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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金观察】对农村商业银行开展银团贷款业务的思考

 文野 2015-09-29

 

  银团贷款作为一种先进的融资模式,近年来被越来越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所青睐,但受多重因素影响,该类业务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诸多弊端,尤其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业务起步较晚,风险隐患不容忽视。为掌握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银团贷款的风险状况,近期,人行巢湖中心支行选择合肥市的部分农村商业银行进行了专项调研。

1银团贷款简介

  依据银监会2011年发布的《银团贷款业务指印》(修订),银团贷款是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合同,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银团成员按照“信息共享、独立审批、自主决策、风险自担”的原则自主确定各自授信行为,并按实际承担份额享有银团贷款项下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它的特点是额度大、期限长,服务对象多为有巨额资金需求的大中型企业、企业集团、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贷款风险由各贷款银行分担。


  与常见的双边贷款方式相比,银团贷款作为多边贷款方式,能有效解决双边贷款方式下存在的多头授信、过度竞争等问题,防止客户利用信息不对称以及银行同业信息交流不畅获取远超其自身承贷能力的授信,增加银行对客户的监控力,降低银企勾结、内外合谋的可能性。通过银团贷款,金融机构之间将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实现多家银行参与、多边审查,共同防范和控制各类风险,构建和谐竞争、合作共赢的新局面。

2农村商业银行银团贷款业务的发展现状

  在当前错综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下,随着利率市场化、存款保险制度等金融改革政策的不断推进,金融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面临较大的生存发展压力。为提高经营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合肥市的农村商业银行以满足“三农”和涉农中小微企业的多元化、全方位发展需求为目标,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寻求业务拓展。


  参加调查的合肥市五家农村商业银行全部开办银团贷款业务,全面开启金融同业合作的良性互动机制。从调查情况的具体情况来看,银团贷款的成员行均为省内农村商业银行,贷款投向行业涉及面较广,对优化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结构、获得稳定经营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截至2015年8月末,五家农村商业银行牵头或参与银团贷款共61笔,参与的银团贷款总额为66.89亿元,银团贷款余额10.52亿元,占比达15.73%,占各项贷款的比重为3.6%(见表1)。其中作为牵头行发放银团贷款10笔,金额为5.15亿元,占全部银团贷款的48.95%。


  农村商业银行银团贷款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银团贷款的资产质量却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截至2015年8月末,五家农村商业银行银团贷款陆续出现了展期、调整还款计划、欠息、停息等现象。按照五级分类,除正常贷款外,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类贷款合计共有9笔,金额1.34亿元,占银团贷款余额的12.74%。

3银团贷款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影响企业还款能力


  今年以来,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的背景下,部分企业流动资金周转难以为继,其中少数企业更因资金链断裂而影响银行银行贷款资产质量。调查中的五家农村商业银行9笔1.34亿元非正常类贷款,全部出现于2015年。以X农村商业银行为例,该行2014年投放的铜陵天洋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的2682.5万元,因企业资金链紧张,导致项目建设停滞,企业无法及时偿还贷款本息,目前已形成次级类贷款;另该行参加的安庆市太湖县五千年文博园项目贷款1400万元,也因企业投资房地产项目,导致资金周转困难,正常经营难以为继,同样被归为次级类贷款。


  (二)农村商业银行对银团贷款的风险把控能力较弱


  银团贷款具有参与方多、谈判难度大、涉及环节多、合同文本复杂的特点,相较于一般贷款业务,银团贷款对于业务人员的专业化程度要求更高。因此,尽管农村金融改革的不断推进使得农村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得到明显加强,内控管理水平也显著提升,但技术手段的欠缺、人才队伍的匮乏和银团贷款多投向异地等原因都直接影响了农村商业银行对贷款的风险把控水平,增加了银团贷款风险。以前述安庆市太湖县五千年文博园项目为例,地处合肥市的X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参加行,本应对该项目进行贷前审查,包括广泛收集信息、开展市场调查、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分析等,贷后也应及时监督,及时跟踪资金用途;但由于该项目远在外地(安庆市太湖县),考虑到人力、物力等成本因素,相关工作基本上由当地牵头行开展,导致该行对此笔银团贷款的风险把控能力不足,最终出现信贷风险。


  (三)银团贷款投向及贷款主体较为集中


  一是银团贷款投向行业集中。从贷款投向上看,五家农村商业银行的银团贷款中,投向建筑业、房地产业、制造业、住宿及餐饮业等行业的银团贷款分别有1.13亿元、1.22亿元、2.29亿元和3.02亿元,行业集中度较高,风险较大。二是银团贷款主体集中,单户贷款占比较高的情况突出。调查显示,五家农村商业银行发放的银团贷款中,最大前三户承贷主体分别获得了银团贷款1亿元、0.78亿元、0.7亿元,占银团贷款的比重分别达到9.51%、7.41%和6.65%。


  (四)银团贷款对当地实体经济支持力度不够


  一是银团贷款多投向农村商业银行所在地以外,支持当地经济发展效果不明显。数据资料显示,五家农村商业银行发放的61笔银团贷款中,仅有11笔是投向合肥市(含县域),银团贷款金额为5.02亿元,占全部银团贷款金额的47.72%,银团贷款未能充分有效地支持当地经济发展。二是银团贷款支农支小倾向不明显。以Y农村商业银行为例,该行2015年8月末的银团贷款金额为0.88亿元,其中投向涉农行业、小微企业的贷款总额为0.49亿元,同时该行发放的银团贷款包含有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房地产贷款等国家限制行业的贷款。

4政策建议

  (一) 加强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提升信贷资金质量。不管是作为牵头行还是参与行,农村商业银行都应按照“信息共享、独立审批、自主决策、风险自担”的总体原则,不断提升风险意识,高度重视贷款审查和管理环节,贷前认真分析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市场前景等重大事项,把好审批关,贷后应及时了解借款人的经营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提示,保障信贷资金安全。


  (二)加强监管和窗口指导,促进银团贷款支持当地实体经济发展。银团贷款对优化信贷结构、分散信贷风险、提升经营效益具有积极的作用。金融监管部门应及时关注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状况和资金投向,实施动态监测和分析,适时进行风险提示和窗口指导,督促农村商业银行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要求,规范开展银团贷款业务,加强信贷资金管理,对产能过剩、落后的行业,严格控制资金流入,重点加大对“三农”、新型城镇化、生态环保等行业的支持,着力发挥银团贷款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方面的作用。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村商业银行将银团贷款的信贷资金投向当地,支持当地实体经济发展,促进合肥经济的转型升级。


  (三)发挥多方联动效应,畅通信息交流渠道。一方面,积极推动建立银团贷款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金融办、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部门牵头,政府相关部门、商业银行等单位参与,公开透明、准确及时发布一段时期内的宏观政策、行业指导、政府投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基础设施、技术改造及有关的投融资管理政策、动态信息,为商业银行之间和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搭建业务交流与信息沟通的平台,做好银团贷款业务的发展与推动工作。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和完善银团贷款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在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现有的统计系统中增加对银团贷款分类统计和归纳分析的内容,对本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银团贷款一级市场的包销量、二级市场的分销量,银团贷款的利率水平、费率状况、担保条件、贷款期限、借款人信用评级等信息进行统计、披露。通过上述措施,既能够促进商业银行有的放矢开展银团贷款业务,又能够加强监管部门对相关业务的监督管理,有利于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安徽巢湖市中心支行刁雨佳、张鑫)

文章来源:《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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