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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专论】创新路上还有哪些“绊脚石”

 昵称16788185 2015-09-09


众所周知,科技创新的主要维度是科学和技术,而它的另一个维度——文化和制度,虽然重要,但远未引起必要的重视。这导致我们对科技创新的关注一直以来集中于它的直接效果,而忽略了它的系统效率。

科技创新将研发活动与经济和工业活动紧密联系起来,体现了多学科和多领域的交叉融合,从而使科学技术的活动空间较之以往更加广阔。然而,在这个由多个异质性主体参与的创新空间里,不可避免地会存在语言、组织、文化等各种障碍,所有这些障碍无不影响到科学知识的生产、传播以及技术的应用或使用。由此,如何通过改革为科技创新提供制度保障,就成为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其中,科研资源分配和科研管理方式两大制度性问题尤其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科研资源分配制度改革一直是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逐渐形成了国家科技计划框架下的资源竞争配置方式,科学共同体与政府管理部门间形成新的契约,同行评议为科研方向选择和科研项目资助提供决策基础,科技管理部门成为资源分配的最终决策者。但不能忽视,现行科研资源分配或政府资助方式存在着许多冲突。冲突首先源自研究共同体与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力不平衡。由于两者间存在着日益严重的信息鸿沟,随着行政权力向更多活动领域扩张,科学共同体的权力趋于衰落。此外,冲突还部分来自于不同领域科学家在财政方面的利益冲突,以及学院科学、产业科学和政府科学等科研类型在资源分配上的利益冲突。这些冲突不仅会使资源分配趋向不公,而且已经影响到资源配置与使用的效率。

这是我们必须正视的制度障碍。长期以来,在科研资源分配领域由此形成的过度竞争局面,极大地挤压了科研人员的自主空间。科学研究主要依赖甚至只能依赖竞争性经费,甚至科研人员的部分薪酬也来自于竞争性经费,每个人就只能加入到这个竞争的行列,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申项目、找经费。当“跟着课题走、围着经费转”成为我们的科研方式,就很难关注本领域的前沿变化,难以根据本领域方向的变化安排下一步的重点工作,从而使科研工作失去了它的前瞻性;即使看到并抓到了前沿的创新点,也没有经费,还得再去申请经费,而时机往往就在这个时候错过了,从而使科研工作失去了它的独创性。

现代科学的目标不仅在于促进公共知识增长,还包含了促进知识的资本化。目标双重性使得科研资源分配在考虑领域内和不同领域间的均衡分布的同时,还应当着重于那些能够对更广泛领域产生普遍影响的科学技术。因此,为保障资源分配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必要采取新的制度安排,包括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利用绩效评估集成有关信息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地消解资源分配决策中的“信息鸿沟”;建立利益相关方对话机制,促进知识在不同领域间的传播,最大限度地消解资源分配决策中的“知识和文化鸿沟”。

科技创新是一个较之研究与开发更为宽泛的实践领域。由此,以创新为主题的科技管理较之过去,其复杂性更加明显。当前,通过制定和实施表达国家意志和国家目标的长远规划,有计划地分配资源和使用资源;运用科学研究的绩效评估强化对科学技术资源的管理和再分配,已经成为我国对科学技术的一种特殊的管理方式和管理风格。但这种管理方式显然更加适用于对常规科学的管理,并不完全适用于创新管理。因为科技创新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它所表现出的变化无常使我们很难对它以按部就班的计划推动方式而获得。然而,尽管通常无法事先预知或策划创新,但却可以把握与创新过程相一致的组织环境。因此,建构有利于科技创新的组织环境就成为创新管理的关键之所在。

现在,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科学技术活动一般都是在组织中完成的。科学研究除了能够从资源中获得好处,还能够从良好的组织环境中获得好处。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一个组织的创造源泉来自于它的人文环境。与之相适应,一个组织要形成一种根深蒂固的创新文化,就必须建立起一套能够不断激发和捕捉每个人的创意、并使这些创意付诸实施和加以实现的机制。在这种机制中,需要机构领导或管理者具有更加开放的意识和胸怀,具备与创新要求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包括对创新带来的各种变化及影响保持足够的敏感和判断力,对与实现组织长期目标相适应的创新思想、创新方式和组织形式的选择能力,对所发生的各种变化进行鼓励或者减弱的控制能力以及勇于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的能力与魄力。


(来源:中国科学报,作者:李真真 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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