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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小产权房”的现实难题——以J省v市为例

 椰风海韵遍文昌 2015-09-21

漫画:老品子


So这是市县领导参阅1615篇文章)


在人们关注房价与热议“土地财政”的话题时,不可回避地会牵扯到“小产权房”。现行法律体系下,“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小产权房”是“土地财政”的伴生品,存在许多问题。

一、V市“小产权房”的现状

笔者调查的J省V市,“小产权房”可谓遍布城乡。在V市,现在商品房均价是6000多元每平米,而“小产权房”还不到2000元每平米。该市为县级市。上世纪八十年代城区,还是不足五华里的小县城,由于快速发展的城市化,现在已是直径超过十公里的繁华闹市了。

城市的快速扩张,原先城郊周边的村,现在有的成了闹市街道,有的成了工业厂区或“市民”居住区。这些似乎一夜间多起来的房子,除了早一点的集资房,大量的是:

开发商建的商品房;

城乡个人购买乡镇开发区地皮建的房;

农户利用自己原有的承包地建的自建房;

拆迁户在所得补偿地皮上建的房;

商家厂家建的厂房商店和仓库及工人“临时宿舍”;

不同身份人购买集体土地建的房子;

还有住户“拆旧建新”;

洪灾后“危房改建”房;

新农村建设房;

突击抢建的等等;

与此同时,少批多建、自加层数多建;合法的不合法的名目繁多,举不胜举,不一而足。

这里面,除了开发商建的商品房外,大部分也实际已承担着“出租出售”,解决城市扩张人口进城所需的住房矛盾的功能。也就是说,削除建房者自己居住部分,超过70%已事实扮演着“小产权房”的角色,甚至不少于20%的房子,或自己没有去及时办理手续,或根本就不能办理合法手续而成为“无产权房”。

在V市乡村,“小产权房”同样是雨后春笋般地冒了出来。新农村建设在一些村庄,被某些人曲解为建新房不用批“空心房”改造也被充分利用起来建“小产权房”;利用发展种养业的扶持政策,也大建其房。一个X亩果园开发区,各个山头山窝都建有“看山房”;为应对金融危机,已掌握一技之长的昔日“打工仔”,回乡当起了老板,几千家企业占山为厂……

这些“新建房”、“看山房”、“厂棚房”等,有手续的、没手续的、临时手续的、以租代征建起来的等,有许多就是为谋求巨大的“差价”而建的。

在V市的房产中介中,“小产权房”的贴单,约占商品房的1/3强,大有与商品房平分秋色的势头。近年来,V市司法公证部门不再对“小产权房”交易公证,那些潜在买者只能“望房却步”。“拆迁补偿”也由以前的补地皮改为补“回迁房”,拆迁户可能利用补偿的地皮建店面为以后谋生计,建“小产权房”出租出售的梦想,随之破灭。

调查发现,在V市,往日存在那么一种人,他们“有门路”,能帮助人把“小产权房”“转正”成商品房,从中谋取着高额回报。

二、“小产权房”的现实难题

“小产权房”游走在政策边沿,已形成庞杂的家族成员体系。拆除的话,一些是利用阶段性扶持政策建起来的,或多少得到当地政府默认的。再说,这数量之多涉众之广,拆了不仅是另一种浪费,“强拆”也许并非上策。因为房子虽无手续,毕竟存世多年。房子不是一天就能建成,且有的已建成好几年,这是否算一种默认?

比如L家,上世纪末老L下岗,带着一家(农业户口)在城郊临村转让过来一块荒山坡,整理后盖起一楼房一厂房。后因业务扩大,厂房移建扩建,原址与人合建一集资楼房,并办下了“国”证。当初那用来居住的楼房没有及时去办证,近来想去办,不是本村人口,连“集”字号证都办不下来。也就是说,连“小产权房”都算不上,只能是“无产权房”。就差那么一本证,当初建的两房子一有证合法、一无证非法。

再如C家,世居县城。当初老C与城效村姑结婚,在村中转让来一荒山坡建起了窝。几十年过去,城郊都成了闹市区,老婆意外去世。原来的房子因拆迁没了,房产手续也没用了。在补偿的地皮上建起的房子,现在不给办“国”证,办“集”字证,也因为没有农业户口遇上麻烦。

在城边的D镇,当初搞了许多开发区,现在已是市区的一部分了。起初来开发区买地皮的人,有经济实力的建起了房子,及时办下了“国”证;经济实力差点的,或建了房子没办证(要收钱的),或干脆连地皮都转让了。

这一来二去,也有转给农村人的,更多的则是转给城里的有钱人。而这地皮分明还是“集体土地”。一条街上,有“国”证的、有“集”字证的、根本没有证的、本村人合法的、外村人不合法的、城镇人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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