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1年11月,大蒙古国大汗忽必烈改国号“元”,定都大都(今北京),自此,大蒙古国的法统由元朝承继,而中国历史上的元朝(1271—1368)也就这样开始了。忽必烈建立的元朝其疆域之大为前朝所未有(元朝疆域图一、元朝疆域图二)。元朝的建立,结束了自唐末藩镇割据以来,中国南北对峙、五六个民族政权长期并存的分裂和战乱局面,有力地推动了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元朝极力维护蒙古贵族的统治,实行“民分四等”的政策,把中国人分为四等: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西域人,如钦察、唐兀、畏兀儿、回回等,以及蒙古高原周边的一些较早归附的部族,如汪古部等);三等汉人(指淮河以北原金国境内的汉、契丹、女真等族以及较晚被蒙古征服的、四川、云南(大理)人,东北的高丽人);四等南人(原南宋境内各族,淮河以南不含四川地区)。 元朝时期,实行一省制,中央设中书省,左右丞相和平章政事处理政务。地方实行行中书省制度(简称“行省”或“省”),这开中国行省制度之先河。 在国家治理理念方面,元朝的统治者赞赏并重视儒家治国的理念,承袭宋朝治国方略,即以仁孝治国。同时也兼收并用其他思想,“三教九流,莫不崇奉”。 虽然元朝统治者是游牧民族,对农耕生产的重视不如宋朝,但统治者还是采取了一些措施促进农业生产,安抚流亡。 在商品经济和海外贸易方面,元朝受儒家思想约束较少,比较鼓励商业发展,所以商品经济较为繁荣。为了适应商品交换,元朝建立起世界上最早的完全的纸币流通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完全以纸币作为流通货币的朝代。商品经济的发展也促进了元朝交通的发展,改善了陆路、漕运,内河与海路交通。 元朝在文化、宗教方面,采取的政策相对宽松、多元,尊重各民族文化和宗教,也包容和接纳中亚、欧洲的文化,允许欧洲人(如马可波罗)在元朝做官,通婚。在元朝,藏传佛教和全真道教较为盛行;而文学方面最著名当数元曲和散曲。 在外交方面,元朝与各国往来频繁,各地派遣的使节、传教士、商旅等络绎不绝。 元朝帝位传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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