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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使用微信的十大雷区| 金装律师

 lgzlawyer 2015-09-28

2011年1月21日腾讯公司推出的一个为智能终端提供即时通讯服务的免费应用程序微信。


因支持跨通信运营商、跨操作系统平台通过网络快速发送免费(需消耗少量网络流量)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等特色功能,吸引了律师们的眼球,微信成为提高个人知识层面,增加业务量,彼此协作,乃至发泄自己情感的平台。


微信的迅速普及,很多律师还没有适应过来,思维依然还停留在QQ时代,因此出现了许多问题,比如:


01
你可能还以为微信聊天只是两个人的事!
如今微信的截屏功能大家已经玩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当你正在和你的朋友聊一个爆炸性的话题时,你的朋友会觉得有必要分享给另外一个人,于是随手截屏发送了他,就这样,你的这个信息突然间就被传播出去了。
在这个信息泛滥的时代,各种渠道的传播,你的信息可能会无情的被晒出,不单单会在微信上,还有网站上,论坛上,社区上,等等。
这套流程是如此的普遍和随处可见,已经在我们的人际关系中造成了无尽的麻烦和后患。
一个截屏,你和你的朋友的关系有可能就结下了深深的隔阂,甚至会产生无法估计的不利后果!
律师行业对于这样的事情尤其要谨慎!
律师若传播的内容属于需要保密的信息,或是不想让其他人知道某段聊天的存在,建议拨打对方手机(不是座机,部分金融机构的座机有强制性录音)。手机被录音的概率则要小的多。大部分人手机中并无电话录音功能,有也未必能及时开启。

