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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加多宝王老吉“红罐之争”背后的故事!

 李律师小屋 2015-09-11



2014年即将结束之际,王老吉和加多宝无疑又赚足了公众的视野。

123日,王老吉与加多宝的一起广告纠纷案一审在北京宣判,加多宝三则广告语被判定构成虚假宣传并赔偿王老吉300万元。随后1219日,旷日持久的焦点之战“红罐包装案”的宣判结果也浮出水面,一审判定加多宝败诉并赔偿广药1.5亿元以及承担合理维权费用26.5万元。

对于两起案件的结果,加多宝均已明确表示上诉,一审判决并非最终结果。王老吉与加多宝的战火就这样蔓延到2015年。


反目成仇争“红罐”


1995年,在为期五年的商标租赁合同上签字的鸿道集团和羊城滋补品厂,都没有料到事情会按照如今的趋势发展。随后,鸿道集团设立全资子公司加多宝集团,采用了红罐包装。羊城滋补品厂划入了广药,商标所有权人的改变使得鸿道集团和广药集团重新签订了商标租赁合同。1999年,双方就此合同再续十年,此时加多宝生产的王老吉已达到年销售1亿元的规模。

“怕上火,喝王老吉”系列广告在2003年进入消费者视野,大量追加的广告预算,黄金时段的强势推销,各种营销模式同时发力,2003年销售额6亿元,200414.3亿元,2008年更是翻至150亿元,2010170亿元。

这期间,虽然双方仍有续签商标租赁合同,但谁也没有想到王老吉的发展如此迅速,相比之下,合同中不到一亿元的租金以及不到10%的年增幅实在微不足道。双方也曾试图弥补合作关系中出现的裂痕,但几次摩擦后,最终走上决裂之路。

2010年底,商标使用权之战终于爆发,20114月开启商标使用权期限仲裁案。据了解,2012年至今,双方已经历“商标案”“改名案”“红罐案”等多起法律纠纷,在北京、重庆、广州等地王老吉连胜7场官司。

为争夺关键的红罐,20127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加多宝诉广药王老吉侵犯包装装潢权。三天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立案受理广药王老吉诉加多宝包装侵权。同年12月,最高院指定该案交由广东省高级法院审理。201211月广药王老吉在广州中院起诉加多宝虚假宣传。

对于201412月这两起案件一审宣判的连续败诉,加多宝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的权利主张没有得到支持,我们感到无比震惊!在长达两年半的红罐归属权纠纷审理中,我们耗尽心力,只为制止不劳而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我们坚定地认为红罐属于加多宝。我们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我们坚信最高院一定会给出最公平最公正的结果。”

而在“红罐之争”一审落幕后,1225日王老吉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王老吉大健康董事长陈矛对外宣布,王老吉将投入3000万元,与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华老字号工作委员会成立中华老字号·王老吉校园公益基金。在“红罐案件”判定的1.5亿赔偿到账之后,也将全部投入于此项公益事业。


知识产权保护升级


据最高法院的公开数据显示,自中国入世以来,知识产权案件数量猛增,且增速呈加快趋势。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保护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受理案件11016件,审结9716件,各级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0万件;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犯罪嫌疑人8802人。2014年专门处理相关案件的知识产权法院也终于成立。

在知识产权越来越受重视的今天,王老吉与加多宝的一系列案件基于雄厚的企业实力和市场影响力备受瞩目。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副所长李祖明向《法人》记者介绍,“除去案件较大标的额的影响之外,在这一系列案件中,只有‘红罐案’中的法律争议焦点对于知识产权的发展研究有较大大意义”。

“对于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装潢同商标是否具有可分性,业界和学术界在此之前从没有进行过统一的论证。”东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告诉《法人》记者,“一方面在理论上大家没有想到这种情况,另一方面在实务中也确实少有这样的实例。对于少数情况,法律没有规定,法学界也不探讨。”

“红罐案”一审判决书的内容显示,法院认为最吸引相关公众注意之处在于红色主调和竖排的、黄色字体“王老吉”三个字,“王老吉”三个字已经成为其包装装潢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可分离。

赵虎律师也认为,商标和包装装潢是分不开的,“商标是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知名商品同其包装装潢是否成为一体并不是由商家确定,关键是市场如何区分,消费者如何区分。”

提到消费者混淆,李祖明也指出,“商标与包装装潢是否可分确实是个可以深入再探讨的问题,而基于这个问题,本案中暴露出了我国知识产权法中对于消费者混淆认定的薄弱之处,《商标法》和《反不当竞争法》中都涉及了对于该问题的认定。”

从一审判决书中可以看到,王老吉在审判中提供了由第三方公司对此问题的市场调查,但是判决书中并未涉及对此调查的着重质证。


商业合作风险防控


“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合作始20世纪90年代初期,那个时代大家的知识产权意识并不是很强,当时如果有诸葛亮的话,加多宝也许不会这样做”,赵虎这样对《法人》记者说,“也许他会考虑买下王老吉而不是租借商标使用权,甚至考虑是不是自己做一个品牌更加合适,因为所有的租借品牌都面临着返还,那就意味着无论投入多少成本,提升的品牌价值最终还是别人的。”

无论双方在法律方面如何拼杀,作为企业,最终的落脚点仍是在企业效益。加多宝虽然在庭审方面连连败诉,但这并未影响加多宝在市场上发展的进程。

据加多宝向《法人》记者提供的数据,2013年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中,加多宝以12.33%的销售量份额和15.27%的销售额份额,位居“2013年度全国罐装饮料市场销售第一名,“得益于春节营销、世界杯营销及第三季《中国好声音》的大获成功,2014年我们提前两个月完成全年销售目标,部分市场销量保持20%左右的增长,对2015年的销售目标很有信心。”

王老吉的代理律师史玉生也介绍,“在广药收回红罐和红瓶王老吉生产经营权以来,一直在高速发展。今年,王老吉仍以高于凉茶行业增幅的速度在增长,餐饮、商超、终端店铺货率大幅提升,市场占有率超过50%。”

“本案中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对于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谨慎的合同文本应对此做详尽的约定。而双方当初合作时王老吉并没有料想到如此大的增值效应,虽然持有商标权但并不处于强势地位,因此对知识产权的约定并不会成为双方合作的障碍。而如今在巨大的利益增值面前王老吉的做法也是可以理解的。”杭州师范大学副教授,财经评论人王家国对《法人》记者分析道,“这也提醒企业不要给自己挖坑,加多宝也可以考虑趁关注度仍在进行包装的转换推广。”

伴随着王老吉与加多宝系列诉讼的还有不断的广告大战、营销大战,在这两家企业的一举一动都成为社会的热点,每一步规划都成为行业的热议的课题之时:消费者是否得到了实惠?凉茶行业是否迈向有序的发展?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是否在实践中走向完善?希望这一场并不简单的商战也能够为市场、为法律实践带来不简单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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