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纲变动和重要考点 年 2 月 4 日起施行)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 (2015 年 1 月 7 日起施行)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 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5 年 3 月 15 日起施行) 4、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2015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5、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2014 年修订、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关系 2、法院调解的相关问题 3、财产保全的相关问题 4、法院对起诉的审查与立案登记 5、审前准备程序中的庭前会议 6、审理小额诉讼案件的特别规定(适用范围及程序的特别规定) 7、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适用范围 8、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审理与裁定 9、检察建议的审查程序 10、裁定终结再审(再审审理的特殊性) 11、申请支付令的管辖法院 12、裁判文书的查阅 13、执行措施: “查询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和财产信息” ; “纳入失信 名单,通报征信系统记录不履行义务信息” 14、仲裁财产保全和行为保全的概念、适用条件、范围及措施 2、原告与被告的概念 3、法定诉讼代理人的概念以及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概念 4、先予执行裁定的最终处理 5、司法协助的概念 编辑:明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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