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景:一辆正常行驶的小汽车,撞了一辆闯红灯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严重受损,骑车人倒在地上,看起来受伤并不重。这时,交警对驾驶员说:“你反正有保险的,认个全责好了,这样你的车子修起来方便,不然的话我要扣车调查,判你们同等责任的话对方承担的那一半保险公司不赔的,你要问骑车人要”。这种情况下,机动车驾驶人往往会同意认个全责。 但是,笔者想指出的是,全责不是那么好认的,做英雄有时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首先、说一件真人真事。当时在杭州跟着师傅给一家保险公司顾问工作,有次去法务那边拿材料,看到一个人在法务面前絮絮叨叨说了半天。后来他走了以后我问法务黄经理什么情况。原来是上个月听了现场交警(交警也是好心,并不是诚心坑他)的话,看看伤者当时伤的也不重,就好心认了个全责,没想到伤者一个星期以后伤情加重,变成植物人了。而他自己的保险才买了30万,连交强险也才42万,肯定是不够的。这个时候傻眼了,找交警、找保险公司统统没用,自己自认的东西后果自己承担。 其次、通过上面的案子我想说的是,人的构造是非常复杂的,全世界几百万的医生都没有把人给研究明白。你不要妄想就事故现场看那么几眼就可以知道对方到底伤到一个什么程度,一切都是未知之数,而对未知的事实我们要保持足够的敬畏。 再次、人性有些时候是非常险恶的,在你没有认全责的时候伤者对你是一种态度,一旦你认了全责以后没准马上就另一种态度了,那种身上没什么毛病,但是在医院里面赖上十天半个月的我也见得多了。 最后、从法律上说,你一旦认了全责,事后对方病情加重,重伤甚至死亡了,按照《刑法》你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个时候你要想不坐牢,必须得到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的谅解,而这个谅解书也不是那么好出的,你怎么地也得在正常赔偿的基础上再加个10万吧。 那么,有朋友会问:我被认定了同等责任,对方应当承担的那一部分保险公司不赔的呀,我再去告对方的话也很麻烦啊。 这个完全不用担心。首先、现在已经有保险公司推出各自理赔服务,即使你是同等责任也可以全额赔偿。其次、根据《保险法》第六十条关于代位求偿的规定和保险合同,你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对你全额赔偿,由保险公司向对方代位追偿。保险公司所谓的无责不赔的行业潜规则现在基本上不被人民法院所支持。 至于伤者方怎么处理,请大家自行度娘“三不一没有原则”,在这里就不赘述了。 最后,希望大家文明开车,平安回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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