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他们以歌传情,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分享一段旋律也是一种抒情。 看着电脑屏幕映出的哭得很丑的脸,我第一次理解原来歌词能让人哽咽。 数着这些碎片,我第一次领悟歌声里有回不去的记忆。 我一次又一次懂得了曾经不懂得的事情,理解了曾经不理解的情绪。 时光让我们成为了更成熟的人,更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喜欢什么,适合什么,割舍什么。 亲爱的子茵: 曼谷的十二月太阳还是很毒,人也变的浮躁了许多。 刚才一边听着歌一边写论文。和不少人一样,我喜欢一边做事一边听歌。 说起喜欢上听歌,大概是小学四年级。 在此之前我只是习惯收看每周五的《同一首歌》,对音乐没有任何概念。四年级时我有了第一台mp3,里面的歌都是妈妈同事帮我下的,听了许多《手放开》、《让泪化作相思雨》、《老鼠爱大米》,林俊杰、蔡依林对我来说是六年级以后的事了,所以也算是个晚熟的少女。 初中时是一个走在华语流行乐坛前沿的时尚弄潮儿,喜欢玩的游戏是听前奏猜歌曲,舍友的复读机没有练过英语,只在我们打牌时放过专辑。初二听日本的音乐,身边的同学喜欢东方神起和Super Junior,我就暗暗地用鼻子嘲笑她们。初三喜欢的男生是条摇滚狗,虽然高一前就分手了,但跟着他一起听摇滚的习惯没有改,因为觉得bigger than bigger。 现在想来其实自己也不是真的喜欢那种音乐,骨子里还是一个文艺青年,重低音和喊破喉咙的风格对我来说有点over,但是我也坚持下来了,为的就是和身边的pop狗们较劲。高中浪荡得不像话,那时虾米还没有普及,人人还没有被封,Justin Bieber还活得像个人,Taylor Swift还没有交那么多男友,Harry Potter的电影还没有出完,Twilight还是新剧。我听着普通人不会听的歌,疯狂地看美剧,对韩国、日本以及青少年选择奖不屑一顾。 不过这一切都在我高二下物理得了56分后崩塌了。我关掉了微博,关掉了shuffle,关掉了电脑,一心学习,直到获得保送名额。那以后我喜欢上了中国摇滚、万青,许巍,崔健,列表循环了整个假期。 大学的第一个学期是青草味的。买了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护肤品,青草色的瓶子,青草味的保湿水,在宿舍穿着吊带、听着钟立风像草一样洒脱的歌,把它们噼里啪啦地拍进皮肤里。 但大学后的两年一切都变了,我们认识的时光里我变了很多。 不知哪天起自己开始变得刻薄,变得所谓成熟。不再是为了显得比较酷为了听摇滚调低音量的小女孩了,不再是为了喜欢的男生去听他喜欢的歌的小女孩了,不再是会把itunes里所有歌配上图、为了cover flow的小女孩了,也不是会把整张专辑下载下来,列表里一半的歌都是听到前奏就四肢不协调地乱跳的小女孩了。 开始学会喜欢什么歌就去听,不管是日韩的还是欧美的,不管是二次元的还是三次元的,不管是pop的还是rock的。列表里有exo,有TFboys,有音频怪物,有KatyPerry,最终是变成了以前的自己所厌恶的那类人。 却不禁反问道,以前的自己是不是也是现在的自己所厌恶的那类人呢?
