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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诏史》:南诏星回节(火把节)

 昵称14979747 2015-09-13
大唐虽然自立国之日起,即面临周围少数民族政权的威胁。“唐兴,蛮夷更盛衰,尝与中国抗衡者有四:突厥、吐蕃、回鹘、云南是也。……凡突厥、吐蕃、回鹘以盛衰先后为次;东夷、西域又次之,迹用兵之轻重也;终之以南蛮,记唐所繇亡云。”但大唐国力雄厚,军事力量亦强势,两宋有所不同,为维护皇权而有意抑贬武人,致使军力薄弱,为周围少数民族政权欺凌而一蹶不振。

  突厥、吐蕃均势力雄厚,突厥于大唐初建、内部尚未统一之混战之际,吐蕃自衰落瓦解之前,对唐一直采取强劲的主动进攻态势。并且突厥拊于大唐之北、吐蕃据于大唐之西,距离大唐立国之根基的西北都很近,大军朝发暮至,都可以直捣京师长安,并且都做到了这一点,故为大唐的心腹之患。而大唐并没有为之所灭,乃是大唐的贤明君主、忠臣良将,依靠自己的力量、正确的政治外交策略和军事战略,显示勇气、智慧的战场应对,不仅顶住了来自突厥、吐蕃的军事压力,并最终消灭了突厥,拖垮了吐蕃。

  而回鹘、南诏,分别窃居于西北、西南一隅,从地理上远离唐朝政治中心的腹心地带,从军事力量上亦难以做到长驱直入。而回鹘、南诏雄起之时,大唐根基已经坚如磐石,以回鹘、南诏本身的力量,根本无法撼动,更不足以颠覆大唐社稷,与突厥、吐蕃不可同日而语,只是增加了一点麻烦。特别是南诏于大唐衰落之际,屡兴挑衅,使得大唐朝廷应接不暇。

  四夷中,突厥势力形成最早,对唐的威胁也最大,是唐初君臣齐心协力的一个外在刺激因素,并且是唯一被大唐消灭的与唐抗衡的周边主要少数民族政权。吐蕃、回鹘势力崛起时,大唐已经统一,虽强悍且危害时间尤长,终究因内部分崩离析而瓦解,先唐而衰、而亡。

  唯有南诏,四夷中唯一为大唐所扶持而形成势力者,既不是被大唐消灭,也没有因统治崩溃而势力烟消云散,而是被内部篡夺保持了全部势力,蒙氏亡而诸氏续,继续与中原五代、两宋王朝并行不悖。因此南诏至晚期仍然能够兴师动众,主动发动与大唐的战争。“宣宗末世南诏始大为边患。其强盛之原因则缘吐蕃及中国既衰,其邻接诸国俱无力足与为敌之故,此所谓外族盛衰连环性也。至中国内政所受之影响直关唐室之覆亡,不仅边境之患而已。”

  而南诏本身,由于连年兴兵,亦上下交困,自顾不暇。更由于任用世家子弟,形成尾大不掉,篡夺相继,先唐而亡。而篡夺蒙氏的郑氏,由于完整地继承了南诏势力,也跃跃欲试地主动对前蜀发动进攻,可惜郑氏没有蒙氏简拔的忠臣良将们的辅佐,也没有以蒙氏本族为核心组成的骁勇善战的将士们的支持,很轻易地为割据一隅的王氏歼灭。以后诸氏由于缺乏南诏所拥有的精兵悍卒组成的精锐部队,再也没有力量与中央上朝叫板的资本。可惜后来的中原王朝,也是自顾不暇,才形成了两相无事、各安其土的局面。蒙元崛起,挥师南下,一鼓而定,此非边夷能抗大国,而乃上朝不振难于大兵压境之故。

  南诏于大唐病入膏肓之际兴兵,虽不能颠覆大唐社稷,却使得负重已极的唐朝难以承受,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咸通以来,蛮始叛命,再入安南、邕管,一破黔州,四盗西川,遂围庐耽,召兵东方,戍海门,天下骚动,十有五年,赋输不内京师者过半,中藏空虚,士死瘴厉,燎骨传灰,人不念家,亡命为盗,可为痛心!”

  为了防备南诏的再次进犯,大唐派遣大量戍卒镇守在岭南地区。这些戍卒原为三年一换,但镇守桂林的戍卒由于财政原因,守边已逾六年,未得轮换,思乡心切,而此时它们盼到的竟然是继续服役。“初,南诏陷安南,敕徐、泗募兵二千赴援,分八百人别戍桂州,初约三年一代。……戍桂州者已六年,屡求代还,戡言于彦曾,以军帑空虚,发兵所费颇多,请更留戍卒一年;彦曾从之。戍卒闻之,怒。”

  咸通九年(868),桂林戍卒在庞勋的率领下举行起义。起义虽被镇压,但它作为黄巢起义的先声确实起到了重要作用。史家云“唐亡于黄巢,而祸基于桂林”。虽言过其实,但不无道理,南诏虽然没有倾覆唐祚的力量,但不乏使大唐疲于奔命的作为。为了对付南诏,大唐财竭民困、内乱相循,最终崩溃。陈寅恪亦感言道: 

  自咸通以后,南诏侵边,影响唐财政及内乱颇与明季之“辽饷”及流寇相类,此诚外患与内乱互相关系之显著例证也。夫黄巢既破坏东南诸道财富之区,时溥复断绝南北运输之汴路,借东南经济力量及科举文化以维持之李唐皇室,遂不得不倾覆矣。史家推迹庞勋之作乱,由于南诏之侵遏,而勋之根据所在适为汴路之咽喉,故宋子京曰:“唐亡于黄巢,基于桂林。”呜呼!世之读史者傥亦有感于斯言欤?

