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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诊断与司法公正焦虑 信还是不信,与急短性精神障碍无关

 指间飞歌 2015-09-09

精神疾病诊断与司法公正焦虑

公众当然要相信专家和专业,但是后者要提供合理和有说服力的解释。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6日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南京“6·20”宝马肇事案犯罪嫌疑人王季进被鉴定为“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一时间,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这一精神病症得到强势科普,但也受到广泛质疑。

按照专家的解释,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三个特征,急性、短暂性、精神病性。急性,是指起病过程很急,一般在两周内起病;短暂性,是指病程持续时间不长,整个过程一般在一个月以内;精神病性症状以幻觉、妄想为主要临床特征。

同时,这种疾病不仅临床上可见,就是通过临床实践而获得总结的理论和学说也得到记载和承认,如2001年版的《中国精神疾病分类及诊断标准》(CCM D—3)和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ICD-10)》都把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列入在册。

不过,书本上列入的东西未必就能得到广泛认可,也并非金科玉律,因为,那只是一种参考。最重要的是,在认识人类大脑和行为方面,迄今人类并没有找到具有完全说服力的证据,不可能像其他疾病,如传染性疾病那样,通过科赫定律来进行多方面多角度的重复证明。因此,2013年5月22日出版的美国《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 SM -5)开宗明义,“由于精神障碍的病因不明,基于现象学原则,D SM -5仍采用描述性分类”。

也就是说,人们对精神疾病的认知尚处于浅表阶段的描述,由于不能揭示原因,对诸多精神疾病的认定并不具有说服力和科学性。是否正是这个原因,D SM -5并未把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列入,不得而知。但是,D SM -5也列出了另一大类,“其他精神障碍”,也许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可以列入这一类。

对精神疾病的诊断影响人们生活主要是两方面。一是与医疗有关,二是与司法有关。鉴于精神疾病诊断的不确定性,无论是在医疗还是司法方面,美国人对制定DSM -5的美国精神病学会产生了强烈的质疑,因为,该协会和制药工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疾病种类和名称的制定将决定人们是否治疗和服药,并且决定哪些犯罪嫌疑人能够受审,以及在受审中将得到什么样的判决(司法是否公正)。

1952年,《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发表第一版,以后每隔一段时间会产生升级版。1980年发布第三版后,有两个不同的研究和统计结果。一个结果是,每年都有22%美国人患精神疾病;终身而言,33%的美国人会患上精神疾病。另一个结果是,美国人每年的发病率为29.5%,一生的发病率为48%。2005年第四版《手册》发布后,根据《手册》的标准来判断,美国人年度发病率为26%,终身发病率46%。

按照终身发病率接近50%,几乎一半的美国人都有或都会在一生的某个时候患精神疾病,也因此,在他们犯病的时候犯罪或触犯法律,岂非都可用患有精神病来开脱?公众显然是不相信这一点的,因为,这不符合常识。

王季进被鉴定为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需要有几个方面的深入论证才有可能说服公众。对王季进的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只是从表面现象来诊断,如不理睬人,称有人要陷害他,留置审查时表现狂躁,做出用头撞墙等自残行为等,除了这些会遭受质疑外,还在于即便根据《中国精神疾病分类及诊断标准》进行鉴定,不同的专业人员也会得出不同的鉴定结论,这在一些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中早就表现出来,同一案件由不同的专业人员重复鉴定,往往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例如,有研究人员分析过104个重复鉴定案例,发现鉴定结论不同的有78例次,占75%,鉴定结论相同但责任能力不同的有26例次,占25%。更何况那些有可能被收买的鉴定人员完全可以做出与基本事实不一致的鉴定来。

不过,更重要的是,对“6·20”嫌疑人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落实到三个特征,即急性、短暂性、精神病性上来,鉴定人员要如何说服法官、陪审员和公众。以短暂性而言,这个短暂是多长时间,应当有一个范围,否则,如何解释在撞了人以后,王季进为何要逃离现场。这一举动本来就表明他的思维和行为是正常的,这种从精神障碍到精神行为的正常其实只有短短的几分钟。

此外,王季进的行为反常也分事前和事后。显然,事后的异常居多,如撞墙自残和床上撒尿等,这是在装病还是真病,抑或是在车祸后“吓”出病来?而且,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能否在发完病之后由客观的证据检测出来到底是在何时发病。

这些问题都是南京“6·20”案的巨大挑战。公众当然要相信专家和专业,但是后者要提供合理和有说服力的解释。否则,就无法排除公众认为精神疾病的医学鉴定与司法不公有必然的联系。


 

 

信还是不信,与急短性精神障碍无关

民众的信还是不信,与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无关,而是与行政机构公布的司法鉴定所具有的公信力有关。

近日,发生在几个月前的南京宝马飙车肇事再次掀起舆论的波澜。南京警方在9月6日公布了导致2人死亡的南京6·20宝马肇事案的肇事者王季进的相关情况,经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王季进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从媒体披露的相关讯息,这份司法鉴定意见书并非凭空捏造。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是一种具有突发性的精神分裂症,它与其他的精神分裂症不同,不仅发病时间短(病程不超过1个月),而且没有功能衰退史,也没有可以追溯的前驱症状。在一些特异性的社会情境下,如拥挤的列车上,病人可能急性发作。

也就是说,司法鉴定意见书的结论从逻辑和现象上看都完全可能是符合事实的。但社会舆论却普遍充满质疑,对这份司法鉴定表示不信任。

民众普遍的不信任,一方面可能源于对精神病学相关知识的缺乏,所以无法对超出经验的事情给予信任。但仅仅用专业知识缺乏无法完全地解释民众的普遍质疑和不信任。相对而言,在国外出现类似的事件,民众也同样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储备,但很少对权威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表示普遍的怀疑。

这就反映出,民众普遍的质疑和不信任并不是因为对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缺乏专业知识,而是对司法鉴定缺乏信任。换言之,民众的信还是不信,与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无关,而是与行政机构公布的司法鉴定所具有的公信力有关。

一般来说,司法鉴定精神病是一项专业要求相当高的工作,而且需要十分审慎地做出结论。这不仅要求鉴定机构依据相关医学的专业知识做出判别,还需要负责任地甄别出被鉴定者是否是在伪装。对接受过精神病学学习,或掌握了相关知识的肇事者,完全可能在肇事后伪装相关的症状。所以,司法鉴定不是像普通精神病院做出临床诊断就可以,而且更重要的工作是甄别真伪,后者才是司法鉴定的核心。但在一些复杂微妙的案件中,辨别真伪需要高度的责任心和耐心,以及鉴定医师的职业良心。

当民众习惯了屡屡披露的医院病历造假,司法鉴定作弊的丑闻,像前几年重庆大坪医院对某副市长出具的“抑郁症”的诊断书,使民众无法坦然地相信违反经验直觉的司法鉴定结论。在一个有着高度专业门槛,真伪辨别的线索常常在毫厘之间的工作,要作弊可谓轻而易举。即使是同行的核查,也必须抽丝剥茧,耗费大量的调查时间和程序才可能得出负责任的结论。因此,仅凭公安机关简略的披露,民众疑虑重重也就理所当然。

所以,在相关行政机构公信力匮乏的当下,要公布一个能说服民众接受的违反经验直觉的司法鉴定结论,恐怕就需要公开更多细节,哪个专家,依据什么样的线索和资料,通过什么样的逻辑推断得出相关结论的。有必要的话,应当由受害人委托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复核检查。是骡子是马,不拉出来,还真不知道当下公布的鉴定结论到底是对还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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