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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被解剖的麻雀——细解某县融资平台真实风险

 阅读人生988 2015-09-23

(so:应该到今年10月初,公布全国市县融资平台和债务结果。但到现在尚未看到。那就先看“一只被解剖的麻雀”吧。今年这是市县领导参阅380文章。

 

(一)县域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增长加速。

 

2008年国家实施“保增长、扩内需和重民生”的4万亿财政刺激经济发展政策后,西南某县陆续设立了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土地储备中心等5家国有独资投融资公司,注册资本金共计3.82亿元,政府融资平台规模空前壮大。2010年末,全县共有政府融资平台5家(未含社团贷款的4家异地企业贷款余额3.28亿元,下同,略),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4.81亿元,是20082009年末的6.25倍和1.57倍;占全县贷款总额的8.45%,规模在可控范围;其资产负债率平均65.30%

 

(二)贷款投放主体及期限与利率。

 

1、贷款投放主体以“三农”金融机构为主,即以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和农村信用社为主。2010年末,全县“三行”的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分别占全辖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14.05%49.60%36.35%

 

2、贷款期限以中长期为主,利率上浮幅度不很大。由于政府融资贷款主要投向基础建设项目,贷款期限也相应较长,3年期以上的占100%,长者在15年,80%在五年以上;由于县域效益好的企业不是很多,金融机构对好客户的争夺较激烈,所以对融资平台公司贷款执行低利率,“三行”贷款利率一般上浮1030%

 

(三)贷款抵押担保方式以抵押担保贷款为主。

 

2010年末,该县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中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余额分别占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总额的86.39%13.61%。抵押贷款以土地抵押为主,土地抵押贷款占融资平台贷款总额90.36%

 

四)贷款投向及其还款来源。

 

1、贷款主要投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利用,农村信用社由省联社抽调资金,通过社团贷款方式投向县外城市基建等大项目。全县政府融资平台贷款78.60%投向县内的土地储备、交通路网、工业园区和教育医疗基地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余下部分通过社团贷款形式投向市外基本建设项目。

 

2、还款来源主要有:由县财政每年从预算中开支和平台公司(项目)土地收益、厂房出租收入和经营收入。

 

二、潜在风险分析

 

  由于全县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大多数为新发的期限较长贷款,所以截止目前尚未产生不良贷款。但在政府融资平台债务快速增长、运作欠规范以及监管不到位等情形下,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潜在的风险仍不容忽视。

 

(一)监管制度缺失的风险

 

1、政府融资平台管理制度建设缺失,责任主体模糊。

 

虽然该县政府出台了《县政府政府投融资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及相关的“运作方案”,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职责分工等进行了明确,但没有明确财政部门为政府管理的归口部门,财政只对土地储备中心的贷款还本付息,明晰管理职责和权限。

 

财政部门没有按照责、权、利和借、用、还相统一的原则,建立政府融资平台管理的制度,界定举债范围、规范举债程序、明确举债责任。可见财政局、金融办、国资委等相关部门都只是根据各自职能特点,负责融资平台债务预算、起草管理制度、受托出资等职责,但具体对政府融资平台进行统一管理的部门没有明确,这样一方面会造成“看似人人都管、实则无人监管”的监管真空;另一方面会造成相互推诿、责任无法落实的责任真空,从而带来难以预测的风险。

 

还有财政、央行和银监等部门沟通协作机制欠完善,也不利于融资平台管理。

 

2、专项统计报告制度不健全。

 

政府融资平台向项目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定期报送政府融资平台财务报表,而由于责任主体模糊造成相关统计报告制度及统计分析没有落实,所以也没有那个部门具体负责对政府融资平台的资金来源运用、经营状况、本息偿还、发展规划、偿债资金渠道、偿债能力与风险等方面专项统计报表及情况分析报告等基础工作。很难全面、及时、准确掌握政府融资平台的现状、问题和风险隐患。

 

3、预警机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缺失。

 

一是县政府尚未建立政府融资平台风险预警机制及偿债准备金制度等较为系统全面的风险救助措施,不利于政府融资平台风险的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财政部门没有定期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更未针对潜在的风险制定了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及应急预案。

 

二是偿债准备金制度建立和管理情况的调查。虽然偿债资金的动用列入年度预算,符合相关财政法规的规定,但财政部门未按规定比例建立偿债准备金,并对偿债准备金实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

 

(二)贷款偿付能力不足的风险

 

1、还款来源保障性不足。

 

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还款来源,主要是土地出让收益和城市维护费等,而县域地区财政困难、入不敷出,还款来源保障性明显不足。如全县2010年财政收支轧差后财政支出缺口达12亿元;土地出让收益和城市维护费达到财政收入的56.35%;而当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应还本付息金额,就达财政收入的21.36%。按融资平台是否有收入划分,全县五大平台还款来源,无一例外地来自于地方政府财政预算。