  南诏节日分为来源自中原王朝统治时期留下的汉族节日,与南诏自己的传统民族节日两类。“每年十一月一日,盛会客,造酒醴,杀牛羊,亲族邻里更相宴乐,三(月)[]内作乐相庆,帷务追欢。户外必设桃茢,如岁旦然。改年即用建寅之月。其余节日,粗与汉同,唯不知有寒食清明耳。”农历十一月为冬月,一般为公历的12月、1月,与现代公历的新年日期非常接近。汉族的寒食清明节为吊祭先人的节日,而在云南地方民族节日星回节中,以及春节中,已经有相同的祭祖内容,因此没有必要沿袭汉族人的清明节。 

  即便是与汉族同俗的春节等,也有西南民族特殊的过节方式。首先,彝族的春节并不是在农历正月,而是在腊月。“凉山彝年也就是在冬至前后的补姑(太阳转回)时过……以腊月十六日为过年的头一日。”其次,过年的内容和相关活动与汉族也不完全相同。“乌蛮:每岁以腊月春节,竖长竿横设一木,左右各座一人,以互相起落为戏。” “土人以十二月为春节,竖干竿横设一木于上,号曰‘木床’。左右各坐一人,相更起落为戏,经月乃罢。又用竹筹各十五,刻以骰子五文,如枣核样,六面画以爨字,记么六之数,或二人,或四人对掷,为罗罗双陆。” 

  南诏传统民族节日中,以夷人即现代的彝语支诸民族共同的民族节日为最隆重。南诏时期最著名的地方传统民族节日,为星回节,即后来的火把节,火把节是彝、白、纳西、哈尼、拉祜族等彝语支民族最盛大的传统节日。星回节起源很早,但盛行于南诏时期,南诏国王隆舜即曾经以《冬·星回节》赋诗来纪念这个节日。故后来将星回节称为火把节以后,许多关于火把节起源的传说,都附加在南诏的身上,最著名的故事,莫过于“火烧松明楼”了。 

  抗日战争时期,游国恩在大理考察后,曾著有《火把节考》一文,把这些附加在火把节上的传说故事一一进行了辩驳,力图恢复火把节的本来面目。但是,由于游国恩不完全理解云南民族的传统习俗,因此他认为同汉族一样,星回节只能在岁末,“滇俗称火把节为星回节,此大误也”。 

  而云南本土学者们,对星回节的理解,显然比游国恩要深刻得多,解释也更加合理。天文史家陈久金与两位彝族学者卢央、刘尧汉共同撰写的《彝族天文学史》中,对于六月的星回节解释如下:  

  彝族本来就有斗柄上指下指时节的两个星回节。因此,一年中有冬夏两个星回节是完全合理的。在一年中有两个星回节之说,正好与方志中和近代人们所作的民族调查报告中有关大年小年的记载完全相合,是可以互相印证的。 

  火把节就是彝族的新年(小年)……彝族新年译为星回节是很合理的。但又为什么称为火把节呢?很简单,因为过节时的一项显著活动是洒火把,它给人们造成很深的印象,久而久之,“火把节”就成为星回节的一个通俗称呼流行开来,以至掩盖了这个节日的真实意义。  

  而方国瑜在《星回节》一文中,同样有如下的阐述:  

  “驱禳。”按:此南诏大理以来之风俗,云南各地有之。明景泰、正德、万历、天启诸本《云南志》并载腊月、六月二节日。杨慎《海口修浚碑记》嘉靖己酉二十八年(1549)十二月二十四日“为土人星回节,乃暂休百工”。因传统节日也。又弘治《贵州通志》卷十普安府风俗“火炬二节”条曰:“《州志》:夷人每岁以冬、夏二季月二十四日为火把节,屠豕宰牛以祭其先,小儿各持火炬喧戏干市,如上元、岁除然。”盖此二节日燃炬称星回节,在南诏大理时期已然,惟后来腊月节废火炬,六月节仍旧,亦仍称星回节也。  

  按照史料的记载和传统民俗的情况,古代彝语支民族的先民即乌蛮,每年过两次年,即腊月的大年和六月的小年。“每岁以腊月二十四日祀祖,如中州上冢之礼。六月二十四日,通夕以高竿缚火炬照天,小儿各持松明火相烧为戏,谓之驱禳。” “苦葱(今哈尼族,与彝族同源,也过星回节),爨蛮(今彝族)之别种……其在三猛(今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南部)者,以六月二十四日为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为岁首。至期,烹羊豕祀先,醉饱歌舞。”而无论大年、小年,都称为星回节,因此每年有两个星回节,而不是游国恩所理解的、同汉族一样只能在岁末的一个星回节。明代长期在云南生活的杨慎即在《海口修浚碑记》和《滇南月节词》中“六月滇南波漾渚,星回令节传今古”,也分别记录了这两个在六月二十四日和十二月二十四日的星回节。 

