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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好在商业中的应用

 红茶橄榄 2015-09-28

     “喜好”这个社会心理学原理在生活中极其常见,“爱屋及乌”出自《尚书大传·大战》,其中提到“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乌鸦在古代本来是不祥之物,它若落到谁家,谁家就可能有灾,然而,却因为“爱人者”,都怜及屋上乌鸦,这是喜好产生的影响力,而这种影响力之大,在一段古时儿歌中可见一斑:“人人穿紫衣,穿上就神气;升官又发财,不用再费力!楚王好细腰,细腰多苗条;三年不吃饭,饿成水蛇腰!”。

邓超去长虹做产品经理真的然并卵?

昨天一个新闻爆料,邓超将出任长虹CHiQ产品经理一职,参与CHiQ的产品设计和研发,明星跨界进家电着实惊着了一批小伙伴,其实,无独有偶,李健加入微鲸科技,将作为科技顾问的身份,羽泉也加入了蒙牛发布新作品“嗨Milk”,号称参与产品研发、包装设计、生产销售、品质监控、宣传推广等所有环节,最近Angelababy也没消停,她转身成为了洋码头的股东,很多人看完这样的信息,有人一笑了之,有人顶赞,也有人说“然并卵”,因为,他们没有过多的精力投入到企业中去搞研发、做市场,只是个噱头,一次炒作,的确,有些许成分,不过在我看来,这倒是一个很好的商业创新,是明星代言产品的创新版。

这种模式启动了合伙人机制,这个事业是明星的,是企业的,也是大家的,这种模式下企业与明星关系更紧密,成了一条绳上的蚂蚱,明星与目标客户的粘度也更大,喜欢我就选择和我一样的生活吧,企业转化成了一个平台,过去,请明星来做代言是一个很大的成本开支,企业想通过明星与目标用户建立起来一种关联,只要是正能量的明星就OK,无法深度借力明星。明星不关注你销售的好坏,只关心合同条约及履约,而现在企业给明星的钱,则是一种远期利润分成,你必须好好干才有机会获取更多的企业未来利润,才能分到更多的钱,所以,明星这时候,甚至也会耍朋友圈,也会分享自己的生活观,也会从用户的角度来迭代产品……,因此,这一步更符合当前的市场规律,然而,万变不离其宗,归根结底,这一套还是在利用喜好这个原理来锁定目标用户,形成有标签的社群,实现粉丝经济。

看到这种模式,我倒是真有三句话:无论哪种创新,一定要有产品的机制思维,能创作出来真正能让客户尖叫的产品,不然,粉丝依然会觉得你仍是一个“锤子”(对不住罗老师了);希望入身股深度合作的明星,既然刷脸嘛,就一定要守位,如果失位了,毁掉的不仅仅是个人;模仿这类模式有风险,慎重选择明星。

和客户玩“虚”的有用吗?

很多做销售的都在为一个问题困惑,如何能获取客户的订单?有人讲,我跟客户推荐产品,只要我能把我的产品说清楚,我就能拿下订单,事实上,产品同质化严重,客户看不到你的优势,稍微高级点的业务员会知己知彼,扬长避短,有针对性的给客户提供解决方案,站在客户的角度来帮客户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当然,这样做着实比第一种情况高了很多,市场上,还有一类老油条,他们和客户在一起似乎没有谈太多的产品,聊聊天气、股市、历史、文学……熟络了之后请客户吃饭、打球、游泳、爬山……,订单拿来的往往是最多的,也是盈利能力最强和客户满意度最高的,说这些,很多人觉得是玩虚的,第二种才是好的业务员,只有解决了客户问题,又让客户节省了费用,才是符合客户需求的,因此,这点我一定要重申一点,不是说你去经营客户关系就万事大吉了,这些一定要建立在第二种业务员的专业知识之上,在这种情况下才可能更成功。刚才很多人认为的“虚”的,其实就是一种利用喜好来产生影响力的应用场景。

投其所好,精明于圈子的人都知道这点,就是因为投其所好了,他才喜欢你,只要喜欢你,情人眼里出西施,这时候你才有几乎走“捷径”,当然,这也有前几天我们说的“互惠”那个原理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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