爱你的噜噜
亲爱的噜噜: 上个周末朋友聚会,我们在KTV点了一首《Super Star》,大概是我这辈子最熟悉的歌曲之一。MV的每一帧、下一段歌词出现前谁是什么动作,我都丧心病狂地记得清清楚楚。 五年级第一次听演唱会就是SHE,当时觉得台上唱歌的人简直像踩着云朵一般,挥着手喊“左边的朋友你们好吗!右边的朋友我爱你们!”,底下是此起彼伏的尖叫声和成千上万支摇晃的荧光棒。我兴奋得一个晚上没有睡着,回家路上激动得想给全世界打电话说“你知道吗!演唱会就是这样!” 六年级男孩儿Rap着《快乐崇拜》,女孩儿尖着嗓子唱《不得不爱》时,手上拿个CD机是件特别稀罕的事。关系很好的女同学喜欢班上的一个男生,想了半天怎么婉约表白,最后选择了课间把自己的CD机递过去说“嘿,下礼拜还我。” 看着他们以歌传情,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分享一段旋律也是一种抒情。 学会唱《说爱你》是因为舞蹈队排练街舞,那是我第一次穿露脐装和迷彩裤,第一次绑头巾,第一次理直气壮把自己打扮得那么酷,到现在我都记得那几个扭头甩头的妖娆动作。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分享一段节奏也是一种心情。 刚入初中时是个大学霸,偏爱英文歌,从Westlife到Blue,从Jay-Z到Eminem,M2M到Lenka。初二开始叛逆,开始打扮自己、看韩剧,幻想白马王子和楼梯口的邂逅相遇。播放器里出现了非主流的歌曲《坐在巷口的那对男女》、《思念是一种病》。我守着电视看动漫、看剧,不听话、不想交作业、不想上学、对学校的每一天都很抗拒。 青春期这东西说来也神奇,说不清究竟自己在反抗什么,更像是在寻找什么。 寻找我们对于世界、人生、意义的最初界定。 那个阶段的人,会自卑、会胆怯、会焦虑,而这些矛盾的心理被我们好强的自尊小心翼翼折叠起来,藏进故作成熟、故作坚强、故作无所谓的神情里。我把这叫做自以为是的成熟,表面上放浪、不羁、粗鲁、任性,其实内心脆弱得不堪一击。 就像顶着学生头走进ktv,明明会紧张得脸红,却勉强自己轻松愉快很随意。明明坐在人群里跟着唱,却不敢点歌。在一句句“怎么不唱”中尴尬地摆摆手,孤傲地说今天不太舒服,其实是怕一张口就揭了底。 毕业时欣赏一个男孩儿,鬼鬼祟祟翻到他同学录里最喜欢的歌那一栏填写的内容——《The rose》。特别怂的是,直到毕业我也没鼓起勇气和他说一句话合一张影。所有人带着升学的展望,我想的却是扭头回望。坐在电脑前点开那首歌,我想起了踉踉跄跄走过的三年。 看着电脑屏幕映出的哭得很丑的脸,我第一次理解原来歌词能让人哽咽。
上高中以后听歌变得频繁多了,聒噪的gaga和高亢的beyonce、久石让、阿卡贝拉和音乐剧填满了我的粉色nano,它们陪伴了我每天骑车往返学校的10来公里。那些蹬着车、气喘吁吁的清晨,听着Ke$ha就浑身都是劲儿,我跟着鼓点儿摇摆着脑袋,苦恼着一模二模三模的大脑也能陶醉地放空。回归乖乖女的高中,是丸子头和框架眼镜的三年,却也没错过《那些年》里的阳光和大雨。
初中被眼泪打湿的记忆在高中莫名地继续,我和他再次相遇。从第一次紧张的打招呼到成为了每天互相鼓励的好朋友。我们坐在公园里听《the rose》。 我说,我猜这是你最喜欢的歌,他一脸诧异追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高考结束的那天,我去北影围观表姐的歌手大赛,那晚听了一曲《Goodbye my lover》,缓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告别高中生活了。想起一首歌,也会是两个疯丫头在舞蹈教室乱跳笑得喘不上气,也会是一人一只耳机走在操场谈心,是几个人一起公放着备考自习的回忆。 说来也真快,大学都已经进入第三年,和你恰好相反的是,我不再听得那么杂了。慢慢找到自己喜欢的曲风和嗓音,开心时听Jason Marz和Bruno Mars,失落时会听James Blunt、范范与刘若英。摆脱了那些稚气和嘈杂,我感觉自己越来越喜欢干净的、实在的声音。 听歌的途径越来越多了,曾经小众的豆瓣成了文青的聚集地,虾米“猜你喜欢”也晃得越来越准确。Selina在某年某月意外烧伤了,酷酷造型的Ella嫁做人妻了,我最喜欢的田馥甄出个人专辑了,王心凌张韶涵不再演偶像剧了,力宏和云迪的绯闻说不清了,曾受争议又不断获得认可的杰伦要结婚了,范范和刘若英要生宝宝了。 那些一起听歌、一起大吼《死了都要爱》、一起合唱《倒带》、一起坐在ktv里把麦克风举得很远、唱着唱着流泪的人,也散落天涯了。 数着这些碎片,我第一次领悟歌声里有回不去的记忆。