  后来由于被汉族同化,十二月二十四日的星回节与汉族的腊月小年合并而被取代。而六月二十四日的星回节,由于汉族习俗中没有与之日期相近、内容相同的节日,而一直流传到了现在。“诸蛮年遵大统,在雍正年间,犹以建子月(农历正月)为岁首,六月二十四日为星回节,……亦于是日醵金具牛酒,斫腥糁青豆为俎,召亲族群饮。至夕燃炬照田禾,烧屋宇果树上刺毛虫,互相称贺,视火色浓淡辨年丰啬。” 

  六月二十四日、二十五日的星回节,本身为一组的过小年,即“六月二十四日,祭天过岁”。同时用火把照田、以火炬之明暗,占卜其年收成之丰歉。“六月二十五日,束松明为火炬,照田苗,以火色占农。” “节之日既夕,在所人户,同时燃木,入室遍照幽,口中喃喃作逐疫送穷语,而农人持火照田以祈年,樵牧渔猎各照所适,求利益大光明中”,亦是有意识地用火炬吸引、消灭害虫,以祈求丰收的民俗。这种活动就是今天火把节的前身,至今还流行在乌蛮的后裔——彝语支的彝族、白族、纳西族、哈尼族、拉祜族、基诺族,以及阿昌族、普米族等民族之中。 

  由于该节日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持火把照田,因此被民间俗称为火把节,约定俗成,六月的星回节,也就成了火把节。但是即使到了近代火把节之名称已经在民间广泛流传,在历史文献记录中,仍然称火把节为星回节。民国许实所编《禄劝县志》中,详细记述了这个现在仍为彝族聚居地区的彝族自治县的火把节情况:     

  六月二十四、五日,为火把节,亦谓星回节。夷人以此为度岁之日,犹汉人之星回于天而除夕也。是节会饮至于旬余不息,犹汉人之春宴相集也。儿童执火把,梢松枝,杂煤衽而撷之,见尊者叩首,举燎逼裾,松煤燎之,火满身,谓之“送福”。 

  男女齐会,四面绕坐,脍肉,饮酒,歌舞杂喧,以趁盛节。 

  大家小户俱盛酒,合家欢乐,乐为过年。 

  于野松树燎,高丈余,燃之,以照田祈年,视其明暗,卜其丰歉。 

  倒树当门卧,男妇撩衣跨火过,群相贺曰:星回矣!秽气解矣!     

  现在的火把节,依然是在每年的农历六月,彝族、哈尼族、拉祜族从二十四日开始,白族、纳西族从二十五日开始过节,一般一到三天,各民族、各地区活动内容不完全相同,但都少不了要在节日夜晚点燃松木扎制的火把,或插于村中,或举之来往于田间,并伴随各种歌舞活动。 

  火把节期间,白天举行传统的摔跤、斗牛、斗羊、斗鸡、赛马、射箭、拔河、打秋千、聚餐(野炊)等活动,有的地方要杀猪宰牛祭神,还有唱歌(转歌)、跳舞及包括选美等内容在里面的各种社交文化娱乐活动。火把节的主要活动在夜晚,人们或点燃火把照天祈年,除秽求吉,或燃起篝火,举行盛大的娱乐活动,歌舞彻夜不息。彝族过火把节时,一到夜晚,各村寨即点燃火把,炬火散布游动于田野山乡,颇为壮观。 

  云南地方文献关于火把节来历的各种传说故事的记录,出现的都比较晚,都是明朝以后的事。并且这些传说,大部分是汉族知识分子编造出来的,与历史事实毫不相干。 

  火把节是乌蛮后裔彝语支民族的传统节日,因此,关于火把节来历的传说,也是以彝族为核心的民族传说最为合理,最接近火把节起源的历史真相。这个传说的大概故事情节为:人间一个大力士与天神大力士比武摔跤,结果天神大力士被人间英雄击败并摔死,此举激怒了天帝,即派蝗虫、螟蛾等下降人间损害庄稼。大片田地即将荒芜,于是人间英雄在六月二十四日率众举火,用松明火把烧死了蚕食粮食与作物的害虫,久而久之即成为了火把节。 

  根据天文史家陈久金的考察:“由七夕节习俗的内容可以看出,除了与牛女故事相联系的活动内容以外,其余项目几乎与火把节完全一致。七夕家家点荷叶灯,与火把节的点火把相当;七夕祭丘陇和荐新之举,与火把节时的照田亩和祈年占岁相当;七夕礼祖与火把节礼祖完全一致,七夕祭星辰,火把节也有祭天过岁。根据以上事实,七夕节实际与火把节相当,它们均源于上古的节。由于火把节是彝语支民族的新年,故七夕节起源于上古新年当属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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