。」是[艮]得其友也。

  蓋天下事,一則不足,三則過之,以二為得中,乃奇偶之定數,

  是以「三人行」、則損其一以成二,一人行、則「得其友」亦成二。

  一而二,二而一,斯之為合志,不然、三人成眾,眾則人心不一,而疑惑生焉,

  故《象傳》以「三則疑也」釋之。

  【占問】

  問時運:財運平平,少則獲利,多則有損。利雙月,不利單月。

  問戰征:宜從兌方,一路進軍,自有援兵相助,有勝無敗。

  問營商:商業宜於一人獨做,否則二人同辦,再多則必有損。

  問功名:須一人獨往,必得成名。

  問婚姻:得友,即得偶也,吉。

  問家宅:宅在兌方,宅中丁口,每家只有兩丁可斷。

  問訟事:兩造成訟,為中有一人唆弄所致,去此一人,則訟了矣。

  問六甲:生女。

  【占例之324】

  明治二十五年(1892),四月,余任北海道炭礦鐵道會社長之役,

  將赴所在任,占改正處分如何,筮得[損]之[大畜]。

  爻辭曰:「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

  斷曰:

  卦體[艮]山[兌]澤,卦德[損]下[益]上,

  明見上卦之山愈高,下卦之澤愈低,有上下不通之勢。

  上下不通,必致事務阻礙,弊端百出,會社因之招損失也。

  今余恭任社長,勢不可不淘汰人員,革除敝害,然此社之弊有二:

  一係社務,不專關營利主義,一係社員,多由官吏而來。

  不關營利主義,則社用之出納無准;由官吏而來,則社規之約束難齊。

  於是耗費多,冗員眾,社中諸務,皆有名無實而已。

  余欲振興會社,所以不能不銳意改革也。

  今占得三爻,玩繹爻辭,是明明告我三分中損一之法也。

  余得此卦,遂單身赴北海道,斷行改革,先減役員三分之一,開其端緒,

  自是而社務遂大得整頓。

  【占例之325】

  明治二十五年(1892),余為北海道炭礦會社社長,

  時因石炭之販路有礙,所採掘石炭,堆聚不售,社員皆為焦心。筮得[損]之[大畜]。

  爻辭曰:「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

  斷曰:

  據爻辭稱「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友」,

  是明示以少則得利,多則有損,為目下之情形也。

  至四爻,則曰「損其疾,使遄有喜」,是明言去其貨之劣者,使往售而有喜也。

  五爻則曰「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

  按古者貨貝五朋,是明言必將益價,莫之能違,是以大吉;

  上爻則曰「弗損益之,利有攸往」,是明言價格上落,可以到處銷售,自能獲利也。

  此後出[損]入[益],

  [益]《彖》曰「利有攸往,利涉大川」,是明言可以販運出洋,銷行於外國也。

  益六爻,皆有暢銷獲利之象,由此推之,以一爻為一年,洞悉九年如一日,集社員示以此斷。

  果哉!二十五年,多蓄石炭,二十六年販路頓開,照此占辭,料知此後社務,必可隆昌也。

  【占例之326】

  友人某來,請占事業之成否,筮得[損]之[大畜]。

  爻辭曰:「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

  斷曰:

  此卦山高而上聳,澤低而下陷,山澤不通氣,有草木不生,魚龜不育之象。

  今占得三爻,爻辭大旨,謂三人則損,一人則得,知合眾興事,必多意見不合,反致損失。

  足下能獨力成事,必得同心之友來助,可以興業而有為也。

  【占例之327】

  明治三十二年(1899)一月,自由黨與政府提攜議會,所議漸合政府之意,

  自由黨乃推選三人,請置大臣之位,政府不允,請新聞多論其可否。

  某議員來,請占自由黨之意向,果否貫徹,筮得[損]之[大畜]。

  爻辭曰:「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

  斷曰:

  此卦外卦為政府,內卦為黨員,黨員向政府推舉大臣,政府秉艮止之性,不允其請,

  是下悅上止,故名其卦曰[損]。

  六三陰爻,與上九陽爻相應,故黨員之意,得達政府,

  在政府為今進黨員三人,不得不點大臣三人,是政府之所以為難也。

  或三人中選用二人乎?謂之「三人行,則損一人」;

  或只用一人乎?謂之「一人行,則得其友」也。

  他日偶晤板垣伯,談及此占,相與一笑。後因黨內有猜忌者,此事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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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四,損其疾,使遄有喜,无咎。

  《象傳》曰:損其疾,亦可喜也。

  此爻以陰居陰,為外卦之始,與初九相應,初動體[坎],[坎]為心病,疾所由生。

  疾曰:「甚疾」,「其」指初也,得四為之應,內外皆知所當損,而決計損之,

  則事之損猶在後,疾之損為在先也。

  疾損而「遄」,「遄」者初,「使之偳」者,四也。

  蓋有疾則憂,疾損則喜,故「無咎」也。

  《象傳》以「亦可喜」釋之,

  謂不必言損事,但言損疾,而亦可喜,則損事之喜,更可知矣。

  【占問】

  問時運:目下雖有小災,得救即療,可以轉憂為喜。

  問營商:貨宜減辦,使之即往販售,獲利可喜。

  問戰征:未免遭傷,醫治可療,無咎。

  問家宅:此宅陰氣過盛,宅眷致多疾病,新禱可療,無咎。

  問功名:一時難望。

  問婚姻:四與初相應,初陽四陰,陰陽相合,必成可喜。

  問訟事:「疾」者,害也,去其所害,訟自平矣。

  問行人:有事他往,一時未歸,有喜無咎。

  問六甲:生男。

  【占例之328】

  工部省書記杉實信氏,予舊親也。

  明治十五年二月某日晨起得電報,云杉氏罹急疾,余驚而筮之,得[損]之[睽]。

  爻辭曰:「六四,損其疾,使遄有喜,无咎。」

  斷曰:

