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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街道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暂行办法

 无声一笑 2015-09-28

各村(小区)、企业党组织: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引领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新形势下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自2014423日起,在江北街道村(小区)、企业广大党员中开展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工作。现将《江北街道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望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东阳市江北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4423

 

江北街道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暂行办法

 

为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畅通出口,着力完善基层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现根据江北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及时严肃教育处置后进党员,切实解决党员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出口”不畅等问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加快推进首善之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街道党工委成立领导小组,傅为民任组长,赵锋、李蓉蓉、马宗强任副组长,杜志赛、徐忠友、斯宏晓、单玲琳、申屠文彪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单玲琳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的办法制订、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管等工作。

三、适用范围

组织关系在村(小区)、企业党支部的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以及街道流动党支部的党员。

年老体弱长期卧床或长期病休、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党员,经本人向党支部提出申请,并报街道党工委审核同意后,可暂不列入积分制管理。

四、量化考评内容及方法

按照党员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五带头”标准,将党员管理细化为政治素质、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弘扬正气、群众反映等五类指标,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创新工作加分制、工作失误扣分制、重点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

(一)分值设定

基础分80分,实行扣、加分(加分项目必须有书面记录依据,党支部统一汇总后报街道组建办审定),积分上不封顶,扣分后最低为0分。(量化管理标准详见附件1)。党员积分制管理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后重新开始计分。

(二)考评方法

积分考评登记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原则上为分管组织的支委)负责党员积分量化考评登记工作,街道流动支部党员的积分考评管理由拟转入村(小区)党支部负责。街道党工委统一制作下发《江北街道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考评手册》,平时由党员自行保管,月度集中考评时上交党支部统一核实登记。积分考评按照“月登记、季通报、后进党员随时呈报”的原则进行。每月党日活动时加分项按照个人申报—支部核实—公示登记的步骤进行统一登记确认;扣分项由党支部负责统一登记。每季度经支委会审定后,在党支部会议上公布每名党员的积分情况,并及时在党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对于积分在60分以下的党员,由党支部统一填报《后进党员评定呈报表》,报街道党工委按照后进党员处置程序办理。

(三)积分运用

1.评选优秀党员。年度总积分在100分以上的党员,由村(小区)、企业党支部初定,党总支初审,街道党工委认定,最后以一定比例确定为优秀党员。街道党工委给予优秀党员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并将其作为各类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整转帮教后进党员。季度通报积分在60分以下的,组织关系转到街道党性教育党支部(有党内职务的党员其原任职务自然撤销),进行整改教育。在整转帮教阶段,积分考评管理由党性教育党支部负责。(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3.考评积分作为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重要依据。预备党员当年度积分低于100分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入党积极分子当年度积分低于100分的不得列为当年的发展对象。

4.考评积分作为街道流动支部党员关系转重要依据。流动支部党员当年度评分低90的,暂缓转入户籍所在村(小区)党支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有益探索,也是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各党组织负责人作为实行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强化督导检查。街道组建办要督促指导各党组织健全完善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考评登记工作。各支部要明确分管组织的支委作为党员积分管理具体责任人,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各联村、联企干部要加强对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三)严格考核奖惩。要将党员积分制动态量化管理工作列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作为好的典型在全街道范围推广、交流、学习;对工作组织不力、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在全街道范围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1.江北街道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标准

2.后进党员教育处置程序

3.后进党员评定呈报表

 

                    

 

附件1           

江北街道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标准(村、小区)

 

内容及分值标准

扣分项

1.无故不参加党日学习(包括远教学习)和党组织活动的,每次扣5分;请假一次扣2分,连续请假的第二次起加扣2分;迟到或早退的扣1分。

2.无故不服从党组织决定的(包括账目移交、公章移交等)扣20分。

3.不支持或阻挠重点工程和中心工作推进的,每次酌情扣1040分。

4.未落实联系群众制度的扣10分;由于沟通不及时,所联系群众中发生干群矛盾或重大事件的,每起扣5分。

5.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党纪处分的,警告扣20分、严重警告扣40分、撤销党内职务扣60分、留党察看扣80分。

6.侵占集体资产或挪用集体资金的,构不成党纪处分的每次扣1020分。

7.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不按时参加透环妇检,或不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的每次扣10分;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计划外生育的,酌情扣20-50分。

8.怂恿、支持集体上访的,每次扣20分;直接参与集体上访的,每次扣40分;无正当理由个访的,每次扣40分。

9.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违章搭建被查处而未按规定时限自行拆除的,扣40分。

10.对村(小区)内水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环境卫生的,酌情扣10-30分。

11.扰乱、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每次酌情扣1040分。

12.传播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不当言论与信息,每次扣10分。

13.本人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或参与邪教组织的,每次扣40分,直系亲属参与而未作劝教工作的,每次扣10分。

14.不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出现虐待家庭成员、家庭不和睦,或邻里纠纷处理不当、打架斗殴的,每次扣10分。

加分项

1.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出资出力的,根据实际情况每项加2-5分。

2.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每起加2分。

3.主动调处邻里矛盾纠纷,每调处成功1起加2-5分。

4.积极参与水环境整治和创卫整治等志愿服务的,每次加2分。

5.在“三改一拆”、征地拆迁、创卫、治水护水、街道(园区)重点工程建设等工作中,起重要作用的每项加5-10分。

6.工作业绩突出,得到街道表彰的加2分;东阳市级表彰的加4分;金华市级以上表彰的加6-10分。

7.个人先进事迹被各类媒体报道的加510分。

江北街道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标准(企业)

