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中不生,如水能生木,或木能被金伤之重者,木金无气,不受水生,或水被土伤之甚者,水即无气,不能生木,故水火虽若相生,而何相生之有,是谓生中不生,不可遽谓其生也。 2.克中不克,如土能克水,水得金生之力者。水生乘旺,土不能克,或土被木克之甚,土即受伤无力克水,故水土虽若相克,而相克之有,是谓克中不克,不可遽谓之其克也。 3.不生却生,如金逢火制,本不能以生水说,或土来入垣,反火生土,而土生金,则金却能生水矣。非生却生者乎。又土不能以生水,而土旺实能生金,则土那能生金,亦能生水,是亦不生却有生也。 4.不克却克,如土逢木制,本不能以克水也。或火来入垣,反为木生火,而火生土,则土却能克水矣。非不克却克乎。又火不能以克水,而火旺实能克金,则金不能生水,而水亦受火之克。是亦不克却有克也。 有克而不敢克,有生犹未生,克能胜生,而致于克者。 自克原无克,生能挡克,而亦致于克者,生生者,不生生,而不生生者,能生生,而不克克者,能克克。 金能克木,木能克土,土能生金这就是克克生,为化。金能生水,水能生木,金能克木,这就是生生克,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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