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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将会在25年内消灭风投?

 昵称27841423 2015-09-21

  如果你年纪够大,请好好回忆下你第一次开通网上银行的情景。那是哪年?1999?2001?或许更晚。不管哪一年,现在这一切看起来一点都不新奇,时不时还会有尼日利亚的王子们发来电子邮件,向你允诺如果你给他们汇些钱,他们就能让你得到隐藏的财富。

10年前,网上银行还属新鲜事物,只有少数满脑袋想着钱的人和极客才会用它。现在,网上银行已大行其道,大部分购物、投资、捐赠和银行交易都转移到网上进行,在进入新世纪之后,所有这些都在以无法想象的速度发展着。今天,我们的金融生活有很大部分实现了数字化,也就是说,资产的管理及便携性都在相应提高。

于是乎,在过去几年中,逐渐形成了一种所谓的“共享经济”,并随之涌现出各式各样的科技公司,它们从有形资产共享这门生意——住房(房屋短期租赁网站AirBnB)、汽车(打车应用Lyft、Uber)、船只(共享租船服务Boatbound)以及私人飞机(会员制飞机搭乘服务Surf Air、BlackJet)——中创造了交易的高效率或货币流。这些都是好事,而且很有必要。

然而,共享经济下一个符合逻辑的进展是利用这一金融服务的数字化趋势,从当前已具有高度便携性的资产中创造高效率。确实,小型企业贷款市场正处于变革的阵痛中,借贷俱乐部(Lending Club)等点对点借贷公司迅速发展并准备上市。但有一个现象可能被忽视了,那就是来自金融机构的贷款在借贷俱乐部当前的交易量中只占50%。

共享经济中的另一个组成部分就是众筹,形式多种多样,代表了一个重要趋势的开端,这一趋势体现了未来风险资本会以何种方式筹措、分配和部署。人们会日益倾向于与他们欣赏的那些创业者共享自己的财富,依靠技术手段过滤掉不可靠的信息,并为妥善管理其资金设定条件。随着各类平台的演进,它们将取代更为复杂的银行功能。这个怪物一旦被放出来,就不会再让自己回到狭小的瓶中,尤其是在众筹模式成长为众投的时候。

那么,这会对风投资本产生何种影响?这是一个金融脱媒,或者说排除掉中间人的过程,因为精明的投资者喜欢创新,讨厌中间环节制造的种种摩擦。

这不会在一夜间就发生,也不会影响那些能够为其投资的公司提供真正增值服务的风投机构。这会吞噬掉风投行业中那些表现平庸的公司,促使各风投企业竞相变得更加深思熟虑,并为其所投资的企业带来更具增值性的服务。首轮资本公司(First Round Capital)等基金公司已经开始这么做了。

执行得正确的话,众投可在种子期融资过程中实现脱媒,围绕某一共同投资项目将具资信的个人组织起来,使之成为实质上的有限合伙人,从而在融资过程中排除了风投公司和机构投资者。当平台不从交易价值中谋利,能将各方利益协调一致时,这种模式会产生最佳效果。

传统上,资本是这样流动的:风投公司创立一个基金,然后向机构和富有的个人投资者融资,这些投资者成为有限合伙人,并同意对他们的投资设定一个锁定期,通常为八到十年。风投公司或普通合伙人做出所有的投资决策,并在有限合伙人的初始投资金额被偿还后,从获得的任何利润中拿走20%提成。此外,普通合伙人还要收取每年2%的管理费,该笔费用可能会随着基金生命期临近结束而逐渐减少。如果资本的部署准确无误,风投公司会进行第二、第三等多轮融资。锁定的资本越多,管理费就越高。

而在众投模式中,资本的流动是反向的。该平台成为普通合伙人,取代了传统的风投公司。它根据具体个案,逐一向大众发起经过审核的交易流,大众只在交易完成的情况下才会成为有限合伙人。

然后,平台会将投资整合成一个公司载体,一般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和传统风投公司一样能够获得20%的利润分成(附带权益形式),并出于同样的动机管理资产。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平台规模扩大并创建了更多交易,它成为了一个实体,拥有和风投公司一样的价值结构,除去可观的管理费和期限。

因此,一家风投公司花一年时间筹了3,000万美元资金并分五年部署,又管理这笔资产五年,之后该基金到期。从结构上讲,这跟一个帮助初创公司向大众筹集3,000万美元资金的动态技术平台并无二致。仅有的不同之处在于,后者不存在时间限制,且“共享”资本的大众以独一无二的方式受到激励,担负起顾问、指导者、消费者和各公司拥护者的角色。你来想象一下这个情况。

很明显,这是建立在两者之间各个方面全都相同的假设基础上,它假设筹集了3,000万美元基金的那家风投公司在审核交易流方面的表现不会比众投平台更出色,假设在提供增值服务方面两个实体之间没有很大的差别,或在挑选优胜者方面的运气相差无几。这是两个惊人的假设,已在现实中上演。

《创业企业扶助法》(JOBS Act)第201节中毫无争议的一条规定催生了这一蓄势吞掉风投企业的模式,该条款规定,只要平台运营商不从证券交易中抽成,它们可免于注册为券商。当全世界都在兴奋地讨论《创业企业扶助法》中其他条款的价值并静观后效时,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公然无视国会于2012年4月设定的90天期限,AngelList和FundersClub等公司已悄悄率先试水,甚至得到了SEC “不会采取行动”的赐福。

鉴于众投尚处于起步阶段,对根基稳固的风投公司来说几乎还不能即刻构成威胁。众投平台以最低的利润率展开竞争,处于风投食物链的最底层,有可能永远也无法达到红杉资本(Sequoia Capital)或格雷洛克合伙公司(Greylock Partners)的规模,这种市场结构乍看上去,会让人想起一位创新者面临的窘境。实际上,即使克莱顿·克里斯滕森(Clayton Christensen)也感到困惑,指出当他个人投资于一个众投平台时,他感到众投身上存在着某种“让人觉得不对劲”的东西。

不过,还是让联合广场创投公司(Union Square)的先知弗雷德·威尔逊(Fred Wilson)来做个简要总结吧。威尔逊说:“我认为25年后,我们所知的风投业将不会存在。”资产聚合、交易选择和投资后治理可能仍会留存,但每人都要在这些封闭期达10年的基金中投入上亿美元的理念似乎难以持续。“新科技正使资金以10、15或20年前不可能做到的方式进行聚合、投资和分配。”威尔逊补充说。“而风投业仍以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发明的模式运营着。”

SEC于上周早些时候取消了向具资信投资者进行一般性劝募的禁令,这进一步赋予众投平台一个强有力的工具,可让其实时向大众推销自己的融资项目,只要它们向SEC预先报备了自己的融资计划。同样,传统的基金现在也能筹集更多的有限合伙人资金,这也许会巩固它们的主导地位。理论上,这场军备竞赛的益处就在于,更多的资金将会流向初创公司。

所以,就让风险资本的竞赛开始吧!

 

译 陈岳林 校 李其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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