  觀爻辭,已得明示,謂此病頗重,使名醫速施治療,可立愈也;

  若遷緩過期,雖名醫亦將束手,故曰「損其疾,使遄有喜,無咎」。

  不幸夜來,大雪紛飛,杜絕行道,朝來風益狂,

  余冒雪赴品川,訪于氏之病室,醫師皆為大雪所阻,延期不到,果即日死去。

  亦天數也,可歎可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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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

  《象傳》曰:六五元吉,自上祐也。

  「十朋之龜」,

  元龜長一尺二寸,直二千一百六十,為大貝十朋;

  公龜九寸以上,直五百,為牡貝十朋;

  侯龜七寸以上,直三百,為公貝十朋;

  子龜五寸以上,直百,為小貝十朋;見《漢書》。

  [坤]數十,又偶為朋,故有「十朋」之象。

  龜者靈物,能前知吉凶,為卜筮吉凶之具。

  此爻柔順得中,誠孚於下,故人獻其誠。

  「或益之十朋之龜」,「或」者,不知其所從來之辭,意外之益,君子疑焉,故問之於卜筮。

  理數已定,十朋之元龜,不能違,其吉可知,故曰:「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

  《象傳》以「自上祐也」釋之,「上祐」者,「自天祐之」也。

  以爻象言,「上」指上爻,謂上能輔祐六五之君也。

  【占問】

  問時運:運途全盛,可得意外寵遇。

  問戰征:軍事先卜,其兆大吉。

  問營商:財運之來,雖辭不去。

  問功名:自天祐之,吉無不利。

  問家宅:家業興隆,不卜可知。

  問婚姻:天作之合,吉。

  問疾病:病癒之後,且可得財,吉。

  問六甲:生男。

  【占例之329】

  東京豪商某家甲幹某來,曰僕受本店之命,擔任大藏省用務,率數百人以從事。

  近聞明年大藏省將有改革,此事擬廢,則僕所管數百人,一時皆失其業,實所不忍。

  今轉謀於某會社,欲援此等人以相當之業,請占其可否?筮得[損]之[中孚]。

  爻辭曰:「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

  斷曰:

  此爻以陽居五,位得中正,可智足下秉心正直,當久任其事,不必轉而他往也。

  「十朋之龜」者,謂將來有意外之幸福也。

  今者大藏省有改革之議,其中或損或益,足下別有擔任之務,此數百人,因之得福,亦未可知。

  就爻位推之,

  明年當上爻,爻辭曰「弗損益之,無咎,貞吉,利有攸往」,

  明年無所損益,且貞吉有利,此事務或不復擬廢,亦未定也。

  總之足下與此數百人,皆得無咎且吉,不必懷憂。

  某大喜,後果如此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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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九,弗損益之,无咎,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

  《象傳》曰:弗損益之,大得志也。

  此爻居[損]之極,不可復損也,曰:「弗損益之」,其辭與二同,其義與二別。

  上與三應,三處當損之位,人或疑損三以益上,三之損實為上之益也,

  故特示之曰: 「弗損益之」,以明三雖有損,而於上則無所損益焉。

  無損則事皆平均而「無咎」,理得安詳而「貞吉」。

  「利有攸往」即《彖傳》所稱「與時偕行」之義,

  上為[艮]之極,極則變,故不為止而為往也。

  上互[坤],[坤]為臣,[艮]為家,[艮]動而變[坤],「得臣無家」之象。

  弗損下以益上,是王者以天下為家,臣下化之,亦皆國而忘家,故曰:「得臣無家」。

  《象傳》以「大得志」釋之,

  謂王者以不損益為益,潛移默化,不見其跡,志量之所及甚大,故曰;「大得志也」。

  【占問】

  問時運:目下絕無窒礙,所往皆利,大吉。

  問戰征:軍隊不需添減,率此以往,攻克戰勝,無往不利,可「大得志也」。

  問營商:貨價無甚上落,往售皆可獲利,大吉。

  問功名:目下即可得志。

  問疾病:當出外求醫,無咎。

  問行人:在外大吉,一時未必歸家。

  問六甲:生男。

  【占例之330】

  明治九年,長崎商人大浦阿啟與神代某來,曰:

  「前自驛遞局,借與橫濱製鐵所,從事船舶修繕費用,後因得不償失,大被虧損。

  計將返納於驛遞局,或轉讓與他人。兩者未決,請占其孰可?」筮得[損]之[臨]。

  爻辭曰:

  此爻為損之極,今後更無所損,不損則必有所益,

  故其辭曰「弗損益之,無咎,貞吉,利有攸往」也。

  二友信之,遂決計續承其業,翌年有西南之役,船舶繁多,大得利益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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