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大黑幕

 独钓寒江雪ly 2015-09-28

  基金一般携带巨资入市,因此需要通过多家券商的交易席位同时进行交易,这就是所谓“分仓”的由来。基金的分仓成为了券商的香饽饽,然而这个香饽饽背后隐藏着不少猫腻。

  潜规则成公开秘密

  正在投资者对基金的高换手率、高佣金质疑之际,记者接到了一封举报信。这封举报信提到了广受关注的分仓问题,包括分仓向股东倾斜、以销售换分仓中均暗藏猫腻,有违规之嫌等。

  事实上,早在2007年,证监会曾下发 《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规定,一家基金公司在一家证券公司的交易席位买卖证券的交易佣金,不得超过其当年所有基金买卖证券交易佣金的30%;同时禁止基金公司将席位开设与基金销售挂钩,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券商承诺交易量。

  但是记者收到的举报信中称,如今市场上依旧不乏“以身试法”者。分仓向股东倾斜甚至向股东输送利益已经成为业内潜规则,而用分仓换销售也是业内公开的秘密。

  对于分仓向股东方倾斜的问题,基金公司表示“自己处境不易,在夹缝中求生存”。

  “很多时候股东方给予了我们很多支持,特别是新基金难发的时候,股东方很积极帮忙,如果在分仓上不能照顾,我们自己也说不过去。”一位基金公司工作人员称。

  另一位业内人士则认为,分仓过于向股东方倾斜,不排除有些基金频繁交易为股东输送利益之嫌,最后是肥了股东,瘦了投资者,这也正是基金分仓的猫腻之一。

  与此同时,举报信称,今年上半年市场呈现单边下跌的情形,新基金发行举步维艰,而券商成为了基金发行的“救世主”。上半年,深圳某大型基金公司在发行新基金之际,曾经于一家券商达成协议,一旦基金销售量达到基金公司的期望值,那么上述券商从该基金公司获得的分仓量将至少增加两成。事实上,对于规模濒临清盘线的老基金,券商也会积极营救,而随之而来的是基金交易量的增加。

  一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称,基金公司对于的券商进行分仓的选择,一般是根据研究支持和销售而定,由投研部和市场部两个部门打分,大多基金公司以投资打分为重,占比为50%~70%,而市场部占到30%~50%。今年上半年,市场行情并不如意,基金不好卖,投资所占比重呈下降趋势。

  信中称,基金公司拿交易量换规模已经成为业内潜规则,比例一般在1:20到1:40之间,即券商卖出了1个亿的基金,基金公司承诺贡献20亿~40亿元的交易量,这种做法也是基金分仓带来的猫腻。

  但一位接受记者采访的深圳某基金公司高管称,对于分仓的选择是考虑到投资、后台服务两个方面,前者只要是研究支持,后者主要是后台服务等,是指交易服务、交易提醒等。

  同时,举报信称,有些基金公司甚至用交易佣金支付本该由基金公司自身支付的费用,例如,基金公司普遍需要订购财经资讯产品以及一些IT系统,这些资讯产品和IT系统本来应该是从基金公司自身的运营费用中支付,但很多基金公司往往直接找券商 “买单”。例如一套资讯系统100万元,基金公司会找来某券商帮助购买,而券商则从该基金公司获得200万的 “佣金回报”。归根结底,这200万元佣金最终是持有人买的单。

  与此同时,基金公司少数人通过支付券商佣金,谋取巨额私利。信中称,有些基金公司会直接和券商说好,支付给券商的佣金,要求返回50%给第三方机构或者个人。这里边的“猫腻”可以说到了赤裸裸的地步。但是截至目前,这一情况并未得到记者证实。

  弱市获暴利 基民大呼不公

  基民遭遇亏损,但是基金的管理人上半年管理费收入高达148.95亿元,托管机构——银行“坐地分钱”,上半年的托管费升至26.22亿;基金付给销售机构的尾随佣金达21.32亿元,占管理费的14.32%;券商则获得了近30亿的交易佣金。

  “基金公司、银行、券商都在弱市中照样获取暴利,只有我们基民在亏损。”一位基民向记者抱怨到,“三年前,我在证券公司买的基金,当初有10万,现在只剩下不到4万,就连去年市场好的时候这只基金都不怎么涨,今年跌得更凶,专业的理财机构为啥不能替投资者赚钱呢,总觉得这中间有猫腻,但是我们哪里知道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而另外一位投资者在看到基金中报之后,对佣金的问题不禁生疑,“为啥机构不能尽量争取更低的费率呢,现在我们散户的费率都已经万六、万五了,基金公司和股东方之间、券商之间到底是不是发生了利益输送,这个事情我们很关注。”

  同时还有投资者致电本报,反映基金公司盲目扩张,对规模要求很“苛刻”,但是对业绩却抓不起来;通过分仓获得规模的增长,归根结底是牺牲投资者的利益去满足基金公司的扩张欲望。如果是通过频繁换手去完成交易量,这是一种赤裸裸的不把投资者权益放在放在心上的行为。

  同时,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告诉记者:“基金公司应该保护持有人的利益,而基金拿分仓换规模,最终是成全了基金的规模扩张的欲望,而基民却要为交易量买单,典型的以持有人利益换取基金公司利益,希望相关管理层及时调查业内潜规则问题。”

  一位曾经参与《基金法》修订的基金界资深人士则指出,《基金法》的规定很泛泛,并没有直接说明基金公司应该怎么做,但是基金公司要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

基金投资者利益“败走麦城”

  今年3月15日之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自此,银行业尾随佣金收取有“变本加厉”之势。基金中报显示,上半年基金付给销售机构的尾随佣金达21.32亿元,占基金所收管理费的14.30%,基金公司俨然成为了银行的“打工仔”。基金公司的抱怨声四起,但是付给银行的客户尾随佣金却一分都不能少。

  但是,基金公司似乎可以“移情别恋”。对于基金公司来说,券商渠道是一块有待开发的地。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统计,2009年,开放式基金总销售金额为2万亿元,其中,直销渠道占比为30.48%,券商渠道占比为8.69%,银行渠道占比高达60.84%。券商渠道占比较少,但是随着券商营业部网点的扩张,客户队伍也与日俱增,资金量也日益可观。

  最为关键的是,基金公司的分仓能为券商带来生存之本——佣金,券商的销售能为基金带来扩张之源——规模。基金公司拿分仓换销售已经成为了业内公开的秘密,而就在这一交换过程中滋生了一条利益链。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黄湘平指出:“基金公司的真正油水掌握在决定分仓的高管手中,这些钱怎么分就具有中国特色了。或许会说依靠研究实力说话,但在研究报告满天飞的市场环境中,研究实力本身也就是分钱的外衣,操作这方面事务的大佬们挪个坑,恐怕又要大洗牌了。”

  基金一边在承受着银行带来的销售之痛,一边打着开发新渠道之名铤而走险挑战“潜规则”。基金公司应该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重,但是基金分仓向股东倾斜,向能带来销售额的券商倾斜。

  基金公司有着自己的难言之隐,有着自己难念的经,但是股东利益和投资者利益孰重孰轻?股东位置、投资者位置、基金公司自己的位置如何才能摆正?

  或许随着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破冰,基金公司直销能力的扩张,更重要的是随着基金整个行业的自律,一切附着的暗道将会阳光化,基金的高换手率将会退烧,基金分仓将会合理化,“上贡”给券商的佣金也会降低。而只有这样,投资者的钱包,才有可能不那么快地瘪下去。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