他16岁生日那天我没有去,此后两人断了联系。 纵使这之间有说不清的误会,再次相见时已是20岁。 他说这些年他过得不开心,堕落、抑郁、挂科、对生活失去兴趣。 看他蓬头垢面也不再打理自己,当年那个收集球鞋每场球赛都不错过的少年变得落魄消极,令我不敢相信。 我说在我的印象里,他还是那个打篮球最好的男同学,像热血漫画里的主角有着对生活的无限热情,叼着铅笔、争执一道解析题。 他说,“我有时会看看你主页更新了什么歌,有时点开就那么放着,从头听到尾,好像没有离开彼此的生命。其实,那时大概是喜欢你。” 我没有紧张,也没有羞涩得像曾经。 呼了口气,我说:“还记得《The rose》吗?” 他说,“嗯。” 我说,“其实。” ——我也喜欢。 我们像老朋友一样挥手作别,回归各自的生活。 看着他重新振作离开的背影,我第一次感叹音乐也像人的成长一样,慢慢滤出了喧嚣中的纯净,分清了什么是理智、什么是现实。
张栋梁曾经有首歌是“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亲爱的噜噜,当你听歌,你会想起谁? 你会想起曾经喜欢的摇滚狗吗,想起一起听日本流行的少女吗,想起自己吗? 不管是越听越广的你,还是越听越专一的我,我们终究是和音乐一起长大了。 春晚上大张伟蹦得像猴子的那一刻,就像70后看见王菲复出一样,那毕竟是我们青春里熟悉的面孔。 当我跑着步听着纯音乐时,我明白有些歌词已经没有意义了;当我开始也欣赏起李宗盛、小柯、罗大佑,我发现听听老歌也是惬意。 也会是坐在点歌机前停不下来的麦霸了,也会是接受掌声的优雅高音了,也会是在ktv里唱完那些年抱团哭泣的有故事的青年了。 当我听着歌,我想起以前拿着一个小方坨按着“播放暂停键”爱不释手的自己,想起青春期装熟的叛逆的自己,想起高中躲在被子里不想和任何人交流的自己,想起迷惘过的自己,想起被争议过的自己,曾失望的自己,那些全部都是岁月伴奏渐渐隐去的痕迹。
我慢慢接受过去,学会正视问题。我喜欢那个羞赧的自己,不甘心不认输的自己,矛盾别扭的自己,听到一句动人的歌就会幸福乐起来的自己。 我一次又一次懂得了曾经不懂得的事情,理解了曾经不理解的情绪。 时光让我们成为了更成熟的人,更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喜欢什么,适合什么,割舍什么。
那些歌就像人生的back ground music一样,见证过我们的年轻。 那些歌回忆起来不只是旋律,是记忆。 那些歌可能永远就躺在再也不会开启的mp3里。 我们终将向更远的地方走去。
熟悉的音乐再响起,一闪而过的画面里,错的人生叫经历。 熟悉的音乐再响起,一闪而过的念头里,藏的故事叫曾经。
看上去像是篇流水账。 但其实大概算了一笔青春账。 岁月如歌。 噜噜,我们会在人生永不止息的旋律里、累积的岁月里,慢慢成为更好的自己。
爱你的子茵
张栋梁那首歌是《当你孤单 你会想起谁》 不知不觉我就把它改成了题目《当你听歌 你会想起谁》 里面是这样唱的—— “天总会黑 人总要离别” “谁也不能永远陪着谁” “当你孤单 你会想起谁” “你想不想有个人来陪” “你的快乐伤悲” “只有我能会体会” “让我再陪你走一回” 谢谢在泰国交换的噜噜和我一起回忆 谢谢你们和我一起回忆 我们会在人生永不止息的旋律里、累积的岁月里,慢慢成为更好的自己。 启用的新浪微博 ID:最爱的子茵 欢迎关注子茵同学写字的窝【诗人与梦想家】 点击文章最上方的来源微信公众平台 每个人的朋友圈都是一张小名片 感谢每一个转发的你愿意让我驻进你的生活 注:本平台推送内容除特殊注明外均为原创,版权归平台【诗人与梦想家】所有。欢迎转发。 转载请务必联系本平台,经同意后需署名文章作者“子茵”(微博@最爱的子茵),来源自原创文章微信公众平台“诗人与梦想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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