02
截屏并不可以立此为证!
律师在工作中使用微信,一定会出现牵涉到金钱往来和协议安排的情况,许多律师以为截屏就可以立此存照,但其实不然。
单单一张微信截屏,既不能证明图片本身是从手机直接截屏而来,而不是软件生成;也不能证明文字没有被删减篡改;更无法证明对话对象不是用了同样的昵称和头像的赝品。
曾有人在知乎上曾经专门提过一个问题,“要怎样能够证明一张微信聊天截屏图片的真实性?”根据知友的讨论结论,技术派认为腾讯从理论上是可以给每条微信盖一个PKI数字签名的,没有私钥的人不可能伪造数字签名。但也有人认为,腾讯本身不具备进行公证资质,只能作为证人出具相关证据。就目前而言,我们尚未听说腾讯有这项业务,所以无法依赖腾讯进行验证。
比较可行的选项,是让公证处可以出具电子证据保存证明。但由于微信可以自行删除对话中的一部分,所以公证处也只能证明对方说过某些话,而不能证明对话的完整,所以证明力是有限的。如果涉及特别大的金额或事宜,根据业内人士的意见,甚至要及时让公安机关或律师出具申请到司法鉴定所进行提取固定来保全证据。只凭自己手机那点截屏,是远远不够的。
03
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用语音沟通!
微信的语音功能方便了懒人打字,但在律师行业看来直接相反,绝对的浪费时间。
文字已经是最有效的表达方式,语音的发送必然存在着现实的其他嘈杂的声音而无法达到最佳的沟通效果。
一段文字几秒钟就能让人读懂什么意思,而通过语音必然有些包括口音,周围嘈杂声,多余的废话等,让人听起来很困难,而且如果一次没听完还要再重新开始,不迅速靠近耳朵马上就会变成外放,麻烦不说还容易泄露信息,想想吧,这是多么的无聊。
律师打字本身就是个整理思路,优化表达的过程。习惯使用语音的人,会给人一种只在乎自己方便,而不愿意便利他人的印象。遇到心胸狭隘,喜欢恶意揣测动机的人,更是会误以为你怕被截屏对话,对他有所防备。
04
你建的律师群,别人可以无需你的同意随意拉入!
因为某种需求要建立一个群,但别人会直接加入或被拉入,这其实是一件很头疼的事情。
许多人忽视了微信群这个东西的重要性,其实微信群是我们除了朋友圈之外,跟特定目标对象的第二次公开连接,其一举一动都可能成为和自己不熟悉的人评判自己的依据。随意将人拉进群,等于把对方放到一个被人审视的舞台上,那真是说话也不好,不说也不好,让被拉者非常为难。此外,有些可利用资源的持有者,原本就天天被人打探惦记,随意拉人家入群,等于将对方暴露在个人微信泄露的骚扰风险之下,是在无奈。
05
“大律师在吗?”,“大律师有时间吗?”,“大律师,麻烦加你一下吗?”
问这种问题的人,实在是很让人困扰。律师的时间是宝贵的,真的没有时间闲聊天。
律师在使用微信的要义在于高效和迅速。如果明明有事却只跟我说一句“大律师在吗”却没有下文,对方无意义搭讪,同样这是非常让人不快的事情。
当你添加对方为好友后,什么话都不说,就开始看你的朋友圈,对律师而言也是一种心理压力。
06
在朋友圈里转载立场过于明显的观点!
一般来说,律师讨论的都是较为敏感的专业话题,譬如说政治话题,价值观评判等。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这类话题的争议性。有人的地方自然就有左中右,转载一些非常情绪化、立场过于鲜明乃至偏激的网上文章,属于明显的站队行为,其观点要么得到支持,要么被人在心里默默拉黑。
在微信朋友圈明确支持或反对某种特定政治观点或是某特定价值观,从人际经营的角度都是某自杀行为。
07
朋友圈里频繁转载恶俗、低智商的信息!
律师的朋友圈中总有一个或几个人在不停的发送恶俗低智商的信息,无形之中便扰乱了我们的工作思路,譬如在朋友圈中发送类似于转了将发财、转运,不转将会如何如何,有一些还要私下告诉你,请转发,请点赞等等的内容时,这种东西会被人视为朋友圈中的信息垃圾。
如果频繁的出现,无形的影响着自己的价值判断。
08
习惯性滥用个性化表情!
我知道许多人爱用个性化表情,现在各个群里也经常有这类东西可以分享和下载。但是我还是想提醒大家:不是每个上级和客户都会真心欣赏得来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
在律师的朋友圈中,在工作内容交谈里滥用表情来沟通可以说是一个极容易被忽视的禁忌。有一些年轻人之间能理解的,貌似打情骂俏的表情,在律师的微信群里更是极为忌讳,这是因为这会让原本严肃的工作任务和必须存在的权力感被弱化。
律师的微信交流,必须要考虑到不同年龄、不同层次人的好恶。
09
经常在微信群无意义的灌水!
律师的微信群里信息烂炸已经是一个严重的问题。群里总有那么一拨人天天灌水。这种过多的杂音干扰了我们对于重要信息的筛选。可能很多人已经注意到了,有许多群逐渐变得不再活跃,从每天刷屏变成了几天才有个转载或是偶尔才有个。这种群就已经是“死群”。
微信的新建群默认是不保存到通讯录的,一旦群里有人没随手保存,长期的不发言,就自然的丢失了。
由于群内的发言质量,发言者的素质越来越不受控制,真正核心的成员不得不另外新建一个排除掉原群其他人的小群。时间一久,那些上百人的大群就职剩下无意义的灌水,成为越来越多无人说话的死群。
滥用的“早安”、“晚安”、以及各种毫无意义却又过于频繁的关心和问候,其实很让人厌烦,对方却又因为现实中的交际,不得不花费时间与你维持客套性的对话。这种嘘寒问暖没有给你们的对话和关系带入任何新增的信息量,对于提升彼此的关系其实毫无裨益。
10
和同事、合作方、客户交浅言深!
律师能够使用微信,是因为是微信这个平台可以帮助律师们实现工作信息流的高效和快捷的流通。但依然不能忘记需要借微信投射出你积极,健康,严谨的工作态度。特别是如果工作关系发生在上下级,和当事人之间,嘻嘻哈哈,满嘴跑火车容易给人极其不靠谱的印象。
此外,因为表达信息成本更低,律师们更要注意内容的谨慎和保密。因为不知道你所说的内容,会不会哪天一不小心成为了截屏的主角。涉及国家机密,工作秘密,他人隐私等也成为了别人议论的话题。
律师在交谈双方处于上下级或者任务强弱等对差关系,还需要考虑对方对于交谈内容和任务的接受时间、方便程度、反馈情况,不能因为微信是新的交流工具就当成网聊玩具而目无尊长。毕竟,不是所有的中年人都能明白语境中的调侃含义,他们也不懂网络用词的深意内涵。不用社会语境的最大公约数来交流,因为字面最后惹出误会很常见,我看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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