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晒衣法 张晓风 人活着,必须在绝大部分的时间里做一个“穿衣服的动物”。就算生性叛逆的“遛鸟侠” (即“裸奔者”),也未能免俗,他只能在某时某地脱去衣服来挑战一下人世法则而已。人既须着衣,除非你打定主意“穿一件,丢一件”,否则接着就必须有洗衣之事。 据一个巴厘岛导游告诉我,某些长期住在巴厘岛的美国嬉皮就不洗衣服。因为巴厘岛衣服极廉,而洗衣店算来属于当地“高科技工业”,所以极贵,而这些美国佬自己又懒得动手洗衣,所以就穿一件丢一件。当然,接下来的事是再买一件。 至于我辈凡夫俗子,只好洗衣。衣服既洗,当然会湿,湿了的衣服如何弄干,是件不大不小的麻烦事。 传统的平地住宅晒起衣服来用的是“院子法”,院子是我家地面,其间不管晒床单、晒内裤都不致太尴尬。但古人在历数“煞风景”之事中竟有一条是“花间晒裤”,这裤不管是内裤外裤,都可能是晒在众人可见之处,才会如此惹人愤慨。我自己也曾在内陆某古迹附近钻过人家的晒衣竿。城墙、古瓦檐,头上却晒着发黄的内裤,怎么也不能令我同意它们可以共容于一个画面。就算搬出“天生丞民”的古诗经也没办法说服自己丞民可以拥有“当众晒衣权”。 原来古今一例,有屋有院的有钱人可以保有比较多的隐私,穷人只有一屋而无院,其内衣内裤只好大模大样地或小模小样地强占公有空间去“昭告天下”。 关于晒衣,世上似乎也有“晒衣先进国家”,指的当然是美国、德国、法国等——这些国家叫环保叫得震天价响,用起电力来却绝不手软。所以,他们惯用烘衣机。有些洗衣机还干脆包括了烘衣功能,方便虽极方便,从耗电量来看,可就罪过了。我的朋友席慕蓉对于德国人大力用电,却把核能废料埋放在蒙古大为愤慨,但事实上应该是每有一处受电力之惠,就有另一处必受电力之害。 香港却是少数有能力处理晒衣问题的地区。香港人的住宅却是每一寸都各有其用途的,绝对不会多出一间密室或秘道来。五十年前港人已发明“笼民”办法,一张床可以分三班制分租给三个人轮流睡,此法看来虽可怜,但总比让人沦落街头做流民做乞丐好。而同时期香港也开始建“徙置区”,也就是平价屋。平价屋里当然没有晒衣场,却有晒衣架,这种晒衣架是一根长竿子,和大楼壁成九十度角,美学家说“数大为美”,这晒衣场好像也呼应这个学说。整片高楼,插满千竿万竿衣物,簇簇拥拥,且由于挂得高,有了距离,钻裤而过的尴尬居然没有了,这一点,又有点像美学法则“距离产生美感”。后期盖的大楼有了晒衣绳。晒衣绳有些用三边木栏栅围住,可遮挡视线,却不致遮掉阳光和清风,我隐约觉得香港人衣衫上透着阳光的香味。每次到香港,看到各栋大楼的晒衣办法总让我欣然而喜,晒衣比烘衣显然是更人性的。 我曾努力想让我的一位台湾建筑师朋友听懂我所形容的港式晒衣法,无奈他慧根不足,就是听不懂。 百年来的香港是个极美丽又极诡异的存在,我为它心折。晒衣—事令我动容处其实便在于管事的人在没办法的情况下勉强想出了一点办法,让大家卑微地活下来了,而且,还有其一点点尊严。 喜欢一个城市不一定在于那个城市有没有埃菲尔铁塔,有没有垂柳夹岸的长川,而在于那个城市有没有一双温暖的手臂,可以悄悄圈住在尘世中疲倦的过客,并且给他们一枝之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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