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身故社保仅赔9000元,为什么有了社保也一定要买商业保险!
2015-09-09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看看吧~一个交社保的忠实客户: 交了二十多年的社保,59岁走了(在职身故),今天办理手续只能拿回9656.91元。 很多人以为有了社保,就不需要商业保险了,这是误区。
亲,看了上面真实案例,你还认为有社保就不需要商业保险了? 1、社保没有身故保额,而商业保险可以; 2、社保没有保费豁免功能,而商业保险可以; 3、社保不能贷款而商业保险可以.(可质押保单贷8成现金价值); 4、养老仅靠社保是不够的,而商业保险可以; 5、社保没有避税功能,而商业保险可以; 6、社保只报销《社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而商业保险可以报销; 如何购买商业保险,体现生命价值呢? ①、一个有价值、有尊严、有能力、有爱心的人一定要有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这份保障既是自己身价的体现,也是对父母、孩子和爱人的爱与责任。 ②、拥有多少保额合适呢?从保险的专业角度讲,有四种计算身价的方法: 即保险金额是年收入的10倍,保费为年收入的10%。 假定王先生税后年收入为20万元,按照双10法则,身故保障保额为200万,保费支出为每年2万。 是以一个人的生命价值作依据,来考虑应该购买多少保险。 计算公式为:生命价值=(预期退休年龄—实际年龄)x (预估平均年收入—税收—保费—生活各项支出) 例如:王先生今年35岁,60岁退休。预计年收入20万,每年税收、保费、生活开支为10万,结余20万。 王先生应该拥有的保险金额为: (60-35)*(20—10)=250万 生命价值法的意思是王先生未来为家庭创造的价值为250万 分析不同家庭一旦经济支柱死亡时的财务需求,并转换为投保的数额
投保金额=家庭负债 + 预期生活费用 + 预期子女教育费用 + 预期赡养费用(+ 遗产)- 已有人寿保险 - 可用以弥补部分财务损失的资产 例如:王先生房贷100万,预期未来20年生活费用共200万,子女教育费50万,父母赡养费30万,已经有团体寿险30万,有股票基金50万。 王先生按照医嘱需求法需要的投保金额为: 100万+200万+50万+30万—30万—50万=300万 是估算替代收入的资本需求,一旦家庭成员发生风险不能获得收入,则用保险赔偿费用投资,按照合适的投资收益率,产生的收益与发生风险前的收入基本相符。 例如:王先生年税后收入为20万,需要给家人留多少钱才能替代王先生的收入呢?假定年收益率为10%,需要有200万的资金,每年可以产生20万的投资收益,即王先生的身故保额应该为200万。 不管用那种方式计算保额,总之作为创造价值,承担家庭责任的每一位爱心人士,都要有足够的人寿保险。 正如李嘉诚先生所讲,唯一能体现我生命价值的是我拥有足够多的人寿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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