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摄像头”到“目击证人”,谁能检验清白?
乔志峰
大三女生自称扶老人反遭讹,发微博寻目击者获官方声援。一位自称安徽淮南师范学院大三学生的网友发微博称,当天早上在校门口扶起一位摔倒老太并帮助拨打120,却被老太家属认为撞倒老人,要她担责,因此不得不寻找目击证人求“公道”。安徽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民警调取了事发当时的视频监控,但因为拍摄角度问题,无法从视频中判断事情经过。淮南师范学院方面表示,至少已有两名目击者愿意作证。(9月10日《重庆晨报》)
到底是大学生撞人不承认,还是老太家属讹人,目前我们还无法下结论。不过,既然已经找到两名目击者作证,说不定还会有更多的目击者站出来。相信派出所经过调查之后,会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结论。
类似的因为扶老人而引发的纠纷和案件,我们已经见过太多太多了。其中有不少,都是靠调出监控录像,最终才得以真相大白。因此,出现了一种无奈的说法:摄像头成了检验好心人清白的唯一标准。这一回,监控录像不管用,当事人就只好公开寻找目击证人,请目击者来还原真相。从“摄像头”到“目击证人”,又“升级”了。这样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发生,要浪费多少司法资源和社会成本啊。
“老人扶不起”成为一种社会现象,不仅说明部分当事人道德素质低下,更是折射出当前整个社会风气存在的问题,透支了社会的善良和诚信。同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关部门执法不严、打击不力。面对此类事件,警方一方面要及时介入调查、还原真相,同时更要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追究。否则,既是不负责任的表现,还在客观上纵容了某些丑陋现象的蔓延。如果事情查清后仅仅是道歉了事,违法成本如此低廉,又怎能起到惩戒作用?
媒体上报道过这样一个案例:重庆市达州区三个小孩扶起一74岁老人,做好事反而被讹。一开始,在当地司法所主持下达成了三小孩家各付2500元给老人的协议,后来孩子家长不服以敲诈勒索为由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当地警方调查后认定老太讹诈,对老太及其儿子依法行拘并处罚款。这个号称“老太摔倒讹人被罚第一案”的事件,在全社会引起了极大反响,对弘扬正气起到了一定作用,值得其他地方借鉴。
新闻链接 http://edu.ce.cn/xw/201509/10/t20150910_28201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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