 

2、抵押担保可靠度不高。

 

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主要以政府融资平台经营资产,作抵押或政府信用作担保,在还款来源保障性明显不足的背景下,不仅信用担保的可靠度不高,即使有储备土地等经营资产作抵押,也不排除会出现抵押物乏值,导致抵押不足、抵押资产处置难,从而导致出现抵押无法变现偿贷、抵押资产处置优先偿付其他债务导致金融债权难以落实等情况。

 

3、贷款担保方式及相关运作机制还有较大漏洞。

 

该县5家融资平台企业贷款的担保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分别为86.39%13.61%。信用贷款发放往往都建立在政府承诺的基础上,如果政府承诺通过人大表决并纳入财政预算,财政预算支出将安排相应的资金用于还贷,此类贷款的保障和收益预期是可以实现的,但从法律的角度(如《担保法》)考虑,承诺是无法律效力的。

 

而担保贷款多为平台企业之间互保或连环保,互保从法律形式上是有效的,但实质上类似于无政府承诺的信用贷款,银行监管部门对此是严加控制的。互保虽能缓释风险和规避银行贷前风险审查,但如若任一平台企业出现问题,会迅速殃及担保链上的相关企业并引发连锁反应。因此看似稳妥的土地质押贷款也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

 

  以土地储备中心为例,按照现行运作机制,土地必须先有规划才能出售,如无政府规划,那么出现贷款风险,银行也无法处置抵押的土地。即便有效地处置了抵押的土地,相关的回笼款项也必须首先上缴政府财政预算账户,然后分成回流至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中心作为承贷主体对土地出让收入并无实际控制力,问题的解决权最终还是在地方政府手中。

 

(三)潜在的政策及政府信用风险

 

一是宏观政策风险。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土地政策、固定资产投资政策、公用事业收费政策、机构改革政策、能源发展政策、节能减排政策等国家层面宏观调控政策变化给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所带来的风险。

 

二是微观政策风险。主要是地方城市发展规划调整、地方经济发展战略调整、微观政策合法合规性、微观政策与宏观政策的一致性、微观政策操作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等由于地方政策变化和实施所引致的风险。

 

三是政策时效及专项管理政策风险。20106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关于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公益性在建项目不得再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对于201071日以后新增的政府融资平台债务,地方政府仅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等规定,虽然是出于规范政府融资平台管理及防范风险的需要,但也会产生削弱政府融资能力、延误在建项目顺利完成、制约地方政府偿债能力等负面影响,进而引发贷款风险。

 

四是政府信用风险。由于思想认识、道德观念、诚信意识、法律意识、责任不明、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的变更等诸多原因,造成政府部门推脱、推诿、拖延、悬空债务或担保义务,也会导致政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

 

(四)资金监控不到位的风险。

 

1、融资选择方式单一隐藏的财政风险。

 

该县融资平台企业融资渠道较为狭窄,风险投资、中期票据、企业债券等均为空白。平台企业在融资选择时,偏好于向银行借贷融资,热衷于化银行信贷资金为平台资本金,平台企业相互参股投资,大范围、高幅度地增(注)资扩股(5家平台企业均有关联),以便进一步做大融资规模,增加融资杠杆率,满足迅速增长的投资资金需求。地方政府将融资利息支出纳入财政预算,而本金则以滚动借贷的方式加以维持。这种加高杠杆率的融资安排,都是建立在经济形势迅速好转并持久进行的假设之上的,一旦形势逆转,财政收入下降,土地收益不能实现,很容易引发地方财政风险。

 

2、信息不对称风险。

 

一方面,在当前财政预算体系下,贷款金融机构很难准确及时掌握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负债情况并准确预测其还款能力,特别是没有自营收入的公益性项目。另一方面,信息不对称,增大了政府融资贷款监管和及时发现处置风险隐患的难度。特别是以社团贷款方式发放的异地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由于涉及单位多、成员单位间权责利关系复杂,信息不对称问题更为突出,信贷管理难度更大,潜在风险隐患更多。

 

3,资金交叉调动及流向难以监控的风险。

 

目前,银行对客户的贷款情况均可通过央行征信系统进行跨行调查,也可以监控信贷资金在本行系统中的流向,却未能跨行调查客户存款。一旦资金转出,贷款行就失去了追踪的权限。作为承贷主体的平台企业,所融资金的使用主体往往又是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因此承贷主体与资金使用主体的不一致,导致银行信贷资金跨行流动,不利于银行的风险控制及对资金流向的监控。全县5家融资平台企业均有关联,相互之间的资金调拨较往来为频繁,不排除其将银行信贷资金用于“以贷还贷”或挪作他用的操作应付相关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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