 

 

内容及分值标准

扣分项

1.无故不参加党组织学习活动的,每次扣5分;请假一次扣2分,连续请假的第二次起加扣2分;迟到或早退的扣1分。

2.无故不执行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扣20分;拒不接受党组织交办任务的每次扣10分。

3.未落实联系群众制度的扣10分;由于沟通不及时,所联系群众中发生干群矛盾或重大事件的,每起扣5分。

4.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党纪处分的,警告扣20分、严重警告扣40分、撤销党内职务扣60分、留党察看扣80分。

5.侵占企业集体资产或挪用集体资金的,构不成党纪处分的每次扣1020分。

6.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每次扣10分;直接参与上访的,每次扣20分。

7.违反公司(企业)管理规定的,每次酌情扣25分。

8.传播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不当言论与信息,每次扣10分。

9.本人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或参与邪教组织的,每次扣40分,直系亲属参与而未作劝教工作的,每次扣10分。

10.不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出现虐待家庭成员、家庭不和睦,或邻里、同事纠纷处理不当、打架斗殴的,每次扣10分。

加分项

1.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出资出力的,根据实际情况每项加2-5分。

2.主动调处邻里、同事矛盾或劳资纠纷,每调处成功1起加2-5分。

3.积极参与水环境整治和创卫整治等志愿服务的,每次加2分。

4.在街道(园区)重点工作(工程)建设中,起重要作用的每项加5-10分。

5.工作业绩突出,得到街道表彰的加2分;东阳市级表彰的加4分;金华市级以上表彰的加6-10分。

6.参与完成重大技改项目,给企业带来较好经济效益的每项加10分。

7.个人先进事迹被各类媒体报道的加510分。

 

附件2

后进党员教育处置程序

 

对后进党员,区分不同情况,按下列形式予以处置:

1.限期整改;

2.确定为不合格党员管理;

3.劝其退党或除名。

后进党员评定由党员所在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一般程序为亮分通报、党支部初定、党工委审评、关系转出、限期整改、党支部决议、党工委审批等七个步骤。特殊情况下,经街道党工委批准,也可不进行亮分通报。

1.亮分通报。各党支部指定专人进行党员积分登记,每季度由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通报街道党工委对符合积分量化管理标准(村、小区)中扣分项第35789101113项内容的党员,经调查证据确凿可直接进行扣分亮分,并在《江北信息》上通报。

2.党支部初定。对于积分低于60分的,党支部经过定性分析、集体决议,作出评定,提出初步意见,并填写《后进党员评定呈报表》。

3.党工委审评。党支部将《后进党员评定呈报表》及有关材料报党总支预审。党总支对初步认定的后进党员的基本情况、主要问题和依据等进行审核把关,并提出书面初审意见,并将意见上报街道党工委,由街道党工委作出评定意见。

4.关系转出。对经党支部呈报,街道党工委认定的后进党员,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街道党性教育党支部。街道党工委直接扣分亮分通报党员,如积分在60分以下的直接认定为后进党员,并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街道党性教育党支部。

5.限期整改。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党性教育党支部把初步认定后进党员的重点放在教育帮教上,根据不同情形,针对性地从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和组织纪律上给予教育挽留、关心帮教、激励鞭策和跟踪联系,帮助后进党员加快整改转化。整改期限为3个月。

确定专人,结对帮教。为每个后进党员都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整改期间的联系人,与后进党员结对帮教;制定帮教整改计划,明确各自帮教和整改的任务、措施。

区别情形,分类帮教。①对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流动党员外出三个月不主动向党组织报告的后进党员,重点加强党章、党规的学习教育。②对拒不服从、执行上级党组织分配的任务和阻扰、抵制“无违建街道”创建等中心工作、重点工程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的后进党员,重点加强党员义务、权利的学习教育,实行设岗定责,动员其自愿认领服务岗位,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限期内完成1-2件为民实事。③对越级上访、无理重复信访,煽动、组织、参与群体性信访的后进党员,重点加强党性、党纪的学习教育,采取项目量化考核的办法,安排其参与各类中心工作和急难险重工作任务。④对从事、参与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的后进党员,重点加强理想信念的学习教育,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教育,督促勉励其公道处事、正派为人,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定期考评,动态帮教。①后进党员每个月向党性教育党支部汇报一次帮教转化的动态情况及书面材料。②后进党员要在每个月的闪光言行考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个人整改提高的情况,接受组织点评和党员测评。③党性教育党支部加强动态监测,对后进党员整改转化效果不明显的,及时采取预警提醒等相关措施。④整改期满后向党支部提出转化合格的申请。

6.党支部决议。整改期满后,由党性教育党支部审核后党员大会评定。如经教育整改后相关问题得以改进的,将其组织关系转回原党支部。如经教育整改后相关问题无明显改进的,延长三个月整改期,期满后仍无明显改进的,确定为不合格党员,劝其主动退党或除名。

7.党工委审批。党性教育党支部上报决议,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以书面形式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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